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 克服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的通知 国开办发〔2017〕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扶贫办(局),办机关各司、机关党委(人事司)、各直属事业单位: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解决扶贫工作中形式主义等问题的通知》(国开办发〔2016〕32号)印发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取得一定成效。但必须看到,扶贫领域形式主义问题依然突出,一些地方还有新的表现。近段时间以来,各方面普遍反映,频繁填表报数、迎评迎检、陪会参会等耗费了基层干部大量精力,干扰了脱贫攻坚工作,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坚决制止。为贯彻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指示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减少填表报数。国务院扶贫办将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和统计报表制度。完善建档立卡指标体系,开发业务管理子系统,拓展服务功能,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数据交换,减少基层重复填表报数。规范统计报表制度,自2018年1月1日起,扶贫数据主要通过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上报,不再要求县以下单位通过其他渠道提供。各地扶贫部门要充分利用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严禁层层增加指标和填报频次,切实减轻基层填表报数负担。建档立卡数据指标要统一规范,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确需修改完善的,按照全国统一部署进行。 二、减少检查考评。除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的督查巡查、考核评估外,国务院扶贫办不再组织检查考评。督查巡查和考核评估将增加对脱贫质量的核查,减少对纸制档案材料的检查,严禁为迎接视察检查制作高档大型展板、作战图、画册等。各地要按照省负总责的要求,以省为单位统筹谋划辖区内脱贫攻坚督查检查、考核评估工作,严禁层层组织,严禁多头重复。 三、减少会议活动。国务院扶贫办每年制定并严格执行会议计划,除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重大决策部署外,不召开计划外会议。除一年各一次的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全国扶贫办主任座谈会和涉密会议外,其他会议一般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以减少地方参会人员往返周折。国务院扶贫办处以上干部未经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各地扶贫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精简和规范会议活动。 四、减少发文数量。凡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通过会议部署的工作不再另行发文。已发文作出明确部署的工作,半年内不再发文变更工作要求,确需修改完善的要从严控制。国务院扶贫办除综合司外,机关各司、各直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向各地扶贫部门正式行文。各地扶贫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精简文件,严禁朝令夕改。 五、规范调查研究。国务院扶贫办每季度制定调研督查计划,加强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和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中央决策部署当好参谋助手。机关各司、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调研督查计划,确有必要开展计划外调研督查的从严审批。调研督查采取“解剖麻雀”的办法,到县以下基层和进村入户了解实情,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每次调研督查都要形成报告。调研督查一律轻车简从,不得层层陪同,严禁变相旅游、收受礼品。国务院扶贫办到地方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采取暗访形式。各地扶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忌走过场。 六、严格监督问责。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贯彻到脱贫攻坚的全过程各环节。国务院扶贫办将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媒体、社会等监督力量的合作,及时发现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等问题,对搞形式主义和增加基层负担的,对建档立卡不准确、精准帮扶不落实、贫困退出不真实的,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予以曝光。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和违纪违规动扶贫“奶酪”的,严惩不贷。各地扶贫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采取措施预防和纠正形式主义。 各级扶贫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反对“四风”作为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的行动体现,把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刹形式主义歪风,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不断开创脱贫攻坚工作和扶贫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国务院扶贫办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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