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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车“离谱收费”事件给护理人员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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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4 21:0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急救车“离谱收费”事件给护理人员敲响警钟
     日前,各家媒体都在纷纷转载一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的急救车乱收费事件。说是沈阳市“120”急救车行驶9公里路程,收费18项,高达1670元。
    12月2日,沈阳市卫生局联合调查组公布调查结果,认为的确存在误收费。该局责成沈阳急救中心全面排查各分中心收费情况;解聘沈阳急救中心和平分中心站长、护士长的职务,给予当事医生、护士、驾驶员待岗3个月的处理。(12月4日《健康报》)
     该次出诊是一名急救患者的院际转诊过程。由于这名急诊患者病情危重,急救人员本着院前急救“救急就近”原则,建议送往市区内医院,但家属反复商量,最后决定把患者送往指定医院急救,期间急救车折返,产生往返50公里的里程,最终应患方要求把患者安全转运到了患者家属想去的医院。
     院际转运本该无可厚非,且患者又是在医护人员的严密监护下安全到达了,这本是一次“120”急救史上再平常不过的院前转运。但是,医患纠纷仍然产生了,这次的缺陷和不足问题出在了救护车收费上。
     此次出诊的收费问题,一是存在明显的重复收费。驾驶员提供给护士的公里数(50公里)是往返里程,而护士误以为是单程公里数,也许是医护人员很忙,也许是忽略和大意,没有再次确认和求证,就只管收取患家费用,导致双倍收费,救护车收费标准是每公里2元,因此上多收取患方费用110元;二是存在过度检查行为。患者是老年人,且心电图显示快速房颤、心肌缺血,呈昏迷状态,病情严重,需全程监测心电图,且又是在颠簸的救护车上转运,其中的转运风险可想而知,出诊人员严密监护患者心电动态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费用的收取上,急救人员显然没有吃透物价管理精神,公众的眼光齐齐聚焦在了高达594元的心电图费上,最终被监管部门定性为存在着过度检查的缺陷。
    对于精于疾病医疗和护理工作的医护人员来说,尤其是在高度紧张的急救工作状态之下的急救人员,他们的“长板”是医疗急救,“短板”则是相关医疗费用的收取。他们接受最多的是医疗培训,患者医疗费用方面的培训则少之又少,有的医院甚至没有一次,他们有的也许就是科室里手头的一本收费标准,但是,只要有患者就医行为的存在,医疗费用的收取行为也就会相应地产生,事情有因就有果,一环扣一环,失误出现了,媒体曝光了,处理结果有了,教训跟着也就来了。
     在国内的各级医疗机构,患者医疗费用的收取,不知从何时起,往往会由护士“代劳”,被没有受过相关培训的护理人员,却干着不属于自己分内的收费工作,且是患方最关心、最易出问题的医疗费用问题,这其中存在着很大的工作隐患和不足,作为护理人员,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和随之而来的严重后果,不定什么时候,舆论就把你推向了风口浪尖,我们一定要正视这个问题,正视问题,慎重对待这项工作。
      《旧唐书•魏徵传》里唐太宗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医疗收费各单位应认真吸取此次事件的教训,接受公众舆论的监督,在本单位内部开展物价大检查,并定期进行物价检查“回头看”,建立物价自查长效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积极全面开展医护人员、物价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确保认识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落实管理责任,依法依规,严管严抓,做好监管,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服务质量,加强行风建设,完善和改进服务流程和内控制度。
     时值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青岛考察输油管线爆燃事故抢险工作时强调的“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医疗服务各行业领域也要以此为戒,深刻吸取这次急救车“离谱收费”事件带来的教训,强化管理责任,改进监管方式,落实防范措施,规范医疗行为,杜绝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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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12-4 21:09:10 | 只看该作者
初来乍到,请多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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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2-4 21:59:53 | 只看该作者
  在国内的各级医疗机构,患者医疗费用的收取,不知从何时起,往往会由护士“代劳”,被没有受过相关培训的护理人员,却干着不属于自己分内的收费工作,且是患方最关心、最易出问题的医疗费用问题,这其中存在着很大的工作隐患和不足,作为护理人员,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和随之而来的严重后果,不定什么时候,舆论就把你推向了风口浪尖,我们一定要正视这个问题,正视问题,慎重对待这项工作。
       的确应该调整好,规范化,有专门人员,各家都有这样的情况,监督部门不问缘由,出了问题就罚款,医院损失很大,问题不能解决,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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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2-5 07:56:25 | 只看该作者
吸取沉痛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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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2-5 08:41:28 | 只看该作者
护士长同事们!医院应该有规定,按照标准收费,不要私自提高收费标准,否则你就会触到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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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3-12-5 19:12:25 | 只看该作者
非护理工作,出了问题还是护士扛,大家说,我们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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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12-5 21:14:00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时候不要护士去收费了,不要护士去催费了,可能护患关系会变得更加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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