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之声管理咨询学院

讲课录音分享视频分享区

【李冰】如何成为受尊重的管理者

护理资源下载

PPT课件资源

优质护理职业提升临床护理

管理群1:85933517护士长 群1:113865183

医护交流群:87220027加微信拉入VIP管理微信群

微信号:ZGHLZS- 01或15572600275

搜索

JAMA:最新脑死亡判定标准出炉!世界脑死亡专家共识

2020-8-6 05:43| 发布者: libingccmb| 查看: 371| 评论: 0

摘要: JAMA:最新脑死亡判定标准出炉!世界脑死亡专家共识14小时前朱朱中国循环杂志专家共识脑死亡判定标准目前,国际上以脑死亡作为死亡的判断标准,但是不同的国家对于脑死亡的概念、判定标准、临床实践和文献记载并不一 ...

JAMA:最新脑死亡判定标准出炉!世界脑死亡专家共识

14小时前  朱朱 中国循环杂志

目前,国际上以脑死亡作为死亡的判断标准,但是不同的国家对于脑死亡的概念、判定标准、临床实践和文献记载并不一致。由于很难开展关于脑死亡的随机临床试验和大规模研究,因此目前缺乏强有力的证据。

目前,国际上以脑死亡作为死亡的判断标准,但是不同的国家对于脑死亡的概念、判定标准、临床实践和文献记载并不一致。由于很难开展关于脑死亡的随机临床试验和大规模研究,因此目前缺乏强有力的证据,无法制定循证医学建议。

鉴于此,近日,由全球45位脑死亡领域的专家组成的世界脑死亡项目组在全面回顾相关文献和专家意见后,提出了脑死亡/神经性死亡的统一判定标准。

专家组建议,脑死亡/神经性死亡的定义为:脑功能完全、不可逆丧失,即昏迷无应答,失去意识,脑干反射消失,不能自主呼吸。

这可能由于脑血供永久停止或毁灭性的脑损伤所致。如果仍存在细胞水平的神经元和神经内分泌活动,或者仍存在激素调节功能,均不妨碍脑死亡的判定。

在确定脑死亡/神经性死亡是否不可逆时,无需通过干预来降低颅内压。

在判定死亡的情况下,“永久”意味着失去功能,不能自主恢复,也不会在干预的情况下恢复。

专家组指出,“全脑死亡”和“脑干死亡”这两个名词应弃用,而应以“脑死亡/神经性死亡标准”来代替。但司法领域的一些法律和医学标准在使用“全脑”和“脑干”这样的名词,鉴于此,建议临床医生以这些法律和标准为指导。

专家组强调,在评估患者是否脑死亡/神经性死亡之前,患者必须已经有一个神经系统的诊断,这个诊断可大致脑功能完全、不可逆丧失,同时要排除可能会混淆临床检查的情况以及可能酷似脑死亡/神经性死亡的疾病。

当临床检查发现患者昏迷、脑干反射消失、呼吸停止,可判定为脑死亡/神经性死亡,包括以下8种情况。

(1)最强外部刺激不能唤醒患者或让其恢复意识,包括有害的视觉、听觉、触觉刺激;
(2)瞳孔处于固定中等大小或放大状态,对光反射消失;
(3)角膜反射、头眼反射、前庭眼反射消失;
(4)在有害刺激下,面部未出现任何肌肉活动;
(5)双边咽喉壁刺激下无呕吐反射;
(6)气管深部吸痰刺激下无咳嗽反射;
(7)在有害刺激下,四肢未出现受大脑控制的运动反应;
(8)在做呼吸停止试验时,在达到pH<7.30且二氧化碳分压(Paco2)≥60 mmHg这一目标的情况下,仍然没有自主呼吸。

专家组强调,如果临床检查不能完成,应考虑进行辅助检查,包括血流研究或电生理检测。

儿童的脑死亡/神经性死亡标准的定义与成年人一样,但在评估儿童时,要采用适合于其年龄的必要血液动力学目标。

专家组指出,在评估脑死亡/神经性死亡时,还要考虑宗教、社会、文化因素以及当地的法律要求、资源可及性。

专家组对Cochrane、Embase、MEDLINE三个数据库中1992年至2020年4月发表的700多篇相关文献进行了回顾总结。

原始出处:

David M. Greer, MD, MA; Sam D. Shemie, MD; Ariane Lewis, MD;et al.Determination of Brain Death/Death by Neurologic CriteriaThe World Brain Death Project.JAMA. Published online August 3, 2020. doi:10.1001/jama.2020.11586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最新评论

QQ|手机版 - 小黑屋 - Archiver - 护理之声--医疗护理职业交流中心—广西护理之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2-2015   护理之声(http://www.zghlzs.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若有转载或文章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处理 E-mail: zhonggo123@163.com

本网名称及标识均在国家版权商标部门注册,原创图文保护知识产权

举报电话:李老师 15802485829 微信: lizanw20

QQ号客服:63449363 雨蓓老师 370294532 程老师

Powered by Discuz! X3.2   技术支持:护理之声   桂ICP备1801213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