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译自 Institute for Safe Medication Pract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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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针对医院用药安全的最佳实践”是为了识别、鼓励和广泛推行基于共识的有关特殊用药安全的最佳实践,这类特殊用药安全问题包括对患者致命性、伤害性的用药错误;美国安全用药研究所(Institute for Safe Medication Practices, ISMP)曾在其刊物中多次发布相关警示。其中不少最佳实践已在多家医院推广应用,由此,医院能关注其近两年的用药安全效果。虽然此实践方案是定位于医院,但有部分仍可以运用到健康养护之中。这些最佳实践已由外部专家顾问委员会成员复审,由ISMP董事会批准。
【最佳做法之一】
使用迷你静脉输液软袋(Mini-Bag)代替注射器进行长春新碱(及其它长春花碱抗癌药)的配制
基本理论:
确保长春花类生物碱抗癌药(如长春碱、长春新碱、长春瑞滨、长春新碱脂质体)经静脉途径给药。长春花碱类药物若错误的经鞘内注射给药,可造成致命的神经系统毒性。该类药中的长春新碱因常与其它可鞘内注射的药物(如甲氨蝶呤、阿糖胞苷)联合使用,成为此类药中问题最为突出,报告最多的一种。当误行鞘内注射后,神经毒性将沿给药部位扩散至中枢神经系统,造成严重的神经损害。此类事件发生后患者结局不良,多数患者为死亡,存活病例伴随严重的神经损害后遗症。尽管国内外许多医疗安全机构反复警告,死亡事件仍未能杜绝。药品说明书中“禁忌”一项也特别注明(本品仅供静脉注射,其它给药途径将造成致命后果)。降低长春新碱误行鞘内注射的有效预防策略是使用专用微型药袋进行药品配制。该微型药袋的体积专为静脉注射所定制(如儿童剂量为25ml,成人剂量为50ml),此体积相对于鞘内注射过大,不适用于此给药方式。现已有许多医疗机构使用微型药袋进行长春新碱的药物配制,其中包括一些儿童医院,此方法也有效的克服了药物渗出、并发症等隐患。自微型药袋使用以来,暂未发生长春花类生物碱药物误行鞘内注射的事件报告。
【最佳做法之二】
A.甲氨蝶呤口服剂量将默认为按周给药方案;若须每日给药,则电子系统必须强制停止,直至输入一个合适的肿瘤适应症进行确认。
手动系统:若须每日给药,则在口服甲氨蝶呤发放给患者前,要求确认该患者的肿瘤适应症。
B.由药师对出院患者进行口服甲氨蝶呤的用药教育
确保将写有药品信息的宣传单发放到患者手中,该宣传单须提供清楚的每周给药计划指导。药师向患者解释过量服用药物的危害,并让患者复述用药指导,确保患者理解每周给药计划,以及该药并非为症状出现才使用的药品。同时向患者提供一份“高警惕性药品-口服甲氨蝶呤”告知书的免费复印件(ISMP官网可下载)。
基本理论:
预防患者在住院期间及出院后所涉及的甲氨蝶呤误服为日剂量的用药错误。自1996年初至2013年底,ISMP收到多起将口服甲氨蝶呤每周给药误服为每日给药。甲氨蝶呤是叶酸还原酶抑制剂,用于治疗多种类型的肿瘤,自该药问世至今,其说明书中批准的适应症已经扩展到非肿瘤领域。现在甲氨蝶呤常用于自身免疫性疾病(如: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疮等),当用于免疫调节时,其用法一般为“每周一次”或“每周二次”。当医生开具处方时,差错的发生常因医生习惯开具每日给药的药物,而错误的将此药的用法写为每日给药。调配差错与处方差错情况类似,药师审核医嘱或处方时,错误的选择/同意了每日给药的用法。
