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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注意这些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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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5 19:42: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注意这些法律问题
资料来源:公众号《护理人》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作为医务人员也必须加强这方面知识的学习,管理者也要加强对员工这方面的培训和教育,才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产生,保护自己的人生安全。在日常工作中,医务人员应注意一下律法问题:

(一)侵权行为与犯罪
    侵权行为是指医护人员对病人的权利进行侵害导致病人利益受损的行为。
侵权行为主要涉及侵犯自由权、侵犯生命健康权、侵犯隐私权。侵权行为时违反法律的行为,情节严重者要承担刑事责任。病人的自由权手宪法保护,护士执业时,应重视病人的自由权,保证病人的自由权,如护士以治疗的名义,非法拘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和剥夺病人的自由,是违反宪法的。《刑法》第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员身体健康的,处三年有期徒刑或拘役。护士执业时,错误使用医疗器械,不按操作规程办事,造成病人身体受损;护士执业时,使用恶性语言和不良行为,损害病人利益,都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章第35条第一款规定,拒绝对传染病病人的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失职行为与渎职罪
    主观上的不良行为或明显的疏忽大意,造成严重后果者属于矢职行为。例如对急、危、重病人不采取任何急救措施或转院治疗,不遵循首诊负责制原则,不请示医生进行转诊,以致贻误治疗或丧失抢救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擅离职守,不履行职责,以致贻误诊疗或抢救时机的行为;护理活动中,由于查对不严格或查对错误,不遵守操作规程,使病人发生交叉感染;不认真履行护士基本职责,护理文书书写不实事求是等。违反护士职业道德要求,如为戒酒、戒毒者提供酒或毒品是严重渎职行为。窃取病区麻醉限制药品,如哌替啶、吗啡等,或自己使用成瘾,视为吸毒。贩卖捞起钱财构成贩毒罪,将受到法律严惩。

(三) 临床护理记录不规范
    护理记录,它们不仅是检查衡量护理质量的重要资料,也是医生观察诊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的重要依据。在法律上,也有其不容忽视的重要性。不认真记录或漏记、错记等均可能导致误诊误治,引起医疗纠纷,临床护理记录在法律上的重要性,还表现在记录本身也可能成为法庭上的证据,若与病人发生了医疗纠纷或与某刑事犯罪有关,此护理记录,则成为判断医疗纠纷性质的重要依据,或成为侦破某刑事案件的重要线索。因此,在诉讼之前对原始记录进行忝删或随意篡改都是非法的。

(四) 执行医嘱的问题
   医嘱通常是护理人员对病人施行诊断和治疗措施的依据。一般情况下,护理人员应一丝不苟的执行医嘱,随意篡改和无故不执行医嘱都属于违规行为。但如果发现医嘱有明显的错误,护理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向医生提出质疑和申辩;反之,若明知该医嘱可能给病人造成损害,酿成严重后果,仍照旧执行,护理人员将与医生共同承担所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 麻醉药品与物品管理
   “麻醉”药品主要指的是哌替啶、吗啡类药物。临床上只用于晚期癌症或术后镇痛等。护理人员若利用自己的权利将这些药品提供给一些不法分子倒卖或吸毒者自用,则这些行为事实上已经构成了参与贩毒、吸毒罪。因此,护理管理者应严格抓好这类药品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并经常向有条件接触这类药品的护理人员进行法律教育。另外,护理人员还负责保管和使用各种贵重药品、医疗用品、办公用品等,绝不允许利用职务之便,将这些药品占位己有。如占为己有,情节严重者,可被起诉犯罪盗窃公共财产罪。

(六) 明确实习护生的职责范围
   实习护士是正在学习护理专业的学生,尚不具备独立工作的权利。如果她在执行护士的指导下,因操作不恰当给病人造成损害,发生护理差错或事故,除本人负责外,带教护士也要负法律责任。实习护士如离开了注册护士的指导,独立进行操作,多病人造成了损害,就应负法律责任。实习护士如离开了注册护士的指导,独立进行操作,对病人造成了损害,就应负法律责任。所以老师要严格带教,护士长在排班时,不可只考虑人员的短缺而将护生当作执业护士使用。

(七) 护士禁业问题
   《护士条例》第21条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允许下列人员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①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②未按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③执业注册有效期满未延续注册的护士;④虽取得执业证书但未经注册的护士。护理管理者应安排她们在注册护士的指导下做一些护理辅助工作,不能以任何理由安排她们独自上岗,否则被视为无证上岗,非法执业。

   在严谨、追求“零缺陷”的护理工作中,千万要避免“常在河边走,难免不湿鞋”的心态,尤其是触及法律问题的情况,更是要有慎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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