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之声管理咨询学院

讲课录音分享视频分享区

【李冰】如何成为受尊重的管理者

护理资源下载

PPT课件资源

优质护理职业提升临床护理

管理群1:85933517护士长 群1:113865183

医护交流群:87220027加微信拉入VIP管理微信群

微信号:ZGHLZS- 01或15572600275

搜索
查看: 2887|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刑法修正案:建议“医闹”入刑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1-4 15:26: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刑法修正案:建议“医闹”入刑

2014-11-3 9:51:00   来源:澎湃新闻   字号:小中大 字号:小中大 字号:小中大
[导语]2014年10月31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开始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中,陈竺副委员长和温孚江委员、姒健敏委员强烈要求“医闹”入刑,以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2014年10月31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开始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审议中,陈竺副委员长和温孚江委员、姒健敏委员强烈要求“医闹”入刑,以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陈竺副委员长明确表示应通过刑事手段打击医闹,以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他建议在刑法第六章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部分,专门设立扰乱医院工作秩序罪、暴力妨碍医疗工作罪、暴力伤医侮辱医务人员罪等罪名;对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治疗过程中并无过错,被告人无端猜疑,蓄意报复,采取残忍手段杀害伤害医务人员时,主观恶性深,人身危害性大的,应从立法上规定从严惩处。

温孚江委员指出,“医闹”事件是一种“闹文化”。这种事不光发生在医院,学校、幼儿园也不时发生,但是以医院为主,私设灵堂、大哭大闹、打砸设施、侵害医务人员的人身健康,甚至侮辱人格,逼迫医务人员下跪、磕头的等等都有,很不像话,建议刑法要严厉制裁,切实制止这种“闹文化”。

姒健敏委员认为,“医闹”已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导致医疗工作无法进行,甚至出现危害医生生命和患者抢救工作等事件。这种行为应该入刑,这对于解决无理取闹或者是不文明的过激暴力行为是有惩戒作用的。

记者获悉,近年来各地恶性暴力伤医事件愈演愈烈。北京市卫计委和北京大学一项研究课题显示,各地公开报道的恶性暴力伤医事件数量近十年年均增长30%。2013年前8个月,全国的伤医事件已经达到2240件,比2012年全年的1865件还多了20%。

2014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计委联合发布意见,要求对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医务人员以及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悬挂横幅、堵塞大门、扰乱医疗秩序等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惩。但是,目前还没有明显地扭转恶性暴力伤医事件屡屡发生的严峻局面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4-11-4 16:22:48 | 只看该作者
医闹一天不严惩,我们一天不得安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4-11-7 11:38:17 | 只看该作者
确要严惩,但个别医务人员也应该提高水平和职业道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4-11-24 13:48:17 | 只看该作者
双手赞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4-11-26 10:52:06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这样真的是大快人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4-12-4 20:54:14 | 只看该作者
是应该入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5-7-1 15:45:01 | 只看该作者
很多领导都是以息事宁人终结,有责任没责任,赔给医闹者再说,汗颜,无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马上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 - 小黑屋 - Archiver - 护理之声--医疗护理职业交流中心—广西护理之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2-2015   护理之声(http://www.zghlzs.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若有转载或文章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处理 E-mail: zhonggo123@163.com

本网名称及标识均在国家版权商标部门注册,原创图文保护知识产权

举报电话:李老师 15802485829 微信: lizanw20

QQ号客服:63449363 雨蓓老师 370294532 程老师

Powered by Discuz! X3.2   技术支持:护理之声   桂ICP备18012132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