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群1:85933517护士长 群1:113865183
医护交流群:87220027加微信拉入VIP管理微信群
微信号:ZGHLZS- 01或15572600275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1]的基础上,更新发布"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20)"版本。本指南根据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新的认识,参考了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国际妇产科联盟(FIGO)、WHO等最新的相关指南[2,3,4,5,6,7,8,9,10],并结合我国国情、临床研究及实践经验,遵循循证医学理念,对有关的治疗方案给出了证据评价[11]。本指南更加强调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临床预警和早期识别能力,强调早预警、早发现和早干预,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我国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临床处理。 本指南的循证证据等级及推荐建议:(1)证据等级:①Ⅰ:证据来自至少1个高质量的随机对照试验;②Ⅱ-1: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非随机对照试验;③Ⅱ-2: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队列(前瞻性或回顾性)研究或者病例对照研究;④Ⅱ-3:证据来自不同时间或地点干预措施效果的差异研究;⑤Ⅲ:基于临床经验、描述性研究或者专家委员会报告等的专家意见。(2)推荐建议:①A:证据适合推荐应用于临床预防;②B:证据较适合推荐应用于临床预防;③C:现有的证据间不一致;④D:有一定的证据不推荐用于临床预防;⑤E:有相当证据不推荐用于临床预防;⑥L:没有足够的证据(数量或质量)可以提出建议,但是,其他因素可能会影响决策。 一、概述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严重威胁母儿健康和安全,是产科常见的并发症,也是孕产妇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尤其子痫前期-子痫是导致孕产妇及围生儿病死率升高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将妊娠相关高血压疾病概括为4类,包括妊娠期高血压(gestational hypertension)、子痫前期-子痫(pre-eclampsia- eclampsia)、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chronichypertension)、慢性高血压伴发子痫前期(chronic hypertension withsuperimposed pre-eclampsia)。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孕妇发病背景复杂,尤其是子痫前期-子痫存在多因素发病异源性、多机制发病异质性、病理改变和临床表现的多通路不平行性,存在多因素、多机制、多通路发病综合征性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病理生理改变包括,慢性子宫胎盘缺血、免疫不耐受、脂蛋白毒性、遗传印记、滋养细胞凋亡和坏死增多及孕妇过度耐受滋养细胞炎性反应等[2,12,13]。目前,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存在的普遍临床问题是,因未能及早识别和及早发现,使其发现时已经成为重症,或孕妇已经有严重的靶器官的并发症,需要转诊到三级医疗救治中心,并需要多学科联合救治。发生在各级医疗助产机构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相关的孕产妇死亡约有一半是可以避免的。如何早期排查和筛选风险因素、如何做好早期预防和预警、如何早诊断、早干预、早处理,是诊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重要临床措施。 二、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分类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为多因素发病,可基于孕妇的各种基础病理状况,也因受妊娠期间环境因素的影响,在妊娠期间病情的缓急不同,可呈现进展性变化,也可迅速恶化。 (一)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140 mmHg(1 mmHg=0.133 kPa)和(或)舒张压≥90 mmHg;尿蛋白检测阴性。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为重度妊娠期高血压[1,2]。 妊娠期各类高血压疾病的诊断之间存在转换性和进展性:当高血压伴有子痫前期的其他临床表现时则诊断为子痫前期;重度妊娠期高血压应与严重子痫前期一样对待;妊娠20周后发生的高血压,可能是妊娠期高血压,但要注意也可以是子痫前期的首发症状之一。妊娠期高血压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 (二)子痫前期-子痫 1.