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
一、一般物品管理:
(一)、护士长对物品、药品、器材全面负责领取、保管、报损,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并建立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二)、护士长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每周核对,每月清点,每年与仓库保管总核对帐、物一次,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
(三)、对使用的各种物品要爱护,凡因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坏,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处理。
(四)、掌握各类物品性能,分别保管、及时消毒、注意保养维修,防止生锈、霉烂、虫蛀等现象发生,提高使用率。
(五)、借出物品必须有登记手续,经手人签名,重要物品经护士长同意后方可借出,抢救器材一般不外借。
(六)、护士长或分管人员调换工作时,必须做好移交手续,交接者共同清点签字。
二、被服管理:
(一)各病房根据床位和实际需要,确定被服基数和机动数,每班交接清点,如有差错,须立即追查原因。
(二)病人入院时,值班护理人员应向病人介绍被服管理制度,以取得病人的合作。
(三)病人出院时,值班护理人员应将被服当面点清收回。
(四)使用过的被服放于指定地点,与洗衣房人员当面点清,换领干净被服备用。
三、器械管理:
(一)、科内医疗器械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消毒,保证使用。每班要认真清点交接。
(二)、使用医疗器械,必须了解其性能及保养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后经消毒、清洗、保养后归还原处。
(三)、精密、光电仪器,应经常保持仪器清洁、干燥。用后经保管者检查性能并签字,各种仪器按不同性能妥善保管,定期保养维修。
四、药品管理:
(一)、各病房小药柜药品,根据病种专业保存一定数量药物,便于住院病人按医嘱或应急使用,用后补充,不得擅自取药私用。
(二)、根据药品种类、性质、用法分别放置,专人管理,每日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者,不得使用,并负责领取和保管。
(三)、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毒麻、精神药品应加锁,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用后补充,以保证随时使用。
(四)、病员个人的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停药后及时办理退药,防止药物积压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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