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之声管理咨询学院

讲课录音分享视频分享区

【李冰】如何成为受尊重的管理者

护理资源下载

PPT课件资源

优质护理职业提升临床护理

管理群1:85933517护士长 群1:113865183

医护交流群:87220027加微信拉入VIP管理微信群

微信号:ZGHLZS- 01或15572600275

搜索
查看: 2804|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临床护理教师资质规定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4-27 21:36: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临床护理教师资质规定
    1、 热爱临床护理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有较丰富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有一定临床护理教学能力。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护师以上职称,从事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
    4、 除应具备良好的护士素质,还应具备教师素质,或经医院及上级有关部门师资培训,注重临床护理教师的形象、语言及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条件。
    6、 具有较强的教学意识,能正确处理好日常护理工作与临床护理教学的关系。
    7、熟悉实习大纲的要求和科室带教计划,按照要求认真指导护生的实习工作,确保临床教学质量。
    8、能运用护理专业理论指导临床护理教学实践,言传身教,掌握正规的、熟练的护理操作技术。
    9、坚持正面教育,为人师表,严格要求学生,注重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二、临床护理教学要求
    1、培养护生良好的品质、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踏实的工作作风。
2、培养护生独立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着重
培养护生的动手能力。
3、指导护生把沟通交流技巧、护理程序等理论知识与临床护理实践相结
合,掌握整体护理技能。
4、注重培养护生的沟通能力,与患者及其家属交流的技巧,能为患者提供
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5、了解护生思想、生活、纪律及实习大纲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督促学生及时书写实习小结,如实认真的填写实习鉴定表。
7、在教学工作中,与护理部和其他的带教老师保持沟通,以利于教学工作
的开展。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2-4-29 20:57:4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3-1-3 17:28:3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马上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 - 小黑屋 - Archiver - 护理之声--医疗护理职业交流中心—广西护理之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2-2015   护理之声(http://www.zghlzs.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若有转载或文章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处理 E-mail: zhonggo123@163.com

本网名称及标识均在国家版权商标部门注册,原创图文保护知识产权

举报电话:李老师 15802485829 微信: lizanw20

QQ号客服:63449363 雨蓓老师 370294532 程老师

Powered by Discuz! X3.2   技术支持:护理之声   桂ICP备18012132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