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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资讯] 建筑学报 | 林婧怡 | 我国现行涉老建筑标准的适用性研究 | 2018年学术论文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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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4 09:3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建筑学报 | 林婧怡 | 我国现行涉老建筑标准的适用性研究 | 2018年学术论文专刊[color=rgba(0, 0, 0, 0.298039)]原创: [color=rgba(0, 0, 0, 0.298039)]建筑学报 [url=]建筑学报[/url]
  
  我国现行涉老建筑标准的适用性研究


林婧怡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摘 要
为调查现行涉老建筑标准与当前我国养老项目设计发展需求的适应程度,对4个养老项目的设计过程开展了案例研究。通过分析不同案例、不同设计人员对标准的使用特征及方式,探讨设计过程中影响标准使用状况的因素及标准在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从而对标准的适用性进行评述。研究结果表明:现行标准不能适应当前养老项目的多样化建设特征及需求,造成标准使用率较低;标准缺少对设计目标的充分阐述,导致设计人员的使用诉求无法得到满足,并造成对标准的理解和应用存在偏差,影响了标准的有效作用。

1 研究背景

1.1 研究标准适用性的目的

当前我国养老服务业向社会化、市场化的转型使养老项目的建设呈现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市场对设计灵活性诉求的增加以及既有建筑改造项目的大量占比,使现行涉老建筑标准亦面临转型挑战。近期,我国多部涉老建筑标准正在开展修订工作,亟须重新思考标准的定位、编制思路与方法,使其在养老项目的设计实践中发挥更有效的指导作用。

本文对于标准适用性的研究,其目的是了解现行涉老建筑标准与当前时期养老项目设计发展需求的适应程度,分析现行标准在养老项目设计过程中的使用方式及发挥的作用,探讨标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从而为标准的转型提供思路和依据。

1.2 研究问题界定

本研究对标准适用性的分析将以调查标准的使用状况为切入点。研究重点关注于以下问题:养老项目设计过程中如何使用标准,设计人员对标准的使用方式及需求是怎样的,标准对设计思路及结果产生了怎样的作用。

1.3 采用案例研究法的原因

国内外针对建筑标准适用性的研究主要从实证研究角度展开,具体研究方法包括问卷调查、访谈和案例研究等。通过问卷调查方式采集各方对标准的评价数据,再依据指标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是国内研究标准使用状况和作用的常用方法。然而该类方法旨在对标准进行整体、综合的评价,仅能对标准的适用性形成较为笼统的判断。与该类方法相比,国外部分研究在评估建筑标准的适用性时采用访谈法和案例研究法获取和分析标准使用的具体方式及使用群体的反馈。这类方法在探索标准的使用需求或解释标准出现问题的原因时更有优势。

考虑到本章的研究目的及重点,本研究选取案例研究法作为主要研究方法。

2 案例研究思路及过程

2.1 案例选取原则及资料收集方式

本研究陆续开展了针对4个养老项目的案例研究。案例的选取考虑以下因素:1)作为案例的养老项目应为实际建设项目,且应在近一年内(即2017年)竣工或完成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以确保能够方便、及时地收集项目设计过程的相关信息和资料;2)案例项目在设计过程中使用了现行涉老建筑标准;3)不同的案例项目应在一个或多个特征上具有差异性,以便对标准的使用状况进行比较分析。

本研究最主要的资料收集方式为访谈。受访者为参与案例设计过程各阶段工作并对项目背景、设计思路及结果有全面了解的设计人员。通过半结构式访谈,让受访者追溯案例达到最终设计结果所经历的设计过程,描述标准的使用状况以及对标准的理解和看法。除访谈之外,研究过程中还收集了各个案例的设计图纸、相关工作记录文档等文件,并对已建成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多种渠道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核实及综合分析,以保证研究结果的信度。

2.2 案例信息及特征

4个案例的项目信息及受访者信息详见表1。案例在项目类型、规模、建设类型以及设计人员(受访者)和业主特征(包括建设方和运营方)等方面具有差异性。

▲ 表1 4个案例的项目信息及受访者信息

2.3 分析要素的确定

为了使访谈所收集的信息更利于统计分析及对比,本研究选定24项设计要素,分析其在各案例设计过程中使用标准的状况。这些设计要素涵盖了养老项目建筑设计工作中较为普遍的设计内容,涉及建筑空间层面(建筑总体布局、老人用房所在层数、老人房间的位置、照料单元规模及划分形式、公共餐厅的形式及面积、公共活动空间的用房配置、公共浴室形式及设施等),安全措施层面(电梯配置、公共走廊净宽、楼梯踏步尺寸、老人房间门净宽、消防设施配置等)和设备系统层面(空调形式、采暖形式)。

3 案例设计过程中标准的使用状况分析

根据受访者对4个案例中每项设计要素设计过程的详细描述并进行分析可知,案例的设计思路或结果既会受到使用或参考标准的影响,也会受到一些其他因素的影响,主要可分为6种情况。为便于记录和后续分析,对这6种情况分别进行了编码(表2)。

