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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资讯] 国家标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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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8 13:00: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家标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出台
9月29日,民政部公布国家标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最主要的评定基础、等级划分细则及具体评分表,详见下图。
首个养老服务业信用管理平台
9月27日,北京市首个养老服务业信用管理平台投入运行,朝阳区61家养老机构约3000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息均已录入该平台,实现对区内养老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评价管理的全覆盖。管理平台归集的诚信评价信息,包括机构基本情况、内部管理、安全管理、经营能力、从业人员、社会责任、公共信用,以及从业人员资格资历、教育培训经历、服务水平、荣誉信息、不良信息等近10万条数据。通过大数据应用,平台能够自动生成并数字化输出养老机构诚信评价报告、服务质量信用评定报告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诚信评价报告,形成对区内养老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评价管理的全覆盖。该区还将对全区养老机构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探索“信用养老”模式,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养老服务补贴、运营资助等方面,根据诚信评价结果施行激励、限制或惩罚措施。
居家养老法规出台
9月28日,浙江省首个居家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见诸于世,并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分别就家庭、政府、部门、基层政府、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志愿服务组织6方面的职责分工作了界定,对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标准作了如下规定: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配建,已建成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标准配建,老年人比较集中的社区则应适当提高配建标准。
与此同时,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出台《鼓楼区家庭养老床位管理细则(试行)》,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该细则包括基本服务套餐、服务机构、服务设施、服务流程、服务人员、收费及补贴办法等方面,主要服务对象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照护服务的老年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失智老年人、其他有养老机构床位服务需求的居家老年人。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发布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8年9月2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勇,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余欣荣介绍《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有关情况。其中提到,要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以乡镇为中心,建立具有综合服务功能、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机构,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农村特困供养服务、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相互配合,形成农村基本养老服务网络。支持主要面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型养老服务发展,开发农村康养产业项目。鼓励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养老服务。农村养老以政府为主导,可以在农村康养产业开发中统筹谋划农村养老,探索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实现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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