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国家标准《养老机构认知症老人照护指南》民政部2024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养老机构认知症老人照护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服务场所、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管理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养老机构认知症老人照护服务的开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 38600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GB/T 42195 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 450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认知症 dementia
一种以获得性认知功能损害为核心,并导致患者日常生活能力、学习能力、工作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明显减退的综合征,又名失智症、痴呆。
注:认知症引起的认知功能损害涉及记忆、学习、定向力、计算、语言、视空间功能、分析及解决问题等能力,在病程某一阶段常伴有精神、行为和人格异常。
3.2
精神行为症状 behavioral and psychological symptoms of dementia
认知症老人经常出现的紊乱的知觉、思维内容、心境或行为等症状。
注:精神行为症状包括焦虑、抑郁、语言或身体攻击、徘徊、重复语言、尖叫、睡眠紊乱及妄想和幻觉等。
4 总则
4.1 尊重理解
尊重认知症老人的宗教信仰、生活习惯和个性,理解他们的感受和行为,关注他们的情感、需求和愿望,在照护过程中保护其隐私和权利,尽可能维持其尊严及价值感。
4.2 整合照护
以认知症老人需求为导向,跨专业团队协同家属或监护人参与照护、老人自我照顾和社会力量支持,整合正式照护与非正式照护资源,提供全人、全面、全程的照护服务。
4.3 自立支援
关注认知症老人现有及潜在的功能,提供适当的辅助和必要的资源支持,提升老人自我照顾的意识和能力,尽可能维持其原本的生活状态,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
4.4 环境友好
充分考虑认知症老人在感知、认知、记忆、行动等方面特点,通过优化物理空间、服务设施、社会支持,营造安全舒适、导向清晰、促进社交的支持性环境。
4.5 安全防护
根据认知症的疾病特点,全面识别空间布局、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及服务过程中的风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维护认知症老人合法权益,保障其生命财产安全。
5 服务场所
5.1 空间布局
5.1.1 服务场所建筑及设施的设计与设置符合GB 50016、GB 50763、JGJ 450的相关规定。
5.1.2 空间布局清晰简单,易于理解与辨识。
5.1.3 宜设置相对独立的认知症照护单元,每个单元的床位数宜设置在20张以内。
5.1.4 宜设置生活辅助用房、康复训练用房、社交及户外活动空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