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中心的医院感染管理 (一)血液透析中心设置在清洁、安静的区域。 (二)布局合理,设普通病人血液透析间(区)、隔离病人血液透析间(区)。治疗室、水处理室、储存室、办公室、更衣室、待诊室等分开设置。 (三)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消毒隔离制度。对血液透析机定期消毒,严格监测;透析器、管路应一次性使用。有明确标识的可重复使用的血液透析器要规范消毒。常用消毒剂有过氧乙酸、福尔马林等。供参考的常用消毒剂的使用要求见表8—1,其使用方法建议按血液透析器产品说明书上推荐的方式进行。
表8—1
血液透析器常用消毒剂的使用要求 消毒剂 浓度(%) 最短消毒时间及温度*
消毒有效期(天)** 福尔马林
4
24小时,20oC
7 过氧乙酸
0.25~0.5%
6小时,20oC
3 Renalin
3.5
11小时,20oC
14~30 *复用血液透析器使用前必须经过最短消毒时间消毒后方可使用。 **超过表中所列时间,血液透析器必须重新消毒方可使用。 2.工作人员定期体检,操作时必须注意消毒隔离和预防感染,加强个人防护,必要时注射乙肝疫苗。 3.进入血液净化室应更衣、换鞋、戴帽子、口罩,每一位可能接触患者血液的工作人员均应严格洗手。在复用过程中操作者应穿戴防护手套和防护衣,应遵循感染控制标准预防原则。 4.对透析病人常规进行血液净化前肝功能、肝炎病原学等化验检查。 5.传染病患者血液透析在隔离透析间内进行,固定床位,专机透析,采取相应的隔离、消毒措施。急诊病人应专机透析。
6.加强透析液制备输入过程的质量控制。
7.对透析中出现发热反应的病人,及时进行血培养,查找感染源,采取控制措施。
8.每月对血液净化系统入、出透析器的透析液进行监测 ,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有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当检查结果超过规定标准值时,须再复查并查找原因。标准值为:透析器入口液的细菌菌落总数必须≤200cfu/ml,出口液的细菌菌落总数必须≤2000cfu/ml,并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9.所有复用记录都应符合医学记录的标准,需注明记录日期及时间并签名。复用记录:包括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血液透析器型号、每次复用的日期和时间、复用次数、复用工作人员的签名或编号以及血液透析器功能和安全性测试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