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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医疗伦理与法律责任的重要性 2017-11-13 A- A+ 医疗纠纷在学术上的研究,多以医学伦理为讨论核心;但在医务管理的实务面,可将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概分为五大类型。 医院是个充满挑战的特殊职场,工作人员处理的事务,往往需要深厚的情绪管理(抗压)能力,患者的病痛交杂着生理及心理的问题,常会呈显出负面、紧张的样态,为此医护人员需长期面对病患及其家属在情况危急时,往往情绪表现偏离理性。但正因如此,医护人员更需要予以患者详实的诊疗说明,并在态度上尽可能对病人展现“同理的倾听”,让患者在不安的情绪中,找到一股平稳康复的力量。 笔者长年观察及管理医院护理工作项目,深刻体认到医疗伦理及法律知识对护理人员的重要性,也藉此分享医疗照护工作在临床上所面临的挑战。 不当沟通:引起医疗纠纷的最主要原因 医疗纠纷在学术上的研究,多以医学伦理为讨论核心;但在医务管理的实务面,可将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概分为五大类型: 1.医疗问题:指的是实际诊疗错误、照护或操作不当而导致医疗失误。例如:输血注射不当、或是发生院内感染、给错药等问题,都属医疗疏失引起的纠纷。 2.病情告知问题:此乃医护人员对于「告知」责任的认知及行为有所缺失。告知病情可能面临的各种问题,是医病关系平衡的第一步,相关法规对医护人员的告知义务也多有明确规范。在实务上,常有医护人员为安慰患者的不安,在口头上予以过度医疗保证(如:这只是小问题,不会有生命危险…等),皆可能在事故发生后被放大检视。 3.态度、沟通不良问题:钟国彪教授曾发表一项研究成果,探讨“民众心目中好医师的条件”,有近七成的人认为是“病人亲切、关心病人”,其次有四成四的人认为“解说病情很清楚”是好医师的表现,也有三成七的人表示“医术高明”。前三名重要的条件,就有两项与沟通能力相关,在临床上常见的纠纷包含有医师拒绝收治病人、家属反应问题未实时处理,值班医师擅离职守……,多属于这类问题。 4.仪器设备、环境问题:这部分实属医院硬件环境的问题,需要由医务管理者系统性地检视、维护及更新,以降低医疗疏失发生的风险。 5.其他社会性因素:包含有医病关系的改变(从传统权威走向相互尊重),信息社会带来知识的变革,病患对医疗信息相对具亲近性,权益意识也较为高涨,社会及传播媒体带来的负面渲染效果等等。 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虽可大致归纳为上述状况,但在临床操作上,由于职场的环境、文化等因素,许多沟通及协调工作是由护理人员执行,因此专家学者们建议在此议题上,不论医护人员心中认同与否,在态度上(body language)与行为上(verbal communication)都必须加强教育训练。 良性循环:医师、护理人员与患者家属的三角关系 擅长情绪管理教学的许瑞云医师表示:问题才刚发生,医疗人员就急着辩解或划清界线,其实是产生对立关系的开始!。然而,逃避责任往往是人之天性,长年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律师吕清雄也认为,法律是道德的最底线,面临违法行为时,造假的情况也仍是层出不穷。由此可见,医疗纠纷的处理,无论是从心理层面的教育,或是从法律层面的约束,都对当事者的伦理价值有着巨大的考验。所以,如何避免纠纷发生,才是医护工作者得以乐观面对整体医疗环境日渐恶化的务实之道。 正如钟教授的研究所述,民众心中的好医生是可以同理心关怀及详实解说病情的,所以正视病人的生理与心理多重层面的需求,才是以病人为中心的终极表现,身为护理人员更可以多加关心病人的心理状态,多一句情绪上的安抚,便可以取得患者在医病关系上的信任基础。 