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之声管理咨询学院

讲课录音分享视频分享区

【李冰】如何成为受尊重的管理者

护理资源下载

PPT课件资源

优质护理职业提升临床护理

管理群1:85933517护士长 群1:113865183

医护交流群:87220027加微信拉入VIP管理微信群

微信号:ZGHLZS- 01或15572600275

搜索
查看: 16456|回复: 7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护士监护义务缺失 医院承担赔偿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5-4 20:38: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游客,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1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1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1-5-4 22:04:26 | 只看该作者
向童话老师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1-5-4 22:48:55 | 只看该作者
怎样的状况是护士监护义务缺失呢?特来学习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1-5-4 23:01:1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秋天童话 的帖子

安全意识不到位,外科医生经过创口处理之后仍把一个精神抑郁的患者留在病房,给医院留下隐患。发现病人奇怪行为的护士没有发散思维能力,对病人的状态没有一个准确的评价,没有给予及时的护理干预(非精神科护士不懂如何判断病人精神异常可能发生什么问题),最终导致后果发生。
体会:
对有其他专科的合并症的病人,须专科医生会诊,待本科室疾病不是主要问题的时候,及时转至专科治疗。避免诊治不及时而延误或不能准确诊治。

病区护士实行责任制护理,责任护士对病人八知道,每班交接班时重点病人交接,包括精神状态等特殊情况,接班的护士全面掌握病区动态,具有观察病情变化的能力,及时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给以处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1-5-4 23:10:47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需要注意什么,有何教训可吸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1-5-4 23:22:24 | 只看该作者
明明诊断为抑郁症还不转院,就是为了多挣钱,害人害己。知道是抑郁症就应该重点监护,发现异常又不汇报,是监护缺失。经验告诉我们责任心、医德是义务人员必备的素质。
谢谢童话老师的还案例,敲响警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1-5-5 07:50:57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1-5-5 08:19:47 | 只看该作者
看看呢,又是什么情况赔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1-5-5 08:25:13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预见性太重要了。任何事情都要多想,多往严重的方面想想,考虑问题深一点,远一点,发生问题的机率就会少一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1-5-5 08:55:04 | 只看该作者
此事为我们每位护士又敲响了一次安全的警钟,在此谈一下我个人的看法,没有必要谈论医生,患者收治哪科治疗,我们护士没有权力。我认为出了任何事情,首先我们要分析我们护士自身存在哪些问题,我们应该吸取哪些教训。患者住院原因很明确,抑郁自杀,面对这样一位没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患者我们护士应该做什么,我们不但要做患者的思想工作,还要注意她随时可能发生自杀行为,应该与家属签订告知责任书,要求家属24小时监护,因为我们现有的条件无法做到24小时由护士监护 。 如果与患者家属签订了责任告知书,我想我们承担的责任就不应该是这样的结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马上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 - 小黑屋 - Archiver - 护理之声--医疗护理职业交流中心—广西护理之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2-2015   护理之声(http://www.zghlzs.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若有转载或文章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处理 E-mail: zhonggo123@163.com

本网名称及标识均在国家版权商标部门注册,原创图文保护知识产权

举报电话:李老师 15802485829 微信: lizanw20

QQ号客服:63449363 雨蓓老师 370294532 程老师

Powered by Discuz! X3.2   技术支持:护理之声   桂ICP备18012132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