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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管理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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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0 09:5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翟晓飞01 于 2019-4-20 10:00 编辑

                                         养老机构管理知多少?
                                                中国护理之声培训中心   翟晓飞   曹颖颖 整理
      为进一步提高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认识,为入住养老机构需求的老年人及其家庭做出选择,2019年4月10日,医养师B班的全体学员通过一起案例的分享,就“养老机构的等级划分,养老护理员的职责,以及养老院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予担责。”为话题进行讨论,具体内容如下:
【案例经过】
     长者甲,男,76岁,双膝患有关节炎、双膝关节增生,可以自主行走及站立,但行动不太灵活。事发前长者有轻度发烧症状,但并未告知护理人员。某日 14:30分左右,长者甲在未通知该房间护理员 A的情况下独自起床小解,由于头晕
导致的重心不稳从坐便椅上歪倒坐在地上,赶紧叫护理员 A说自己摔倒了,护理员 A急忙过去搀扶长者甲并第一时间通知值班医生为长者检查,检查结果为:长者右侧股骨颈骨折。
案例处理结果:经法院调解,养老院承担了老人的医疗费,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
【养老机构的等级划分】
养老机构划分为五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养老护理员职责规定】:
1.在养老护理组长的领导下,在上一级养老护理员的业务指导下,实施对老年人的照护。
  2.根据不同护理级别的老年人,制订老年人的照护计划,按养老护理工作规范,有条不紊地落实各项护理措施,维护和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
  3 .指导、帮助老年人合理饮食、科学锻炼、规律生活。
  4 .按医护人员的医嘱,协助、督促老年人服药及其他可以执行的治疗工作,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观察病情,进行康复锻炼,做好记录。
  5 .定期检查居室及周围环境设施,做好交接班,预防意外事件。
  6 .定期总结、汇报,听取老人和家属意见,改善服务质量。
7 .努力学习老年护理知识和技能,参加学术交流,提升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养老院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予担责】:
(一)养老院实施了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长者到养老院入住生活,养老院的设施设备、护理管理、救助举措等均应当符合服务对象即老人的安全入住使用的标准,但其在建筑设计上的不规范、管理护理上的疏忽,构成履行安全保障性为不作为,具有可责性。
(二)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相对人造成损害。长者在养老院居住生活时,由于养老院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造成长者受伤及损失。
(三)养老院入住服务对象皆为年老体弱的高危风险人群,自我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均较差,机构本身需要具备高度的风险预防把控和事后应急救治能力,消除避免易引发老人损害的风险。其洗手间梯级在建筑设计上存在不规范的地方,既未加强风险预防提示告知,也未及时整改完善,客观上加大了长者摔伤的风险。
通常情况下护理院接受入住的老人其本身机体功能比一般普通人要弱,应当对其日常生活行为尽最大的看护、提醒义务,避免受到意外伤害,作为一名养老护理工作者,一定要严守执业操守,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患者安全。

  

                                           此讨论观点,来源于2018医养师B班的第六次实训课,感谢参与的指导老师和全体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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