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 做好服务纠纷处理工作的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20-07-30 字体:[[url=]大[/url][url=]中[/url][url=]小[/url]]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权威解读 | 信息来源 |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 公文名称 | 《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 做好服务纠纷处理工作的意见》解读 | 主 题 词 | 规范养老机构 | 文 号 | |
问题一:关于养老服务纠纷的处理文件起草的整体思路是什么,能否介绍一下?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同志:谢谢!《意见》的起草总体思路是促进养老机构服务纠纷处理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同时既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养老机构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我们在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四个原则。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目前养老机构服务纠纷有逐渐增多的趋势,这与我国养老服务还处于发展起步阶段有关。有的养老机构服务经验不足,还有的老年人和家属对养老服务不熟悉,再加上这几年养老机构规模快速增加,导致养老服务纠纷数量整体有所增加。《意见》从规范养老机构内部管理服务行为出发,强调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从源头上消除服务安全风险隐患,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 二是坚持多元方式化解纠纷的原则。一旦出现了纠纷,当事人双方最好能够友好平等协商解决。对责任明确,争议不大的纠纷,协商解决是最节约成本、最高效,最大程度达成彼此谅解的方式。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调解,推动矛盾纠纷高效化解。调解不成,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是坚持平等保护、权责一致的原则。《意见》平衡保护老年人和养老机构合法权益,确定平等适用法律的原则,既严厉打击养老服务中的欺老虐老行为,也不片面加重养老机构责任。对养老机构已经依法履行服务协议和管理职责,符合服务标准的,依法裁判减轻或免除责任。 四是坚持依法维权的原则。依法打击养老机构服务纠纷处理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养老机构正常服务秩序,保护其他入住老年人合法权益。 问题二:近年来养老机构跟老年人的矛盾纠纷似乎呈高发态势,未来养老机构应该如何预防和减少与老年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同志:养老机构作为养老服务的提供者,在养老服务纠纷的预防和减少方面具有很强的主动性,《意见》结合养老机构服务纠纷的一些特点,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和建议。我们概括起来主要分为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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