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明确各级职责,分层级落实责任。
①护士长每日需评估本科室重点观察及密切监护患者,熟悉患者病程及治疗护理。配合病区医疗业务开展和治疗需要,合理安排护理资源,确保护理与医疗治疗的一致性及其成效,确保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责任护士能力分配患者数量,并能适时予以指导帮助。
②专科护士或组长能指导护士和解决患者的临床疑难问题,能前瞻性预见病情变化及转归,指导护士采取有效的预防/防范措施;评估护理计划的正确性和实施的有效性;提供各种专科护理标准。
③高级责任护士或组长负责高技术、高风险工作;直接承担本专科危重症患者/复杂疑难专科患者的专责护理和个案管理;
④责任护士通过医护共同查房,及时与主管医师沟通等方式,认知病情、治疗方案和患者需要,制定护理计划,确保护理的连续性和同质性;为患者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根据病情进展和自理能力,与医师商定并及时调整护理级别;
15.2专科护士和护士长要平衡护理常规与个体化护理需要之间的关系,护士要兼顾按照医嘱、护理常规采取护理措施与主动观察病情、根据患者需求和护理问题,制定个性化的护理计划之间的平衡。
15.3护士应及时评估、判断和处理患者病情、生理功能、心理反应和生活自理能力,及时准确指导卧床患者做他能够做的事情,协助患者做他不能做的事情,教育指导患者早期活动,促进患者早日恢复生理功能和生活自理能力,防止医源性恢复延迟,从而减少因不能进食、饮水而可能导致的水电解质平衡紊乱,或因长期卧床可能导致的深静脉血栓、肺炎、肌肉萎缩、骨质疏松、褥疮、泌尿系感染等并发症。
15.4责任护士“负责”并分层级落实患者的生活护理。①对病情稳定、康复期的患者,由责任护士安排助理护士或经过培训的护理员予以生活护理,并由责任护士跟进质量;②对病情危重、疑难、复杂、不稳定、手术后24-72小时、特殊检查或治疗、老年及新生儿、衰弱及有高危因素或并发症患者,如Ⅲ度压疮、DVT、肺栓塞等,责任护士直接负责患者生活护理。提供生活护理时,评估患者病情、肢体或关节活动度和自理能力,决定照顾的程度,支持并帮助患者全身或局部的早期活动。
15.5夜班护士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熟练掌握观察病情与应急能力、基础护理和抢救配合等临床护理技术。二线夜班护士(护士长)具有解决危重症患者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