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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1953年3月26日发布) (三)各级护理人员职责 十一、护理部主任或总护士长职责 1、护理部主任在院长、副院长的直接领导下,统一领导全院各科、室护理工作。并与各科、室主任取得密切联系。 2、结合医院中心任务,拟定全院的年度及季度的护理工作计划,并将执行情况按期总结汇报。 3、负责研究制定和修改全院护理常规,并密切与医疗工作配合。 4、努力提高全院护理业务技术水平,及时研究解决护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步提高护理工作质量。 5、组织先进经验交流会以推动全院护理工作。 6、负责掌握全院护理人员的工作、思想、学习情况,加强思想教育,鼓励热爱专业,并向院长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对于护理人员发生的护理事故得与各科室领导同志共同研究处理,并报告院长。 7、负责拟订全院护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确定工作及时间分配的原则,并掌握院内护理人员的机构调配工作。 8、审查各科室提出的有关护理方面的用品及使用情况。 9、提请总务科安排护士生活上有关问题,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10、督促检查病房的清洁卫生工作。 11、根据医院条件负责贯彻护士学校的教学及学生临床实习计划。 注:护理部的设立,各省、市应指定几个不同类型的医院先试行(在有条件的大医院和教学医院可建立护理部,在二百床以下的医院及专科医院可设立总护士长),总结经验后再逐步推行。 十二、病房护士长职责 1、病房护士长在科主任、护理部主任领导下,负责领导本病房的全面护理工作。 2、随时检查对重危病人,手术前、后病人以及新入院病人的护理工作。定期检查药卡、治疗卡和医嘱本的完整、准确,监督护理人员准确的执行医嘱和加强护理与医疗工作的配合,对发生的护理事故和差错应及时调查,重要的向领导报告,并采取防止措施。 3、对于较复杂的医疗或护理处置,护士长应亲自进行,或指定有经验的护士执行。 4、关心病人休养生活,按时巡视病房(包括随科主任巡视病房)听取病人意见,了解病人要求,及时改进护理工作。并劝导病人解除病情顾虑,遵守住院规则。 5、随时检查病房的备品(包括药品、器械),保持其完整适用和安全。急救用品应随时可以使用,毒药和麻醉药品应指定专人严加管理。 6、经常检查病房的隔离消毒工作,注意防止发生院内感染。 7、负责保管病房各种医疗记录,按时检查护理人员的交班报告,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 8、对新来本病房工作的医师和实习医师应给予介绍有关护理工作常规和病房制度。有时医师在工作上有不妥之处,有责任提请修改。 9、经常了解护理人员、卫生员的工作、思想情况,及时进行思想教育,并向上级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10、认真钻研业务,并组织领导病房护理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指导护校学生的教学及临床实习工作。 11、指导护理人员有计划地进行卫生宣教并解答一般卫生问题(有关病人诊断、治疗原则由医师解答)。 12、督促检查卫生员的工作,保持病房环境的清洁整齐。并督导所有人员保持安静。 13、组织分配护理人员及卫生员的工作时间及任务,并督促检查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 14、负责掌握本病房医疗器材、被服及各项用物的供应及消费(可以指定专人保管),护士长要按期检查,并提出定期预算,经护理部或科主任批准后到有关部门领取。 15、指导卫生员的业务学习。 十三、夜班护士长职责 1、夜班护士长受护理部主任领导,负责督导夜班护理人员的护理工作,及指导护校学生的夜班实习。 2、了解夜间病房工作情况,随时巡视病房,观察危急病人及手术后病人,协助和指导夜班护士进行护理工作。 3、应与有关值班人员密切联系,如遇意外事件发生,应立即向值班人员报告共同处理。 4、将夜间各病房的重要情况,重点的向院长或有关主任口头汇报。 注:夜班护士长在较大医院或教学医院中应根据需要设立。 十四、病房护士职责 1、病房护士在护士长的领导下,负责护理及观察病人,监督病房环境卫生、整齐安静及管 理医护器材。 2、在临床护理方面的工作: (1)病房护士对所负责护理的病人诊断、治疗及生活习惯应有一定了解,根据病人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的护理,并在日常工作中随时了解病情,病人思想情况及观察可能发生的变化,及早发现问题向护士长或负责医师汇报。 (2)负责病人的个人卫生,按常规及需要进行处理,在护理中要随时保持病人的安全舒适。 (3)经常督促护理员(助理护士)、卫生员(工友)保持病房环境的清洁整齐,随时注意病房温度、光线及通风的调节。 (4)按常规及需要检查体温、脉搏、呼吸,检查收集病人大、小便、痰及其他化验标本的情况,应观察并记录病人排泄物,遇有异常情况时须报告。 (5)加强对危、重病人及手术前、后病人的护理,并随时观察及准备急救用物,如病情危笃,在可能情况下应与其他病人隔开,加强护理,并立即通知负责医师。如发生死亡,应将临终情况报告负责医师及护士长。