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各省护理工作情况,8月1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医疗护理处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了护理质控中心能力建设座谈会,医疗护理处处长李大川、主任孟莉,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管理研究护理中心主任么莉出席座谈会专门听取了各省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以及进一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国多个省市卫生厅医政处相关负责人和护理质控中心主任在座谈会上对所在省市优质护理服务开展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
据介绍,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对优质护理服务开展要求,各省基本实现了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的全覆盖,目前正在积极完成二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的覆盖目标。各类医院在“改模式、重临床、建机制”的过程中,对岗位管理、绩效考核、人员培训等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同时,在优质护理服务开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人力资源配置不足、岗位管理和绩效考核有待探索、护理管理者能力有待提高、指标体系有待建立等问题。对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与会专家提出了建议:
一是突破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瓶颈:
建议将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融入于整个医疗改革工作中,融入于医院整体改革中。借助医院评审时机,优化医院的管理机制、运行体制,通过岗位管理、绩效改革的改革,为护士创造一个良好的职业环境,建立良性发展的政策支持。
建议增加关于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督导,树立示范榜样医院,加强学习与交流。
二是建立优质护理长效机制:
科学人力资源配置、保障护士队伍稳定;出台《护士岗位名录》,保证临床一线护士;对护士岗位配置出台个性化意见;加强对医院各级管理人员的培训,特别对医院院长管理理念和方法科学化的培训;适当提升护理费用;建立统一的护理标准与指标。
三是建议成立护理研究机构,专门研究护理发展方向和政策,如护理教育;社区护理服务;护理人力资源配置;护理人才培养;专科护士分级;护理专家定位;标准护理语言;合理护理费用及绩效分配等热点、难点问题。
最后,李大川提出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的四项要求:
一是保基础。保证基础护理质量和护理安全,这是对于护理工作者、管理者及相关技术人员的基本要求,也是卫生行政部门的首要任务。下一步工作中尽快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及要求。
二是上水平。2010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中,确定临床护理和专科护理两个专业为临床重点专科。各地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中做出了很多成绩,一方面建立和完善专科护理制度和专科护士培养体系;另一方面,通过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提升护理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但是我国护理专科和管理水平总体不高,并存在地区差异,下一步在这些方面作出努力。
三是强队伍。第一是扩规模。去年底我国护理从业人员总数达249.7万,然而相对于我国护理服务需求护士队伍规模还有待加强。第二是强素质。护士教育与培训方面还有待加强,协调教育部门按照卫生系统的要求培养学生,进而通过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素质。第三是建机制。优质护理服务开展中取得了很多好的成绩和经验,下一步需要将好的经验和方法固化下来形成制度和机制。
四是谋长远。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全国护理同仁在护理工作中所做的努力都是为了促进我国护理事业的发展,使其能够与我国整体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相一致,能够和我国人民群众的需求相一致。 (摘自《现代护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