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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护理部5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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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病人后保留安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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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6-5 20:52:07 | 只看该作者
抢救病人,医生开好医嘱,再次与医嘱核对相符了就可以丢去了。没有具体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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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6-6 15:18:53 | 只看该作者
抢救完病人后两人核对无误后记录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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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3-6-10 21:47:37 | 只看该作者
毒麻药要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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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6-11 17:40:38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各位老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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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3-6-17 21:51:47 | 只看该作者
我们是要登记抢救药品的使用去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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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3-6-19 16:33:0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护理部5366 的帖子

抢救结束  双人核对无误后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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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4-10-27 22:27:36 | 只看该作者
下了医嘱,电脑输入核对确认后就可以丢弃了。。。
务必两人核对,一人当班时找医生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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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6-2-4 19:32:47 | 只看该作者
没有规定,核对后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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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6-4-9 20:07:43 | 只看该作者
双人核对无误后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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