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员奖惩细则
一、奖励细则: (一)护士在遇到重大事件时,挺身而出,机智勇敢,为医院挽回或避免重大损失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100-500元不等。 (二)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患者赞扬的,在患者满意度调查中获得优秀者,给予院内通报表扬。50元/每次。 (三)及时发现问题,有效地杜绝差错、事故、护理并发症及护理纠纷的发生,每次100元 —500元不等。 (四)护士在工作中,遇到患者或家属无理刁难,致使身心受到伤害,为顾全大局,忍受委屈,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端得到妥善处理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给予奖励100-500元不等。 (五)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中事迹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授予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200元不等。 (六)在护理各项竞赛中获奖者一次性奖励100—500元不等。 (七)认真带教,护生普遍反映好的评选最佳老师者每人100元。
(八)每年在正式期刊、报纸上发表专业文章,积极参与科研、著书成绩显著。奖励50-500元不等。 (九)每年护士全年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全年无投诉的给予一定奖励。 二、惩罚细则: 1、违反护理无菌操作原则者,每次扣10元。 2、不按规定项目收费,擅自改变收费范围或收费标准,或非财务部门、非财务人员擅自直接向患者收费的,给予一次性处罚500元。 3、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知情不报或有意隐瞒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考核优秀资格,扣除半年奖金。 4、护士上夜班睡觉者第一次扣发500元,第二次加倍,第三次扣发半年奖金。 5、全院护士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违者每次扣10元。 6、每位护士要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脱岗,违者每次扣50元。 7、工作时间不许吵架,不许打骂,违者每次扣50元。 8、临时请假,致使护士长无法调班。每次扣50元。 9、有患者投诉者,每次扣100元。 10、考试违纪者第一次扣100元,第二次加倍,第三次扣当月奖金。 11、上班打私人电话超过10分钟以上扣10元。超三十分扣100元。 12、本班标本未及时送检,未引起不良后果的扣10元。 13、院内或科室有事联系不上者扣50元,要求电话24小时畅通。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散播错误的、恶意的信息或谣言。 2、未请假,无故缺勤。 3、违反公共道德或礼仪标准。 4、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 5、不服从调配,顶撞护士长不服管理者。 6、护士长下达任务不执行或执行迟缓,不能完成正常工作任务。 7、不虚心接受批评、检查、指导。 8、对上级交待的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