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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者请假独自外出在管理方面养老院存在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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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 11:10:4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护理之声培训中心原创出品——医管师精华帖3

老者请假独自外出在管理方面养老院存在哪些问题?

   请假外出在其他单位可能是一件非常平凡不过的事情,但是在养老院却不同,即使老者请假,养老院评估患者可以外出,也必须要与家属联系沟通好了,才能让老者独自离开,否则出现意外,养老院也脱离不了牵连。2018年8月22日护理之声医养管理师的老师们以案例为基础,以“本案例主要问题是6月1日老者请假外出,6月7日被人发现溺水身亡,管理方面养老院存在哪些问题?”为话题,进行了讨论分析,具体过程如下:

一、案例分享

【案例经过】
    李xx,男,1942年出生,未婚,无子女,收养一个女孩,2008年,镇政府建成了敬老院,要求五保户统一入住,执意要住,不愿意再给女儿女婿添麻烦,养女百般不舍,最终,她还是遵从父亲意愿,将父亲送进了敬老院,她则定期去看望父亲。2016年4月被诊断为“脑供血不足”“腔隙性脑梗死”“脑萎缩”,经过治疗虽然好转,但仍不容乐观。2016年5月底,得知女婿生病,6月1日,向敬老院请假外出,在未与亲友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其独自骑自行车外出。6月7日被人发现溺水身亡。得知父亲溺亡,养女认为敬老院在此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责任,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2016年11月,她诉状将敬老院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共计90035.25元。

【案例处理结果】
    综上,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敬老院告于2018年1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15000元。

二、期待讨论的话题:
   本案例主要问题是6月1日老者请假外出,6月7日被人发现溺水身亡,管理方面养老院存在哪些问题?

三、具体讨论经过:

三组Ygsa116  周群香

  1、养老院对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及活动能力未进行正确评估,就批准其请假单独外出,也没有对老人进行请假外出前的安全相关注意事项的交待。老者74岁,在4月份被诊断为“脑供血不足”“腔隙性脑梗死”“脑萎缩”,经过治疗虽然好转,但仍不容乐观。这种身体状态又是高龄的老人不适宜单独外出,更不适宜独自骑自行车外出,这一点养老院是存在问题的。

2、养老院在老人请假单独外出时没有及时与家属联系,或者通知其家属前来接送或是派人陪送,也未及时确认老人的到达时间。工作人员应该在老人外出前与其女儿取得联系,并估计到达目的地的时间,及时确认老人是否安全到达。

3、养老院对老人外出的管理制度不完善,对老人离院、到达和返院的时间管理不明确。老者6月1日请假外出,6月7日被人发现溺水身亡,7天的时间,养老院对老者的安全问题监管不到位。

   法律依据:在行业标准《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第9条规定:养老机构应建立相应的人身安全管理制度,应对生活照料、日常管理、服务活动中涉及到的有关人身安全问题进行安全评价,并实施有效监控和防范。这个案例中,养老院既没有完善的人身安全管理制度,对老人的日常请假管理、外出活动中涉及到的相关安全问题也未进行有效的安全评价,以及实施有效的监控和防范。

一组 ygsa105  代晓艳

1、 老者既然向敬老院请假外出,在本案例中敬老院并未拒绝老者的请假要求,从“请假”那就意味着敬老院是知晓老者并且同意老者外出,这个事实是成立的。2、如果敬老院有劝阻不准假的情况存在,那就应该在相关的记录中有文书记录。3、老者有不容乐观的现象存在,说明老者的身体恢复状况不佳,当老者向敬老院请假后,敬老院的工作应该与其亲属保持联系,确保双方保证老人离院、到达时间,必要时由其亲属接送。做好交接。4、敬老院应该记录好准许老者请假的时间是长,在老者假期满未归的情况下,应及时的与家属取得联系。

四组  ygsa204 杜继辉


1、敬老院负有对供养对象的衣、食、住、行的生活保障和人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并且应该根据老人的自理能力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如果在老人独自外出可能存在困难和障碍的情形下,敬老院应当慎重审批,并做出妥善安排。未尽到以上严格的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供养对象损害或死亡的,受害人的近亲属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敬老院作为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管理制度不明确,加强制度的管理,完善制度流程,患者提出离院外出申请,医师需评估患者病情,告知患者病情及离院风险,坚持请假外出者,必须签署《请假外出协议书》,注明离院时间、返回时间(具体到时分)、联系人,交代离院注意事项,双方签名后再离院。老者请假外出的时候应尽量和子女沟通联系告知情况,家属允许的情况下才能请假回家,或者让子女到养老院接老人回家。

一组  ygsa107 聂素琴


(1)老者请假外出,未尽到监管跟踪责任。(2)事先未评估老者师是否可以请假外出及走失危险性的评估。(3)未落实养老机构老者请假外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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