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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抢救工作制度 [打印本页]

作者: 荷塘月色-1    时间: 2011-7-18 18:50
标题: 抢救工作制度
1.各科室的抢救工作由有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和护士承担,各科室的抢救工作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遇重大抢救应立即报医务处、护理部,并上报院领导,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凡涉及法律纠纷要报告有关部门。
2.急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做到“四定”(定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管、定期消毒)、“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二及时”(及时检查、及时补充)、“一专”(专人管理)。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3.各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抢救技术和抢救用药,熟悉各种抢救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4.参加抢救人员应全力以赴,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准确执行医嘱,用药、处置正确无误。
5.若遇患者病情发生变化,在通知医生的同时,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测量生命体征,实施抢救措施。
6.对危重患者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实施特别护理,及时评价护理计划的完成情况。
7.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用药种类要进行详细交接。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及时据实补写医嘱。药品空安瓿须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8.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记录应准确、及时、完整,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书写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9.抢救工作进行同时,要通知患者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如家属不在,应及时与患者家属联系或按医院流程通知相关部门
10.抢救完毕,及时清理用物,补充药品、器材,进行终末消毒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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