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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2.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3.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然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药瓶,经两人核对后,方可丢弃。 5.整理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
2022年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改革护理专业能力及成果代表作范围与要求…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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