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院长消防安全职责清单
一、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职责1.统筹执行责任 牵头落实机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将消防责任分解至各岗位(如护理员、安保员),每日核查防火巡查记录(重点关注夜间每 2 小时巡查是否到位),杜绝 “管理流于形式” 问题; 监督消防设施日常运维,每周抽查灭火器、烟感探测器、应急照明等设备完好性,确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等核心系统处于自动运行状态,避免 “设备失效化”。 2.重点区域管控 针对厨房、地下室、失能老人照料单元等高危区域,每周至少开展 1 次专项检查,重点排查燃气管道密封性、电气线路穿管保护、疏散通道畅通情况,制止 “私拉乱接大功率电器”“通道堆放杂物” 等违规行为。
二、隐患排查与整改职责1.隐患处置闭环管理 建立 “隐患发现 - 登记 - 整改 - 销号” 台账,对 “电线老化、喷淋头遮挡、安全出口锁闭” 等常见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时限,对资金不足导致的整改拖延问题,及时向法定代表人申请专项经费,确保隐患整改率 100%; 接到消防部门检查反馈或员工上报隐患后,24 小时内启动整改,重大隐患需暂停相关区域运营,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 2.特殊场景风险防控 针对家庭式养老场所(若机构含此类业务),明确备案后的内部监管流程,定期核查其消防设施配备与疏散路线合理性,填补 “监管衔接空白”; 关注老人居室安全,督促护理员没收私藏打火机、制止卧床吸烟,确保失能老人照料单元配备独立呼叫装置(响应≤2 分钟)与疏散轮椅。 三、应急体系建设与处置职责1.应急预案与演练组织 主导制定符合机构实际的消防应急预案,明确失能老人、认知障碍老人等特殊群体的疏散责任人与转移流程,避免 “预案套模板”; 每月组织 1 次全员消防实操演练(含初期灭火、疏散引导、伤员救护),演练后 24 小时内总结不足并优化预案,确保员工熟练掌握 “三知四会” 技能。 2.应急响应指挥 火灾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拨打 119,同时指挥现场员工疏散老人(优先转移失能、行动不便群体),协调消防设施操作员操作应急设备; 事后牵头开展事故原因调查,落实 “四不放过” 原则(原因未查清、责任人未处理、整改措施未落实、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并上报监管部门。
四、人员培训与宣传教育职责1.全员消防素养提升 ◦ 组织新员工入职消防培训(含理论考核与实操评估),确保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每月对在职员工开展 1 次 “碎片化” 消防培训(如班前 10 分钟讲解电气安全、灭火器使用),重点强化护理员、保洁员等基层岗位的应急处置能力,解决 “人员素养薄弱” 问题。 1. 安全宣传与家属联动 在机构公共区域张贴禁烟标识、疏散路线图、消防设施位置图,通过广播、宣传栏定期普及防火知识; 每季度组织老人及家属消防安全座谈会,告知机构消防管理规定(如禁止携带易燃物品),引导家属参与老人居室安全监督,形成 “机构 - 老人 - 家属” 协同防控机制。
五、监督与问责职责履职监督考核 将消防职责履行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对未按要求开展巡查、整改隐患、参加演练的岗位人员,及时约谈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制度问责; 定期向法定代表人汇报消防安全工作,主动接受民政、消防部门监督检查,对监管反馈问题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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