子痫前期: 妊娠20周后孕妇出现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伴有下列任意1项:尿蛋白定量≥0.3 g/24 h,或尿蛋白/肌酐比值≥0.3,或随机尿蛋白≥(+)(无条件进行蛋白定量时的检查方法);无蛋白尿但伴有以下任何1种器官或系统受累: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或血液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的异常改变,胎盘-胎儿受到累及等。子痫前期也可发生在产后。 血压和(或)尿蛋白水平持续升高,或孕妇器官功能受累或出现胎盘-胎儿并发症,是子痫前期病情进展的表现。子痫前期孕妇出现下述任一表现为重度子痫前期(severepre-eclampsia):(1)血压持续升高不可控制: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2)持续性头痛、视觉障碍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异常表现;(3)持续性上腹部疼痛及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表现;(4)转氨酶水平异常:血丙氨酸转氨酶(ALT)或天冬氨酸转氨酶(AST)水平升高;(5)肾功能受损:尿蛋白定量>2.0 g/24 h;少尿(24 h尿量<400 ml,或每小时尿量<17 ml),或血肌酐水平>106μmol/L;(6)低蛋白血症伴腹水、胸水或心包积液;(7)血液系统异常:血小板计数呈持续性下降并低于100×109/L;微血管内溶血,表现有贫血、血乳酸脱氢酶(LDH)水平升高或黄疸;(8)心功能衰竭;(9)肺水肿;(10)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胎死宫内、胎盘早剥等。 需在妊娠34周前因子痫前期终止妊娠者定义为早发子痫前期[9]。 2.子痫: 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强直性抽搐,可以发生在产前、产时或产后,也可以发生在无临床子痫前期表现时。 (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孕妇存在各种原因的继发性或原发性高血压,各种慢性高血压的病因、病程和病情表现不一,如:孕妇既往存在高血压或在妊娠20周前发现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表现为急性严重高血压;或妊娠20周后首次发现高血压但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四)慢性高血压伴发子痫前期 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前无蛋白尿,妊娠20周后出现尿蛋白定量≥0.3 g/24 h或随机尿蛋白≥(+),清洁中段尿并排除尿少、尿比重增高时的混淆;或妊娠20周前有蛋白尿,妊娠20周后尿蛋白量明显增加;或出现血压进一步升高等上述重度子痫前期的任何1项表现。慢性高血压并发重度子痫前期的靶器官受累及临床表现时,临床上均应按重度子痫前期处理。 三、影响子痫前期发病的风险因素 不是每例子痫前期孕妇都存在所有的风险因素[14,15,16,17],而且,多数子痫前期见于无明显风险因素的所谓"健康"孕妇。子痫前期发病的风险因素见表1。
其中,孕妇存在的或潜在的基础内科疾病及病理状况,包括高血压病、肾脏疾病、糖尿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抗磷脂综合征等为高度风险因素,既往子痫前期史、多胎妊娠和肥胖也为高度风险因素,此次妊娠孕妇存在的风险因素被认为是中度风险,低度风险是指经历过成功妊娠且无并发症者[2]。风险人群的妊娠前检查和产前检查非常重要。 四、诊断 (一)病史 注意排查各种风险因素,询问孕妇显现或隐匿的基础疾病,如妊娠前有无高血压、肾脏疾病、糖尿病及自身免疫性疾病等病史或表现;有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史及家族史或遗传史;了解孕妇的既往病理妊娠史;了解此次妊娠后孕妇的高血压、蛋白尿等症状出现的时间和严重程度,了解产前检查状况;了解孕妇的一般情况,包括体重、此次妊娠的情况和饮食、生活环境。对于过低体重者要加以重视。 (二)高血压 1.血压的测量方法[18]: 测量血压前,被测者至少安静休息5 min。测量取坐位或卧位。注意肢体放松,袖带大小合适。通常测量右上肢血压,袖带应与心脏处于同一水平(Ⅱ-2A),必要时测量两臂了解血压的增高情况。 2.高血压的定义: 妊娠期的高血压定义为,同一手臂至少2次测量的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对首次发现血压升高者,应间隔4 h或以上复测血压,如2次测量均为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诊断为高血压。对严重高血压孕妇,即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 最新评论
Copyright © 2012-2015 护理之声(http://www.zghlzs.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若有转载或文章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处理 E-mail: zhonggo123@163.com 本网名称及标识均在国家版权商标部门注册,原创图文保护知识产权 举报电话:李老师 15802485829 微信: lizanw20 Powered by Discuz! X3.2 技术支持:护理之声 桂ICP备18012132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