▲ 表2 影响设计过程的各项因素的分类及编码

通过将4个案例所有设计要素的设计过程影响因素逐一进行编码,可得到编码数据94个。为便于后续分析,将所有编码数据按上述6种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得到表3和图1-3。

▲ 表3 4个案例项编码数据的分类统计

3.1 标准的总体使用状况分析

4个案例总体来看(图1),共有40项设计要素“含S”,有54项“不含S”,这说明有更多的设计要素没有使用或参考任何标准,现行标准在设计过程中的使用率并不高。

▲ 1 4个案例是否使用或参考标准的情况分类统计

在40项使用了标准的设计要素中,有27项为“S”,即直接采纳标准要求,未再受到其他因素影响;8项为“S+R”,5项为“S+E”,说明这13项要素在参考标准的同时,还受到了经验(E)或项目特定要求(R)的综合影响。

3.2 不同案例中标准的使用特征分析

根据图表可知,4个案例中各类影响因素的分布呈现出不同的特征。案例I、II和III中“含S”的数量较多,其中案例II和III的“S”数量相对更多,这说明其设计过程受到标准要求的影响较大。对比而言,案例IV中“S”和“含S”的数量明显较少,“含R”的数量则显著多于其他案例,说明其设计过程主要受到项目特定要求而非标准的影响。

案例I从整体来看(图2),“含S”“含E”和“含R”的数量较为接近,说明设计过程受到标准、经验和项目特定要求的影响较为平均。但具体来看(图3),“E+R”的数量与其他案例相比是最多的,说明案例I根据经验及项目特定要求综合形成设计结果的情况比其他案例更为显著。

在本研究所选定的24项设计要素中,每项设计要素都能够在现行标准中找到相应的要求。然而并非所有的设计要素都参考或采纳了标准。标准的使用状况在不同案例中为何会有差异,哪些因素对其存在影响,以下从两个角度进行探讨。

▲ 2 标准(S)、经验(E)和特定要求(R)对4个案例的影响情况分类统计
▲ 3 4个案例的编码情况分类统计

3.2.1 项目特点对标准使用状况的影响

分析可知,项目的建设形式(新建或改建)是造成标准使用率存在差异的原因之一。对于新建类项目,标准的可用性相对更高。通过访谈可知对于改建类项目,虽然设计人员主观上有参考标准的意愿,但客观上因项目条件所限,会出现难以将标准落实的问题。例如案例IV因既有建筑的空间及结构条件难以改变,走廊净宽、楼梯尺寸、房间门洞净宽等只能维持现状,无法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在老人房间位置的选择上,主要利用建筑现状的平面布局来确定房间的位置,难以完全满足日照标准。

项目性质及业主特点对标准的使用状况亦有影响。受访者表示案例II和案例III均为居住区配套中的“代建项目”,业主只负责项目的前期建设,不参与后续运营,其对于建筑设计所提出的要求只有“符合法规和建筑规范”,对于项目定位与设计目标无法提出具体要求。设计人员在接到任务后,只能通过查阅各类标准、图集来揣度项目名称的含义及定位,再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设计。因此案例II和案例III的大部分设计结果是主要基于标准(S)和经验(E)而形成。而在案例I和IV中,项目业主即为运营方,能够对项目提出更具体的设计要求。例如在公共浴室的配置上,案例IV根据业主的意见,将原先参照标准而定的公共浴室设施数量进行了缩减。

3.2.2 设计人员经验对标准使用状况的影响

在访谈环节,4位受访者均表示对于标准中与建筑安全、人身安全及健康等方面的底限要求在设计过程中会给予优先考虑,并严格遵循。结合设计过程来看,各案例中“消防设施的配置”“老人用房所在层数”“电梯的配置”等设计要素均为直接采纳标准(S)。

除这类要求外,不同受访者对标准的使用方式具有差异。案例II、III和IV的受访者在设计过程中更倾向于先从标准中寻求设计依据,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遵照标准。而案例I的受访者表示更倾向于根据自身及团队多年来的调研和实践经验而非标准来进行设计。这与设计人员是否具备养老项目设计经验有一定关系。当设计人员经验不足且没有其他可参考的设计依据时,其设计过程对标准的依赖性更强。以用房配置为例,案例III的受访者表示无论标准中的建议是“应”还是“宜”,在设计中都按照“能设就尽量设”的原则来考虑,由于不了解一些用房的具体用途及设置的必要性,只能参照图集中的图示进行设计。案例II的情况与其类似。而案例I的受访者则认为标准中给出的用房配置要求并非都要遵循,其更倾向于根据多年的设计实践和调研经验,以项目的实际使用需求为出发点来确定所需配置的用房。

