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病区陪护/探视制度 ——2020年3月5日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 按照分区分类原则加强普通病区陪护和探视管理,降低病 区人员密度,尽最大可能减少陪护和探视。低风险区限制陪护和 探视人员数量、频次和时间。中风险区原则上取消陪护和探视, 确有陪护和探视需求的,原则上应一患一护/一探视。高风险区 严禁陪护和探视。
2. 陪护和探视人员相对固定,身体健康,无疫区及相关流行 病学接触史,并填写新冠肺炎期间流行病学史及健康情况调查承 诺书,病区应做好个人信息登记。
3. 陪护和探视人员每次均需进行体温监测,体温正常方可进 入病区,进出医院需戴医用外科口罩,严格执行手卫生。
4. 普通病区应对陪护人员上、中、下午各进行一次体温监测 和健康状况询问,并如实记录体温监测和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应 及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5. 陪护和探视人员要加强自我观察,在院期间请注意手卫 生,做好个人防护。如有咳嗽、发热等症状,须主动告知医护人 员,由科室工作人员陪同到发热门诊就诊。
6. 探视应采用电话、视频等线上方式进行,确需到病区探视 的,应在规定时间段隔离探视,并按既定探视路线进入病区,不 得私自到医院其它区域逗留和走动。
7. 为切实减少患者家属在医院聚集,应采取电话、微信、短 信、视频、电子签名等多种方式,组织患者家属签署入院知情同 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特殊检查知情同意书等各类与 知情同意、知情告知相关的医疗文书,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
8. 陪伴或探视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规章 制度,遵从工作人员指导,配合维持良好的医疗环境和秩序。
9. 陪伴或探视人员应如实提供流行病学接触史、病情等有关 情况,对隐瞒流行病学接触史、病情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10. 陪伴和探视人员应凭陪护和探视证明(凭证)进出医院 和病区。陪伴和探视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非陪伴患者病区和病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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