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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输血,看看规范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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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0 14:57:3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xrzhgs0205 于 2018-4-20 15:14 编辑

关于输血,看看规范怎么说
中国护理之声助理编辑 0205吕蔚丰
  交叉配血的标本可以由护工送吗?血液是由输血科送到科室还是由护士到输血科取?发到科室的血,怎么保存?

  昨天晚上,敬业的护理老师们在中国护理之声QQ群上讨论了有关输血的问题,怀着同样的疑问,本实习小编特地查了一下资料,现分享给大家,希望能有所帮助。

  资料来源:原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http://www.nhfpc.gov.cn/zwgkzt/wsbysj/200804/18676.shtml

  问题一 交叉配血的标本可以由护工送吗?
  不可以哟!《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进逐项核对
  
  问题二 血液由谁送到科室?
  《规范》第六章第二十四条规定: 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确实,这项规定,对于护理人员本来就紧缺的医院来说,是个相当大的麻烦,尤其是夜间,值班的医护人员相对白天少,而需要输血的一般都是危重患者,更需要医护人员在床旁严密监护,不允许离开。为此,有些医院规定:夜间及节假日由输血科人员把血送到科里,与医护人员共同核对。小编认为:医院应该依据国家规范制定相应的保障机制,使规范得以正确执行,比如制定取血相关的应急预案等,让科室在紧急情况或者夜间等派不出人去取血的情况下启动,保证输血工作顺利进行。
  
  问题三 发到科室的血用不完,怎么保存?
  《规范》第五章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了各品种血液的保存方法、温度和保存期,第六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
  由此可见,科室并没有保存血液的设备条件,也不允许自行保存血液,所以,在申请配血的时候就要考虑到患者输血的速度以及输血量了,不要一下子申请太多,导致取回的血不能及时输用,这时候也不能退回输血科了哟!因为:第六章第二十八条还规定了: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问题四 几袋血可以连续输吗?
《规范》第七章第三十二条规定: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关于输血,规范已经讲得明明白白,只是内容太多,大家没记全,各位还有什么问题吗?在留言区给小编说一声,咱们一起再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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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8-4-25 15:07: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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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8-4-21 21:03:03 | 只看该作者
输血制度作为护理核心制度,其中的各项规定应熟记于心,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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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8-4-20 19:55:41 | 只看该作者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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