4 现行标准存在的问题探讨

通过对标准的总体使用状况、不同案例中标准使用差异及原因的分析,结合设计人员对标准使用方式的反馈,可以总结出现行标准存在以下问题。

4.1 对当前项目多样化的发展需求适应性不佳

1) 改建类项目难以参照执行

现行标准对改建类项目存在适应性不佳的问题。改建类项目在养老项目中所占比例正在日趋增加,特别是在当前国家大力推动嵌入社区的中小型养老设施的发展趋势下,大量设施将通过利用既有建筑改造而成。而现行标准中有的仅适用于新建项目,有的标准虽然说明改建和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但从实际使用状况来看,标准作用较为有限。以案例IV为例,许多标准要求因与既有建筑的先决条件所限而出现难以协调的情况。这些标准要求往往呈现出指令性过强的特点:通过直接给出特定的技术做法作为唯一的达标条件。这些做法在新建项目中相对容易实施,但当碰到具有多重既定条件的改建类项目时,特定或唯一的技术做法就因不能适应复杂的实际建设条件而难以被参照执行。案例IV的受访者表示希望通过“替代做法”来达到与标准中的做法相契合的效果,然而这些由设计人员的经验或推测得来的替代做法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的初衷却无法得到有效认定——现行标准中没有说明是否能够采用“替代做法”,也没有对于如何判断“替代做法”合规的说明。以上原因导致了现行标准要求在改建类项目中的可参考性有限,使用率较低。

2) 缺少对项目实际运营需求的考虑

由前述分析可知,项目特定要求(R)也是设计过程中重要的影响因素,其中许多要求是与项目的服务运营特点相关的。然而部分标准要求较为固化,缺乏对项目实际需求的考虑,造成标准对项目的适应性不足。例如对于用房配置要求,在标准中大多为直接列出用房配置表,以“应设置”或“宜设置”来进行规定。而从实际情况来看,用房配置与每个项目所要提供的服务内容密切相关,并不能一概而论。但标准中并未对此进行说明,这导致标准不仅未能起到指导作用,还会让受访者感觉受到了限制,影响了设计灵活性。

4.2 与设计人员的使用需求不匹配

通过受访者对标准使用方式的描述可知,设计人员不仅希望通过标准来获取具体的技术做法或指标要求,也希望了解存在这些要求的原因以及背后依照的原理。特别是对于缺乏养老项目设计经验的人员,在使用和参考标准时,更希望了解其背后的目的或原因,借以明确设计目标。然而这一需求并未得到良好的满足,这造成了设计人员在使用标准时并不充分理解标准要求的目的性,容易对标准要求产生“误读”,更导致了部分缺乏经验的设计人员对标准的使用存在盲目性,陷入“照搬”标准的误区。例如案例III在老人房间卫生间内均设置了污物池,但当问及污物池的具体用途及设置目的时,受访者表示并不了解,只是参照图集示例进行设置。从设计结果来看,因参考图集而设置的带污物池的卫生间面积较大,导致老人房间卧室区域面积较小,对房间的使用产生了不利影响。

部分标准对所提供的指标或技术做法的来源或依据没有给予充分的解释,导致不同人员在参考标准时出现对同一标准的解读不一致。例如《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中提出,供老年人使用的主要楼梯宽度不应小于1.5m。但因没有对“主要楼梯”给予解释,使得设计人员对“主要楼梯”的理解各有不同:案例II将可通至所有楼层的楼梯均认定为主要楼梯;案例I则只将位于建筑入口门厅及主要交通核附近的楼梯认定为主要楼梯。

设计人员与审查人员对同一标准要求的解读存在不一致,会使标准在执行上出现模糊地带,既影响了标准的有效性,又会使项目设计进程受到较大影响。以老人用房所在层数为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老年人活动场所”的层数不超过3层。案例I和案例II的设计人员认为,老人居室不属于“老年人活动场所”,因此在最初设计时将部分老人居室置于3层以上。然而审查部门认为老人居室也属于老人的“活动场所”,不能设置在3层以上,设计人员不得不重新调整设计方案,导致设计周期的延长和工作的重复。

缺少对设计目标的阐述会使直接采纳标准要求作为设计结果成为标准发挥作用的唯一方式,不能满足设计人员希望在标准要求基础上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构思设计解决方案的需求,使得标准发挥作用的方式具有局限性。

5 对现行标准的适用性评述

综上所述,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一方面,现行涉老建筑标准并未充分适应当前时期养老项目多样化的设计发展需求,虽然个别底限要求能够对项目的设计过程起到约束作用,但在其他要求上并未能给予各类项目同等和有效的指导;部分标准要求因缺乏对养老项目运营需求的考虑,影响了设计的灵活性。另一方面,现行标准未能满足设计人员了解标准要求之目的和依据的诉求,且因缺乏对设计目标准确、充分的表述,造成设计人员对标准的使用存在盲目性或误读,对设计过程及结果产生了不利影响。此外,因缺少对设计目标的阐述使得标准发挥作用的方式具有局限性。

本研究认为,未来涉老建筑标准在定位上应更多考虑改建类项目的特殊性,给予设计要求适应项目运营需求的灵活性,并使标准的编制思路和方法从“指令性”向“目标化”转型,以提高标准的适用性,使其在养老项目的设计过程中发挥更有效的指导作用。

(正文完。原文刊载于《建筑学报》2018年学术论文专刊,总第18+19期,详细内容请见纸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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