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四级护士: 1、定义:任三级护士期满并通过考核成绩优异,本科以上学历,是本科危重症护理及专科护理、带教及技术革新的学科带头人。 2、任职条件: (1)本科或以上学历。 (2)任三级护士至少四年以上。 (3)是本科危重症护理及专科护理、带教及技术革新的学科带头人。护士长、护理组长、临床高级专科护士、科室带教老师符合任职条件的可申请晋级。 (4)任三级护士期间至少主持2项护理QC质量改进措施或缺陷改进措施(排名第一位),并通过护理部的专项评估合格的。 (4)任三级护士期间至少在正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 (5)须有省外本专科进修半年(一次连续不得少于3个月)的学习经历。 3、单项否决条件: A、每年有责任投诉达3次及以上,或工作失误造成医疗损害事件、重大不良影响事件。 B、完成每年培训课程或考核不合格者。 C、医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4、工作职责: (1)具备整体护理基本知识以及护理程序应用能力(评估、分析、决策,沟通、协调、教育、评价) (2)善于人际沟通与合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专科护理能力,专科护理体检、护理操作、组织应急能力。 (3)具有较高的临床护理能力,能完成较复杂的病人护理,具有良好的语言交流和临床操作能力,为同事及其他护理队伍人员提供咨询,做好模范带头工作。 (4)是本科危重症护理及专科护理、带教及技术革新的学科带头人。 5、动态考核标准: 晋升四级护士后实施动态考核,每3年为一个考核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与降低一级别。 (1)认真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积极协助其他护士及工作人员完成本科室工作,每年绩效考核合格以上。 (2)每个考核周期内在正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3)每个考核周期内主持护理QC质量改进措施或缺陷改进措施不少于1项。 (4)每2个考核周期内必须有省外进修学习3个月的经历。 四、各层级护士的协调配合 护士按岗位责任进行分层,每层经规范化培训后考核特别优秀的护士提前进入下一层级的培养,达不到晋级的护士继续进行本层级的培养。积极倡导团队文化,发挥每一个护士在团队中的作用。使不同层级间护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从而达到降低医疗、护理风险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