病人死亡须经医师复验证实,再进行尸体料理。 (6)新病人入院时,护士应检查病人的清洁处置情况,介绍有关病房生活制度,并按医院常规进行护理。 (7)经常关心病人的营养状况,并设法使病人摄入适量的膳食及液体。征询病人有关饮食意见,向护士长反映,汇总后转告营养科,若病人患有传染病时,必须指导开饭卫生员对所用食具进行严格消毒。 (8)负责管理病人生活制度,经常了解病人个别需要及思想情况,及时解决,有困难时向护士长反映,在护理工作中要注意病人有充分的休息睡眠及文娱时间。 (9)病房护士交接班应认真执行,交班人得将新入院病人,急重病人及其特殊情况,当日医嘱和应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对病危、高热、昏迷病人要与交接班护士共同到病床旁巡视,交班护士并需将当日病人情况向护士长详细汇报。 3、在执行治疗方面的工作 (1)负责准备及消毒各项医疗器材,并协助医师进行体检及治疗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护士应严格掌握无菌操作和隔离技术。 (2)按医嘱进行各项治疗例子如皮内、肌肉、静脉注射等,要保证治疗的准确。 (3)给予病人服用的一切药品,给药前应认真核对,亲视病人服药,并注意观察病人服药后的反应,对某些长期用药,根据病人情况,可提请负责医师考虑修改。 (4)负责保管病房使用的医护器材及药品,并保证其完整适用。 4、监督进入病房的工作人员和探视病人的亲友严格遵守医院制度,如有违犯制度的行为,自己不能处理时,则应报告护士长以求解决。 5、在日常护理工作中,经常注意指导病人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并对复原期及须出院病人进行卫生宣教工作。 6、在护士长的领导下,协助完成对护校学生的临床教学及实习任务。 十五、护理员(助理护士)职责 1、护理员在护士长领导、护士指导下,担任简易护理工作。熟练的护理员经院长批准,也可以担任一部分护士工作。 2、护理员应担任病人的晨、晚间护理、喂饭、翻身,一般清洁灌肠、装热水袋、冰袋,对急重病人的给递便盆、便壶等工作,并协助卫生员整理床头柜,搞好病房清洁卫生工作。 3、担任收集病人大、小便、痰等化验标本。 4、准备病房,做好出院后的清洁及入院前的准备工作。 5、分发饮食及随时接应病人叫铃。 十六、手术室护士长及护士职责 1、手术室护士长受护理部主任及外科主任(或院长)领导,负责组织领导手术室护士进行有关手术室内的护理、消毒、清洁工作及帮助护士提高业务技术思想水平。 2、负责管理手术所用药品、器材、敷料、保证其整洁无菌、准确、适用。 3、经常保持室内的清洁、整齐,维持适当温度及严肃之秩序。 4、负责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手术后的清理工作,经常准备可能发生的急救手术。 5、负责接送手术病人,协助医师手术,如递送手术器材,供应临时需用的手术器材和药品敷料,观察病人的情况等,手术后协助包扎病人。 6、负责手术标本的保管和送检。 7、担负对护校学生的临床教学和实习指导任务。 8、担任值班工作。 十七、急诊室护士长及护士职责 1、急诊室护士长受护理部主任及院长领导,负责组织领导急诊室护士进行工作。 2、检查准备各项急救所需药品、器材,准备随时急诊急救。 3、鉴别挂急诊号病人是否是急症。有困难时请示医师决定。 4、有急症病人时,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 5、在急诊、急救过程中,迅速而准确地给医师各种必要的协助。 6、在医师未来以前,病情特殊紧急者,可行必要的急救处置。事后应报告医师。 7、与住院处取得密切联系,了解各科空床情况。指导卫生员协助病人入院。必要时亲自送至病房。 8、对隔离观察病人应按常规进行护理。 十八、门诊部护士长及护士职责 1、门诊部护士长受门诊部副院长或门诊部主任及护理部主任领导,负责组织领导门诊部护士进行工作。 2、负责消毒器械及开诊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3、办理诊疗前的护理工作,如检查体温、脉博、呼吸、测量体重等,并负责指导病人留送标本。 4、指导病人遵守门诊规则,维持秩序与安静。 5、协助医师进行诊疗工作。 6、负责请领门诊器械、药品、敷料等,并担任整理保管与报销。 7、负责督导卫生员(工友)保持科室内的清洁整齐。 8、进行节育、卫生宣传等候诊教育。 (四)助产士职责 十九、助产士职责 1、助产士在分娩室担任以下工作 (1)负责室内物品器械的清洁保管,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和注意温度、通风的调节。 (2)负责分娩室内应用物品的准备,并及时补充。 (3)必要时充当难产助手,或担任一部分难产急救工作。 (4)在待产室对已有阵痛的产妇做产前处置,指导及帮助进行无痛分娩的手法。并注意产程进展和变化情况。 (5)接正常产、处置新生儿。负责送产妇入休养室(病房),新生儿入婴儿室。 (6)担任值班工作。 2、助产士在门诊及病房可担任孕期检查、无痛分娩、孕期卫生、婴儿保健知识和避孕的宣传指导和一般的护理与处置工作。注意观察产妇回病房后子宫收缩情况,以及有无流血现象和预防交叉感染。 3、负责新生儿的护理工作。 4、在护士长(或助产士长)的领导下,协助完成对助产学校学生的临床教学及实习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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