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之声管理咨询学院

讲课录音分享视频分享区

【李冰】如何成为受尊重的管理者

护理资源下载

PPT课件资源

优质护理职业提升临床护理

管理群1:85933517护士长 群1:113865183

医护交流群:87220027加微信拉入VIP管理微信群

微信号:ZGHLZS- 01或15572600275

搜索
查看: 3037|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卫生部:2011年三级医院全面推进优质护理服务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2-13 17:29: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华社北京2月5日电(记者周婷玉)卫生部近日发布《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要求,在2010年底所有三级医院必须启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基础上,2011年全面推进优质护理服务。  据介绍,2010年全国共在900多家医院的7300多个病房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
  《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由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从医院组织领导、临床护理管理、临床护理服务、支持保障措施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工作标准要求,建立健全护理工作规章制度,制订并落实疾病护理常规和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及标准。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护士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护理质量考核标准,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探索实施护士的岗位管理。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建立机动护士人力资源库,保证应急需要和调配。
  工作标准还要求,病房环境安静、整洁、安全、有序;不依赖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陪护率明显下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病房实际,细化分级护理标准、服务内涵和服务项目,在病房醒目位置公示并遵照落实。
  依据护理工作量和患者病情配置护士,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每名患者均有相对固定的责任护士对其全程全面负责。
  工作标准强调,护理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协助护士完成非技术性照顾患者工作。护理员不得从事重症监护患者和新生儿的生活护理,不得从事护理技术工作。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进展情况的通报
  卫办医政发〔2010〕1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全面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改善护理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我部于2010年1月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活动)。自活动启动以来,各地积极行动,稳步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使各地了解全国“示范工程”活动的工作进展,加大推进力度,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示范工程”活动进展情况
  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按照我部要求,把“示范工程”活动作为全面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改善医院服务的有力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注重工作落实,开展检查指导,广泛动员、树立典型,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北京、河北、山西、山东、吉林、辽宁、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湖北、广东、云南、甘肃等省(市)召开了现场工作会或经验交流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思路,推广经验,引导和指导全省(市)推进“示范工程”活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天津、河北、浙江、安徽、河南、海南、贵州、青海等省(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经在辖区内所有三级医院实施“示范工程”活动。截至2010年10月底,全国有3474所医院实施“示范工程”活动,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其中三级医院999所,二级医院2438所。 阅读
  卫生部召开会议探讨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
  2010年10月14日―15日,卫生部在湖北省宜昌市召开全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重点联系医院第二次工作例会,总结和交流各地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的工作情况和取得成效,研究讨论护理改革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以推动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深入、稳步、持久开展。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作者:杨国帅 更新时间:2011-02-11 11:38:04 来源:新华社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1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1-2-13 20:48:4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如嫣 的帖子

谢谢,收藏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1-2-13 21:11:26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希望能达到这个标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1-2-14 08:52:39 | 只看该作者
一名护士管理8个病人,一般病人还可以,重病人最多4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1-2-14 20:22:36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医院今天也接到上级的通知,最近省里还要下来督导组,看"优护"的开展情况,且每月上报开展的信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11-2-15 09:41: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rzlr 的帖子

呵呵呵呵,这下很充实了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马上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 - 小黑屋 - Archiver - 护理之声--医疗护理职业交流中心—广西护理之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2-2015   护理之声(http://www.zghlzs.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若有转载或文章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处理 E-mail: zhonggo123@163.com

本网名称及标识均在国家版权商标部门注册,原创图文保护知识产权

举报电话:李老师 15802485829 微信: lizanw20

QQ号客服:63449363 雨蓓老师 370294532 程老师

Powered by Discuz! X3.2   技术支持:护理之声   桂ICP备18012132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