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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盘,如何规范处理? --4月15日护士长VIP群2讨论话题 中国护理之声助理编辑 xrzhs0213 胡丽娟
胎盘,在产科是个有热度的事物,很多人都认为它是高级滋补品,能治百病,想法设法的去弄到它,制作成胶囊、冰沙、肉馅等等食用。然而,我们今天讨论的话题是:胎盘该如何规范处理?
2005年《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http://www.nhfpc.gov.cn/mohzcfgs/s6730/200804/29741.shtml中明确规定胎盘不得买卖,产妇分娩后胎盘属产妇所有,但对于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但在实际的工作中,每家医院的处理流程都不一样,现将讨论结果结合规范整理如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点帮助。 1孕妇及家属入院后要签署《胎盘处置知情同意书》,此单随病历保存。 2临床实验室检查产妇无传染性疾病的,胎盘可根据产妇或家属意愿自行带走;若放弃则由医院处理。 3对于经实验室检查产妇有传染性疾病或传染性病毒携带者,其胎盘具有传染性,可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将胎盘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垃圾袋并封存,袋上注明相关信息:姓名、住院号、传染病名称等,不得让产妇或家属带回自行处理。 4对于化验结果还未知晓者,胎盘不可交予产妇或家属带走,由科室暂存保管。 5各科室要建立胎盘的交接登记本,对胎盘的去向及交接要有记录,不可私下买卖或处理。 6医院处理的胎盘由指定人员进行回收签字,送到指定地方焚烧或殡仪馆处理。
科普一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里指出,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和器官等,归为病理性废物。“胎盘,属于人体组织,应归为病理性废物,所以要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来处理。”
感谢以下老师参与讨论与解答: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 李佳、孝感产科娜姐、湖北利川柯俊、江苏~护士长~汤汤、甘肃~高高 如果其他老师对规范还有更深的理解或好的做法,如胎盘交接登记本等等,可以跟帖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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