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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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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9-27 15:37: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请教各位老师有没有“护理人员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制度”,医院评审要求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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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9-28 10:07:34 | 只看该作者
1.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
2.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预防其发生。
3.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
4.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要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如实上报,并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5.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6.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的报告时间: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护士长和科领导,由病区护士长当日报护理部,并交书面报表。
7.各科室应认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由本人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护士长应负责组织对缺陷、事件发生的过程及时调查研究,组织科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整个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层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或方案。护士长将讨论结果和改进意见或方案呈交送护理部。
 8.对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事件进行讨论,提交处理意见;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9.发生不良事件后,护士长对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应作认真的分析,确定根本原因,及时制订改进措施,并且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护理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订相关的防范措施。
10.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11.护理事故的管理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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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9-28 14:36:26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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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9-30 21:16:3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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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0-1 09:17:30 | 只看该作者
建议加上“匿名报告,主动报告视情节将不予处罚”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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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2-10-4 17:56:1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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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10-5 20:27:01 | 只看该作者
请教老师们使用的“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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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10-7 08:49: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ahszwhq 的帖子

是的  要求主动报告  并是非惩罚性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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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10-7 10:59:5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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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10-7 11:28:46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老师,学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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