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之声管理咨询学院

讲课录音分享视频分享区

【李冰】如何成为受尊重的管理者

护理资源下载

PPT课件资源

优质护理职业提升临床护理

管理群1:85933517护士长 群1:113865183

医护交流群:87220027加微信拉入VIP管理微信群

微信号:ZGHLZS- 01或15572600275

搜索

护理事故差错判定标准

2015-9-8 11:3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268| 评论: 0|来自: 中国护理之声

摘要: 差错事故是影响医疗质量的重要因素,是关系到病人疾苦和生命安危的大事,因此,护理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并要加强学习,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以保证医疗护理质量。 (一) ...
差错事故是影响医疗质量的重要因素,是关系到病人疾苦和生命安危的大事,因此,护理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并要加强学习,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以保证医疗护理质量。

    (一)差错、事故的分类及评定标准根据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分为两类: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为责任差错、事故;由于设备条件或技术水平所限而造成的为技术差错、事故。差错和事故的区分主要根据其性质、后果的轻重不同而确定。

    1、事故凡在护理工作中,由于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作风粗暴或业务不熟悉而给病人带来严重痛苦,造成残废或死亡等不良后果者。

    (1)事故等级分类:

    一级事故: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者。

    二级事故:促使病人死亡或造成残废者。

    三级事故:造成轻度残废或严重痛苦者

    2)责任事故范围:

    1)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致,病情变化发现不及时,以致失去抢救机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2)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而打错针,发错药,输错血液;护理不周到,发生严重烫伤或ⅲ度褥疮,昏迷躁动病人或无陪伴的小儿坠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对疑难问题,不请示汇报、主观臆断,擅自盲目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4)延误供应抢救物资、药品,供应未灭菌的器械、敷料、药品,或因无菌操作不严而发生感染,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5)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麻醉药品,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6)手术室护士点错纱布、器械,因而遗留在体腔或伤口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技术事故范围:凡确因设备条件所限或技术水平低或经验不足而导致上述不良后果者.

    2、差错凡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技术水平低而发生差错,对病人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称为差错.如:

    (!)错抄、漏抄医嘱,而影响病人治疗者.

    (2)错服、多服、漏服药(包括未服药到口),按给药时间拖后或提前超过2小时者.

    (3)漏做药物过敏试验或做过敏试验后,未及时观察结果,又重做者。错做或漏做滴眼药、滴鼻药,冷、热敷等临床处置者。

    (4)发生ⅱ度褥疮、ⅱ度烫伤,经短期治疗痊愈,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5)误发或漏发各种治疗饮食,对病情有一定影响者;手术病人应禁食而未禁食,以致拖延手术时间者。

    (6)各种检查、手术因漏做皮肤准备或备皮划破多处,而影响手术及检查者。

    (7)抢救时执行医嘱不及时,以致影响治疗而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8)损坏血液、脑脊液、胸水、腹水等重要标本或未按要求留取、及时送验,以致影响检查结果者。

    (9)由于手术器械、敷料等准备不全,以致延误手术时间,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手术标本丢失或未及时送验,增加病人痛苦,影响诊断者。

    (10)供应室发错器械包或包内遗漏主要器械,影响检查、治疗者;发放灭菌已过期的器械或器械清洗、灭菌不彻底,培养有细菌生长,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附区一、二、三度褥疮的标准:

    一度褥疮局部皮肤潮红,有触痛,以手压之退色,放松后恢复红色。

    二度褥疮表皮呈紫红色,变硬,压之不退色,可出现水泡或表皮松解剥脱,显露出红色浸润疮面。

    三度褥疮局部溃疡,进行性发展,面积较大,局部由浅入深,有液体渗出,坏死组织可呈黑色痂下多伴有感染。

    (二)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由本人及时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护士长及时组织讨论与总结。

    2发生差错、事故后,要积极采取抢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3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

    4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全科或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5发生差错、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时,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6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本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工作,以达到教育的目的。

    7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相关阅读

最新评论

QQ|手机版 - 小黑屋 - Archiver - 护理之声--医疗护理职业交流中心—广西护理之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2-2015   护理之声(http://www.zghlzs.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若有转载或文章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处理 E-mail: zhonggo123@163.com

本网名称及标识均在国家版权商标部门注册,原创图文保护知识产权

举报电话:李老师 15802485829 微信: lizanw20

QQ号客服:63449363 雨蓓老师 370294532 程老师

Powered by Discuz! X3.2   技术支持:护理之声   桂ICP备1801213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