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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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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3-27 21:23: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        科主任为该科室医院感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        医疗废物实行分类(五类)袋装、分别处理,专人专车回收,并登记签名。
4.        严格执行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各项要求。
5.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应当有警示标识,不得使用渗漏的容器。
6.        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及时封口。容器外表污染时,应增加一层包装。
7.        锐器废物用锐器盒装载消毒后送焚烧。
8.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规和国家规定执行。
9.        一次性医用器材、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用后专人回收、定点存放,由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回收。
10.        传染病人液体性感染性废物应就地用消毒液浸泡后方可排入下水道。
11.        严格隔离的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就地进行消毒处理,并装双层黄色包装袋中,及时密封,放入加盖容器,送焚烧。
12.        病理性废物消毒后使用双层高密度袋装后焚烧。
13.        禁止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运送过程中不得丢失、遗撒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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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2-4 20:51:52 | 只看该作者
下载学习了,谢谢茶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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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2-2 16:43:03 | 只看该作者
玻璃安培呢?抗生素药瓶怎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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