【最佳做法之三】
仅以公制单位测量和表达患者体重。确保患者称量的体重秤设置准确,并仅以公制单位进行测定
使用“克/千克”取代现行的以“磅”为单位的体重秤。如果体重秤可以用“磅”和“克/千克”表示体重时,应锁定不使用“磅”为单位的表达形式。确保电脑信息系统和医用设备显示(如:输液泵)、打印出的资料、医嘱表单或提示窗均以“克”(婴儿)或“千克”(成人)表达患者体重。中止所有以“磅”制表达的患者体重,仅以公制单位进行患者体重记录。使用实测体重而不是主诉体重、既往体重、估计体重。
基本理论:
仅使用公制单位(“克”和“千克”)表达患者体重,规范体重衡量标准及信息。药品说明书中所提供的依据患者体重换算的用药方案仅使用公制单位系统(如“毫克/千克”)。当患者体重以非公制单位表达(如“磅”)时,易与“千克”或“克”混淆,造成重大用药错误的发生。许多上报的错误事件由执业医师在换算体重时造成,或在记录患者体重时将单位混淆,导致患者使用超过双倍以上的错误剂量。
【最佳做法之四】
确保所有非单剂量包装的口服液体制剂由药房分装入口服用注射器后进行发放
仅使用口服给药注射器给药。确保在医院使用口服用注射器时不与任何肠外导管相连接。因注射器上的注释字体过小,可在不阻挡重要药品信息的前提下,附加辅助标签“仅供口服用”进行提示。
基本理论:
预防口服液体制剂通过静脉途径给药的意外发生。ISMP陆续收到患者因为疏忽被静脉给予口服液体药物。此类事件常发生于临时配制口服溶液,或分装到连接有血管通路的肠外注射器时,而这类错误可导致患者死亡。当鼻导管或其它管道给予口服的液体填充胶囊时,将内容物用针管抽出后,误用静脉途径进行给药,同样也会发生死亡事件。口服用注射器的针头应设计成与血管导管不相容,使其无法与之相连接。
【最佳做法之五】
购买仅显示公制单位的口服液体给药装置(口服注射器/量杯/滴管)
使用有公制单位的口服溶液给药装置。此外,如果患者须院外使用口服溶液,应向他们提供(或开具处方)口服用注射器,确保提供的口服注射器以“毫升”为单位。
基本理论:
确保使用公制单位表达体积的口服液体给药装置(特别是口服用注射器、量杯、滴管)。ISMP收到50份以上的报告关于将公制单位“毫升”和家庭计量单位(如:滴数、茶匙)相互混淆,有些情况导致的患者伤害需要住院治疗。口服用注射器、量杯、滴管及其它可衡量的装置均有涉及。若使用英式药衡制也容易将“达利克”和“毫升”及其它非公制体积衡量单位(如“盎司”和“茶匙”)混淆。ISMP第一次报告此类用药差错是在2000年,而后陆续报告了更多的将公制单位和非公制单位混淆的用药差错。
【最佳做法之六】
清除医院各区域的冰醋酸*
清除及安全处理所有病区的冰醋酸产品(包括药房、诊所、医师办公室),将其替换为5%食用醋或25%醋酸(冲洗用)或2%醋酸(洗耳)。
* 实验室由外部购进冰醋酸可以除外。
基本理论:
防止将冰醋酸直接用于患者所造成的伤害。在许多医院,使用危险化学品用于药物合成、特殊治疗过程及诊断是极为常见的现象。若将有毒化学品误认为口服药品,或将高浓度的化学制品误用于患者时,都将造成患者的危害。其中,冰醋酸受到广泛关注。若意外的将冰醋酸(浓度约99.5%)用于局部使用,将造成患者严重伤害,包括严重的疼痛、组织损伤、三度烧伤,其中有一例患者甚至造成双下肢截肢。在这些病例中,冰醋酸被误购或用来替换为稀释多倍的醋酸,如食用醋或0.25%醋酸溶液。
转自患者安全,感谢翻译及编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