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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华医院医生被伤事件背后的推手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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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2-9 20:48: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club.autohome.com.cn/bbs/thread-c-163-9453550-1.html
2011年1月31日,在中国最大的城市上海市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胸外科的7名医生在病区里被伤害,其中一名副主任被20cm长的尖刀直刺胸部,在离心脏1.5cm处进入胸腔4cm。
事情是这样的:患者是安徽阜阳人,因风湿性心脏病在当地医院住院治疗,当地医院请新华医院会诊。新华医院心胸外科主任会诊后在当地给病人进行手术治疗。手术成功,但出现了术后感染。在当地医院治疗效果不佳的情况下,在2010年12月26日转至新华医院心胸外科进一步治疗。再次手术时发现纵膈感染严重。后经全力救治,终因感染无法控制于2011年1月28日宣告死亡。2011年1月29日家属开始闹事,拉横幅、摆花圈、设灵堂。1月31日从家乡纠集30多人,冲击院长办公室,冲击病员接待室砸东西,还有一批冲进心胸外科病房。除了副主任刺伤胸膜之外,其他六人中有一人外伤性青光眼,两人鼻梁骨骨折,四人颈部等多处地方挫伤。
这桩医疗事件的过程到底如何,不经过调查没有发言权。要判定医生医院在整个医治过程中有没有过失,只有通过了解包括死者一方的所有有关方面的观点后才可能得出结论。问题是,即便是医生和医院负有全部责任,也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件事,而不应该动辄拔刀伤人。这事还发生在上海这样的大都市,的确反映了目前医患矛盾已经到了何等恐怖的地步了!
据中国医院协会统计,全国有73.33%的医院出现过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的情况;因医疗纠纷引发的恶性案件是屡见不鲜。2010年6月10日7时许,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肿瘤中心一名50岁左右的女医生在医院内被杀。第二天7时20分左右,这家医院肿瘤中心的一名女护士再次遭到袭击,被凶手连捅数刀。凶手11日实施第二起案件时被当场抓住。据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孙连和介绍,10日和11日连续发生在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的两起医务人员被刺杀事件为同一人所为,凶手系因宿怨杀人。据介绍,犯罪嫌疑人周某是一名45岁的男子,为济南市历下区居民。其父于13年前因患原发性肝癌曾在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就诊,不久后去世。周某将其父去世原因归结于医院,长期怀恨在心,采取极端手段制造此案。
去年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改善医患关系”首次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引发代表们的密切关注。某些代表就化解医患纠纷提交了建议。这些建议提到,从医方来讲,医疗机构管理水平不一、医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医疗服务水平和责任心存在明显差异,这是引发医患纠纷的主要原因;从患方来讲,由于对医学科学缺乏足够认识,对治疗效果期望值过高,出了问题就归咎于医院和医务人员。另外,纠纷处理机制不够合理也是引致矛盾的重要原因。其实这些所谓原因根本没有提到产生问题的症结所在。至于说医方缺陷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更是睁着眼睛说屁话。
试问,在中国,有哪一种职业,比医生付出的更多,承担的责任更大,得到的回报更低呢?没有,绝对没有!
我从医多年,亲身体会医患关系变化的轨迹。本来,医患是同一条战壕里的战友。他们的共同敌人是疾病。现在,本来的战友倒成了一对不共戴天的仇敌。这种咄咄怪事确实让人心疼。许多病人到了医院,胆战心惊。怕被“宰”,怕被“糊弄”,看病难看病贵成了压在百姓头上的三座大山之一。许多医生,在看病时,想的不是如何诊断处理,而是忙于完成一些程序性的工作,目的在应付上面的检查,留下保护自己的证据。
这是病人吗?这是医生吗?这就是中国特色的正常的医患关系吗?全世界100多个国家,有哪一个国家的医生待遇如此之低,工作量如此之大,责任如此之重,社会地位如此之低。当中国的政府官员在享受世界第一的特权时候,有没有想到,正是他们的不负责任才导致目前的局面。
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真正原因是,不负责任的政府以及受政府控制的哗众取宠的媒体。
政府一会要求医院“市场化”,要医院自己养活自己。在此政策下,减少医院的拨款,逼迫医院以经济指标考核医生的工作。一会儿,政府又要求医院“公益化”。于是,看病挂号不要钱,医院发药按进价,没有钱的病人也得看。等等。
媒体总是捕风捉影,无事生非,夸大虚构,无非是想吸人眼球。例如最近的缝肛门事件,本来是一件好事,却被写成是伤天害理的医疗事故。分娩时发现孕妇有个痔疮,帮她结扎了,家属非但不表示感谢,还说医生把孕妇肛门缝了。这个家属也不知道有没有常识,肛门缝了怎么还可能大便呢?由于媒体的先入为主,法院审理竟然还找出助产士跨科行医的错误。如果把各痔疮给结扎了这种小事还要肛肠外科急会诊,起码要耽误半个多小时,到时家属又要说耽误他们时间啦什么的,又是医生的错。
中国的5个医科大学毕业生中只有1个选择医学为终身职业。其中的原因难道还不能引起当局的反思吗?
我想起了“推手”这个名词。如果没有不负责任的政府这10多年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把本来应该自己承担的责任转嫁给医院医生,如果没有哗众取宠无职业道德的媒体唯恐天下不乱,那些误解辛辛苦苦的医护人员的患者及患者家属会如此疯狂吗?
所以,作为一个医生,我一定要写下这段文字,我要告诉受苦受难的老百姓,不要再上当了。医生和你们一样,也是所谓医疗改革的受害者。如果政府继续对医院错误定位,把医生当成“医奴”;如果媒体继续一如既往地不实事求是,这种伤害医护人员的事情就会越来越多。当医生的数量越来越少,医生对自己的职业越来越没有出自内心的热爱。最后受苦的还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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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1-2-9 21:42:3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静谈 的帖子

哈哈,我们的孩子咱也不学医,看病难怎么办?争点气不生病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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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2-9 21:59:13 | 只看该作者
说得太好了,说出了医生、护士的心里话,要判定医生医院在整个医治过程中有没有过失,只有通过了解包括死者一方的所有有关方面的观点后才可能得出结论。问题是,即便是医生和医院负有全部责任,也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件事,而不应该动辄拔刀伤人。这事还发生在上海这样的大都市,的确反映了目前医患矛盾已经到了何等恐怖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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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2-9 22:00:32 | 只看该作者
政府应该负责。卫生部也不说句公道话。医生再有错,也不应该被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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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2-9 22:10:39 | 只看该作者
让人很心痛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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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2-9 22:37:46 | 只看该作者
恐怖、让人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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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2-9 22:40:42 | 只看该作者
我们的医护人员越来越没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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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2-10 08:58:44 | 只看该作者
现实的残酷啊,如此下去很容易让我们的医学技术水平后退,我们的社会还能进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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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1-2-10 10:33: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65649730 的帖子

现在的医疗水平也在走下坡路,先进的方法、技术上的创新受医患关系紧张的影响,没有医生愿意冒险,大多采取保守的方法,病人得不到救治,只要不告状就行,最后吃亏的是病人,是广大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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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1-2-10 10:36:1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云南美好 的帖子

说到底根源就在决策者。家长不硬气,当孩子又能有什么办法,只能是忍气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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