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查对制度
一、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二、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三、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青霉素皮试、输血要有两人签字,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四、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然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五、整理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六、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一、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即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二、备药前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三、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四、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过敏试验结果,应有两人验证并签名;使用毒麻、限剧药物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五、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时方可执行。
输血查对制度
一、将输血申请单、合血单、处方、试管、病历核对无误,按医嘱采血后,及时送往血库进行交叉配血。
二、取血时应与血库人员共同核对、签字,并检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血瓶有无裂痕。
三、输血前两人共同查对输血单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号与输血袋上标签是否相符、配血报告有无凝集。将血袋上备用标签解下粘贴在输血单上。
四、输血时必须经两人查对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输血袋号、血量、配血报告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两人签字,输血过程中需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五、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24小时,以备必要时检验。
手术查对制度
一、术前查对
(一)、进行术前准备及手术室接病人手术时,应查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
(二)、麻醉开始前,由麻醉师按手术通知单再次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手术部位及麻醉方法。
二、输血查对
(一)输血要做到三查七对双签名;三查:取血时查、请麻醉师查、输入前查;七对: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献血员姓名、血袋号、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二)不可同时取用两个患者的血,以防搞错。
三、电刀查对
(一)使用电刀前应检查电极板是否完好和平整,放于肌肉丰富之处。术中应经常检查电极板是否脱落,防止烫伤。
(二)、如有烫伤,应及时处理,术后送回病房时应与护士交待。
四、用药查对
(一)给药时严格查对制度,注意药物配伍禁忌。
(二)使用局麻、腰麻、硬膜外麻、全麻药物及其药品时,应由巡回护士和麻醉师共同核对。
(三)手术台上所用局麻药、抗生素、抗癌药应以不同的容器分别放置,切忌与其他溶液混淆。
(四)交接班时,护士应对患者所用药品交待清楚。
(五)抢救患者时应保留用药安瓿,抢救完毕后方可丢弃。
(六)手术室内各类物品应有专人保管,定期检查,防止差错。
五、器械、敷料查对
(一)手术开始前,洗手护士与巡回护士检查无菌包内无菌指标,认真清点器械、敷料、缝针数目,登记并签名。 (二)手术器械放于固定的位置,不得将台上器械、敷料随意放置。术中折断的缝针应将断端找到后单放在一处。如掉在地上应由巡回护士找到后,方可进行手术。 (三)关腹或关胸前及手术结束时,洗手护士与巡回护士认真清点,核对器械及敷料数目相符后方可关闭。 六、病理标本查对 手术结束后,巡回护士要认真核对标本与填写的病理送检单是否相符,然后用百分之十甲醛溶液固定标本,由护理员再次核对,无误后送病理科。严防丢失或混淆。
供应室查对制度
一、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二、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清毒日期。
三、收回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及清洁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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