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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不要夜班费,但给我们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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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2-1 15:42: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们可以不要夜班费,但给我们劳动法!!!




导  语
                       
               
近期,一位陕西医生向媒体爆料,由于被当地有关部门认定为"违规津贴",其所在医院的医生护士夜班费很可能要被取消。当地有关部门在审查医院经营情况时,认定医院给医护发放的夜班费"缺乏相关文件支持,属于违规发放津贴",并作通报批评。这一消息在医务界引起一片哗然。                           
      
                  


双重标准?                    
         
                           
医护人员的夜班费是几十年前开始的对医护人员值夜班的一种补助,而且久而久之已经形成了习惯,大家都这样执行,也没感觉有什么不对。实际操作中,各地对夜班费的发放标准也大不相同,从几元到几十元不等,甚至个别医院根本就没有夜班费。无论有没有,也无论多少,医护人员从没有拒绝值夜班。支撑医护人员值夜班的不是夜班费,而是医护人员从上学实习期开始就形成的习惯和责任感。
                  
医护人员发放夜班费的的确确没有文件的规定和法律的支持,国家只有最低工资标准,没有夜班费标准的规定。陕西省有关部门将夜班费视为"违规津贴"并可能取消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妥。
                 
但是,1995年实施的我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但随后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无论是法定还是国务院规定,绝大多数一线医护人员每周工作时间绝对超过了这个规定,请问"有关部门"干预了没有?
            
                       
只讲奉献,无异道德绑架                    
               
              
                          
因为职业因素,一线医护人员无休止的加班。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加班要支付加班费。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再请问"有关部门",有多少一线医护人员按照法律得到过上述的加班费?
                     
在产业工人、农民工都在用劳动法保护自己的时候,唯独医护人员保持沉默,是医护人员不懂法,还是甘愿"违法"?在劳动监察部门紧盯外资企业、合资企业、民营企业的劳动法落实情况时,唯独绕开医疗行业,难道医疗行业是劳动法的法外之地吗?
                     
"有关部门"说发放夜班费"违规",怎么不说医护人员超时工作"违法"?千万不要把医护人员的奉献和自律当做是医护人员的"违背劳动法"的理由。
            
                     
劳动保护何在?               
               
               
                                 
医护工作虽然苦累,但也是一种职业。我们不乞求"有关部门"对这个职业有什么特殊关照,更不希望"有关部门"将医护人员当做是自家的"家奴"。我们只要求"有关部门"懂法守法,希望"有关部门"依法办事。
                        
医护人员可以不要夜班费,但我们希望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作者:李青 天津市泰达医院  
                           
来源: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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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2-8 21:26:50 | 只看该作者
我们晚夜班费根据科室的忙碌程度,分为三个等次:60、50、40.我们很幸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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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有所得,优劳优得,多劳多得  发表于 2016-3-23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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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2-4 19:41:15 | 只看该作者
让人心寒,作为临床护士的我们,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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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很难去改变,主要看医院及领导的应对策略,我相信医院领导大部分还是考虑实际情况和临床一线的需求的,您不必着急  发表于 2016-3-23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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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2-4 14:22:48 | 只看该作者
医院是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国家财政部分拨款,护士的待遇问题主要取决于国家政策和单位实际相结合,领导层对护理的认可度,直接影响护士的待遇问题,作为护理人要为自己的专业性向院领导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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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所以作为护理管理者还是要善于做好管理艺术,影响、争取、改变对于护理不好的认识,取得更多的合理支持  发表于 2016-3-23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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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6-2-4 13:36:34 | 只看该作者
健康飞翔 发表于 2016-2-4 09:28
我们夜班费由20元涨到30元,刚够吃一个盒饭的。听说北京某医院按照职称给夜班费,最高达到300元,鼓励高级 ...

能够这样做,大家上夜班的积极性也高,至少觉得付出了也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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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2-4 09:28:09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夜班费由20元涨到30元,刚够吃一个盒饭的。听说北京某医院按照职称给夜班费,最高达到300元,鼓励高级职称值夜班。为这样的单位点赞。以各种名目取消夜班费之举,真不知决策层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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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等地经济发达,消费高,综合能力强,肯定走在全国的前列,可以结合医院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做合理的提升和调整,但是一下子要加上去那么高也是不可能的呢  发表于 2016-3-23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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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2-3 11:29:46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和这个情况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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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6-2-2 17:18:45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应该集体出来呼吁,取消医护人员的夜班费这太不人性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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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2-1 21:38:22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医院也是今年1月开始被取消夜班费了!虽然钱不多,但是真让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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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有些领导太把政策法规当回事了,风向不停在变化,能够稳固一线的军心做好服务和技术才是要重视的!有些合理存在但是没有制度化的常规可以建立和保留而不是剔除  发表于 2016-3-23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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