然而,医疗照护终究是压力极大的工作,医师、护理师、病患及家属对于病情诊疗的认知及行为,都会影响愈后的结果,调查分析住院服务满意度时,有九成的受访者反应护理人员态度不佳,但熟知医疗职场文化的许瑞云医师则指出,护理人员态度不佳,其实是反应了医师、护理师及患者家属的三角关系失调,护理人员一方面要面对医师无暇事必躬亲的事实,一方面要面对病患的各种需求,如果没有高度的情绪及冲突管理能力,很容易使三者间的关系紧张。许医师认为,面对压力最有效的处理方式,就是正视问题本身,将工作的焦点专注于医护人员可尽力协助的部分,先同理的倾听,专心理解患者真正的需求,再致力于权责范围内可行的解决方案,即便结果不尽如人意,但医护人员已竭尽力心,便可避免衍生冲突,得以态度婉转,立场坚定的方式处理。 从医疗质量的改善而言,避免医疗纠纷的关键便是理性沟通的训练,但理性沟通的支撑点,是医疗团队成员间彼此平等、尊重的组织文化。举例而言,病人家属不断询问护理师,术后为何不见医师说明病情,护理师在电话通知医师时,若被忙于门诊治疗的医师训斥或拒绝,要如何用友善的态度转知病患及家属。所以,在团队中避免以情绪发泄的方式进行沟通,是必要的医护专业训练,病患的负面行为不易掌控及教育,但医护人员则在专业上需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从医师、护理师到病患本身,都应该朝向理性沟通努力。 善用知识:了解护理人员执行业务的法律课题 医疗纠纷的处理,需要医护人员运用相关知识以及危机应变的能力,医疗相关法规也是社会大众十分关注的议题,信息社会发达,加深了病患对于自身权益的熟悉;同样的,护理人员也必须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在平日执行业务时,加强相关的训练。 1.护理人员的业务范围:包含健康问题之护理评估、预防保健的护理措施、护理指导及咨询,以及最重要的医疗辅助行为,护理人员应在医师指示下执行医疗辅助行为,指示的方式可自行斟酌,或是采用医嘱,该指示行为所产生之责任,应由指示医师负责。也就是说,护理工作者在专业上要确认自己的辅助角色,临床上对于医疗行为有所疑虑时,可加强医嘱的指示动作(例如:请医师重复指示或寻求第三人确认)。 2.告知病患及家属相关权利:告知的义务,源于今日社会重视医病关系的平等,以及对于病人自主权的尊重。以施行手术为例,应向病患或法定代理人说明手术原因、成功率、可能发生之并发症及危险,经其同意签具手术及麻醉同意书,始得为之。在临床上常见的纠纷,多是意料之外的事件如何告知?举例而言,术前告知切除左乳,手术中发现左乳以外区域也有癌细胞,可否一并切除,法律规定必须以是否危及病人生命安全作为判断准则,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可不在此限。 3.强化病历管理制度:医疗法规明定病历范围包含有医师依法执行业务所制作之病历;各项检查、检验报告资料;其他各类医事人员执行业务所制作之纪录。医事人员亲自记载病历或制作纪录,并签名或盖章及加注执行年月日,如有增删,于增删处签章及注明日期,删改部分,应以画线去除,不得涂毁。当医疗纠纷发生时,病历常是临床鉴定的重要举证文书,医院应对病历纪录要求详实完善,医护人员也可透过纪录病历的机会,检核自身的工作质量,管控失误的风险。 具有公共卫生研究专长的吕清雄律师,在研讨医疗纠纷案例时分析几个法律层面的重点:一是确认医疗失误的因果关系是否成立;二是厘清医护人员有无过失;三是原告与被告双方间举证责任的分配。但这些都是已进入法律程序之后的专业问题,律师建议护理人员应于平日便加强法律知识的训练,针对业务范围(辅助行为)、告知义务(病人权益)及病历纪录等项目,有清楚严谨的认知,进一步累积专业资深的判断能力。 |
2022年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改革护理专业能力及成果代表作范围与要求…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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