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的报告方法: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立即按职业暴露紧急处理方法进行紧急处理后,及时、认真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卡》交科室负责人,验证是否职业暴露及操作的规范性,并签名后及时交到院感科。
二、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的紧急处理:
(1)保持镇静;
(2)如有手套迅速、敏捷地按常规脱去手套;
(3)立即从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受伤口部位,使部分血液排出,相对减少污染的程度;
(4)同时用流动净水彻底冲洗暴露部位;粘膜用无菌水彻底冲洗。
(5)用碘酒、酒精、碘伏等消毒剂消毒受伤部位(粘膜的消毒必须用无刺激的消毒液如碘伏)。
三、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于污染血后的风险评估:
1、医务人员未接种过乙肝疫苗或接种后无反应HbsAb(-)(HBsAb<10mIu/ml)
病源 | HBsAg(+) | HBsAg(-) |
医务人员 | ①24小时内立即接种HBIG0.06ml/kg;②完成乙肝疫苗接种(0、1、6月);③病人如有黄疸,一月后复种HBIG;④定期追踪(半年以上) | ①完成乙肝疫苗接种②定期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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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务人员接种过乙肝疫苗或HbsAb(+)(HBsAb>10mIu/ml)
病源 | HBsAg(+) | HBsAg(-) |
医务人员 | ①24小时内立即接种HBIG0.06ml/kg;②定期追踪 | 定期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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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务人员发生HIV职业暴露后的紧急处理:
1、保持镇静;
2、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3、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4、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5、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6、报告方法同上必须同时报告业务院长和医务科,由医务科报告小榄镇防保所,但强调必须在24小时内。
四、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的风险评估:
1、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定义:
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2、艾滋病病毒暴露级别的评估和确定: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暴露:暴露源: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暴露类型: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短。
二级暴露:暴露源: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暴露类型: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针刺伤。
三级暴露:暴露源: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
3、艾滋病病毒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评估和确定:分为轻、重度和暴露源不明种类型
轻度:暴露源经检验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无临床
症状、CD4计数正常者。
重度:暴露源经检验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高、艾滋病感染者有临床症状,
CD4计数低者。
暴露源不明:不能确定暴露源是否为艾滋病病毒阳性者,为暴露源不明型。
4、暴露后的预防性用药:
暴露后的用药方案由中山市疾病控制中心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决定。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具体如下:
(1)基本用药程序:使用两种逆转录酶制剂(核苷类和非核苷类),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天。
(2)强化用药程序: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天。
I注: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
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3)、用药方案:
①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栽量水平为轻度时,可以不使用预防性用药;
②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③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三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或者重度时,使用强化用药程序。
④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以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5、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的随访和咨询。
随访和咨询的内容包括:在暴露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观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