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理新技术、新业务的认定
凡是近期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在院内尚未开展和未使用的临床护理新手段被认定为护理新技术、新业务。
2、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的必备条件
(l)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项目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项目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效益性。
(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项目所使用的各种医疗仪器设备必须具有《 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 》、《 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 》、《 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 》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交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存档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全的医疗仪器不得在新项目中使用。
(4)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项目所使用的各种药品须有 《 药品生产许可证 》、《 药品经营许可证 》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 进口许可证 》,并提交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存档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全的药品不得在新项目中使用。
(5)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项目不得违背伦理道德标准。
(6)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项目应征得患者本人的同意,严格遵守知情同意原则。
3、护理新技术、新业务项目申请人职责
(l)认真填写护理新技术、新业务项目的申请书,编制新项目的准入申请报告、立项依据、实施方案、质量标准和意外应急方案,并在专题会上进行陈述。
(2)制定实施方案。包括立项说明,陈述国内外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对该项目的实施制定安全保障制度及规程;制定实施计划和培训计划。
(3)认真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护理新技术、新业务时,应认真履行告之义务,严格执行患者签字制度。
(4)严格执行护理新技术、新业务的质量标准.对新项目的技术要求、环节、终末质量进行严格把关,防止一切过失发生,如发生意外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方案,确保患者安全。
(5)主动接受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准入主管部门和护理部的检查、评估和验收工作。
(6)新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向所在科室和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准入主管部门和护理部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7)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将新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技术总结、论文等按要求整理出完整的技术资料,并交护理部存档备案。
(8)对新项目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安全而高质量地服务于患者。对弄虚作假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4、护理新技术、新业务申报及准入流程
(l)申报护理新技术、新业务的护理人员应认真填写 《 护理新技术、新业务项目申报审批表 》,经本科室核心小组讨论审核,科护士长及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护理部审阅。
(2)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审核、评估,经充分论证并同意准入后,报请院领导审批。
(3)拟开展的护理新技术、新业务项目经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审批后,由经管部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进行可行性论证,其内容为目前在国内外开展的现状以及新项目方法、质量指标、保障条件、经费、预期结果、效益等。
(4)护理新技术、新业务经审批后必须按计划实施,增加或撤销项目必须经护理部同意并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5)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开展前及准入实施后,临床应用时要严格遵守患者知情同意原则并有记录。
(6)护理部应定期对护理新项目进行检查考核,新项目负责人应定期上交新项目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
(7)对护理新技术、新业务的有关资料要妥善保管,作为科技资料存档。
(8)新项目验收后,项目总结、论文应上交护理部存档备案。
(9)新技术、新业务在临床应用后,护理部应及时制定操作规范及考核标准并列入质量考核范围内。
附:
护理新技术、新业务项目申报审批表
申请科室: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申请项目名称:
项目介绍(附操作流程):
申请单位负责人意见:
护理部意见:
主管院领导意见: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