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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专家共识2008

2022-9-21 23:58| 发布者: libingccmb| 查看: 216| 评论: 0

摘要: 头孢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专家共识(广东省药学会 2008 年 10 月 30 日印发)一、青霉素类抗菌药物使用必须进行皮肤过敏试验,原因是:过敏反应的抗原—主要决定簇-青霉噻唑决定簇与次要决定簇-青霉烯酸决定簇非常明 ...
头孢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专家共识
(广东省药学会 2008 年 10 月 30 日印发)
一、青霉素类抗菌药物使用必须进行皮肤过敏试验,原因是:过敏反应的
抗原—主要决定簇-青霉噻唑决定簇与次要决定簇-青霉烯酸决定簇非常明确;
皮试符合率可达 70%;皮试液的浓度与皮试方法均已规范。
二、头孢类抗菌药物使用前是否需要进行皮肤过敏试验世界上尚存在争
议,原因在于:引发头孢类抗菌药物过敏反应的半抗原—主要决定簇与次要决
定簇尚不明确,可能有 Cephalosporoyl、Cephalosporanyl 和产品中的杂质等;
皮试符合率<30%;皮试液浓度与皮试方法未统一(国内皮试液和国外皮试液的
种类、浓度和皮试液用量相差很大)。目前美国和大部分欧洲国家不进行皮肤
过敏试验,而日本和北欧的一些国家仍规定进行皮肤过敏试验。
三、头孢类抗菌药物是否需要做皮肤过敏试验,在我国药品说明书和参考
书中现有多种描述,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委员会编写的《临床用药须知》
(2005 年版)和卫生部 2004 年发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均未要
求头孢类抗菌药物做皮肤过敏试验。目前达成的共识是:如药品说明书明文规
定使用前需做皮肤过敏试验的,则必须做。如药品说明书上未明确规定,则需
临床根据患者是否为过敏体质、既往药物过敏史、患者的患病严重程度等综合
考虑是否进行皮肤过敏试验。
四、如果进行头孢类抗菌药物的皮肤过敏试验,必须使用原药配制皮试液,
不能用青霉素皮试液代替,也不能用某一种头孢菌素配制成皮试液做所有头孢
类抗菌药物的皮肤过敏试验。皮试液的浓度国、内外的差距较大,国内目前推
荐的浓度为 300-500μg/ml,注射量为 0.1ml。
五、如果患者对青霉素类严重过敏,应禁用头孢类抗菌药物;如果患者对
青霉素类一般过敏,可根据病情慎重地选用头孢类抗菌药物,现有的研究表明,
青霉素类与一代头孢的交叉过敏反应发生率明显高于二代、三代和四代,因此,
宜选用二、三、四代头孢,特别三、四代头孢更为安全。
六、头孢类抗菌药物的产品质量与临床上发生的过敏反应有相关性。现已
经从头孢噻肟等头孢类抗菌药物中收集到了能引发动物过敏反应的基本无抗
菌活性的高分子聚合物。说明控制产品中高聚物的含量是质量控制的关键之
一。
七、临床使用头孢类抗菌药物,必须仔细询问病人药物过敏史,不管是否
进行皮肤过敏试验,或皮肤过敏试验阴性,在首次使用后的 0.5-1 小时内应严
密观察,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征兆,应迅速处理。过敏反应是难以预测的,过敏
反应的发生不是医务人员的责任,但发生后处理不当或没有相应的救治措施,
医院则要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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