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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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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9 16:04: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安徽省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试行)


岗位名称
配置数量
基本条件

医 院
护理副院长
250张床位及以上医院可设置1名

具备护理高级技术职称
大专及以上学历

质量控制部门

负责人/督导员

250张床位及以上可设1名


1.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
2.具备护理高级技术职称
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0年及以上(含护理管理5年期限)





护理部

护理部主任
100张床位以上设1名(100张以下医院设总护士长1名)
1.二级及以上医院
2.三级医院具备护理高级职称;二级医院达主管护师职称。


①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护理部人数不低于3人,≥1000张的应适当增加管理人员;
②三级医院应设主管护理教学1人
③具备大专学历;三级医院应具本科及以上学历

护理部副主


300张床位以上设1~2名;1000张以上设3名

护理干事
200张床位以上应设1名;500张床位以上增加1名
二级及以上医院
具备护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具备护理大专及以上学历
临床大科或特殊护理单元

科护士长
1.100张床位以上或者3个护理单元以上的大科(内、外、妇、儿、门诊)应配置1人
2.急救中心、ICU、CSSD、手术室、血液净化中心等可相应配置。
1.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
2.具备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
具备护理大专学历;三级医院应具本科学历
专科护士门诊(如糖尿病、伤口、造口专科等)
专科护士
1.根据《安徽省护理发展五年规划(2006-2010年)》和本院专科发展需要设置;
2.每个门诊配置1-2名专科护士,并明确公示坐诊时间、服务内容等
3.设置健康宣教室
1.经本省专科护士资格或同等资格认证
2.专科护士门诊应具有相对独立工作区域
3.直属护理部领导



门诊部
咨询及预检分诊护士



根据门诊工作量情况等设定



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治疗室护士
注射室护士
输液室护士
换药室护士
急诊科
预分诊护士

按03版医政管理规范之二《医院急诊科建设管理规范》中的配置要求

1.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2.进岗前应接受专业培训
观察室护士
抢救室护士
输液室护士
急诊急救专
科护士
二级医院1名;三级医院2名;急诊科病房配置1~2名。
经本省专科护士资格或同等资格认证







病区(护理单元)












护士长
5名护士及以上的护理单元
独立设置的护理单元


1.从事临床护理工作5年及以上
2.具备护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护理大专及以上学历

副护士长
16名护士及以上的护理单元
40张床位及以上的病区或床位不足40张,但业务特殊的护理单元亦可设置。
领班护士
病房护士长根据病情需要及各班人员的资质、能力等安排设置;发挥高职称护士的作用。
300张床位以上的二级医院
专科护士
1.根据《安徽省护理发展五年规划(2006-2010年)》和医院专科发展需要设置,如内、外、妇、儿、肿瘤专科等均可设置;
2.配置要求:二级医院专科护士数约占护士总人数1~2%;三级医院专科护士数约占护士总人数3~5%
1.经本省专科护士资格或同等资格认证
2.专科护士门诊具备独立工作区域
3.全院共享,直属护理部领导


病房护士
实际开放床位数与病房护士的比例≥1:0.4;三级医院应逐步增加比例至1:0.6
护士产假,病、事假超过1个月的,不计入病房护士数。
1.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2.根据床位使用率、重病人数、实际护理工作量适时调整。
母婴同室
护 士
床护之比1:0.6
产 房
助产士
每张产床配置2~3名
血液净化中心(室)
护 士






每人每班管理的透析病人数不超过5人
护士进岗前应接受专业培训
1.独立设置,并配设1~2个隔离透析间
2.具备执业护士资格及2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历,方能进入血透室
血液净化专科护士
二级以上医院透析床与专科护士配置比1:0.1
经本省专科护士或同等资格认证

造血干细胞移植病房

护 士



床位与护士比
1:2.5~3


具备经国家卫生部批准认可的医院方可开展此项技术
1.具备执业护士资格护士
2.进岗前应接受专业培训
器官移植
专科护士
床位与专科护士比1:1
经国家专门培训机构资格认证


重症监护室(ICU)


护 士


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3:1以上


1.二级以上医院设置
2.具备2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1.独立设置并应设置2个以上单间;
2.应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3.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ICU(CCU、PICU)专科护士
二级医院应依据功能、任务,配置1~2名专科护

经本省专科护士或同等资格认证


三级医院ICU床位与专科护士比1:0.2

手术室
手术护士

苏醒室护士

手术台与护士之比1:2.5~3
每5张床位配置1~2名护士
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应设置苏醒室

1.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2.护士进岗应接受专业培训
手术专科护士
手术台与专科护士配置比1:0.2
经本省专科护士资格或同等资格认证
毒供应中心(室)
CSSD护士

人员配置按医院床
位数,比例为2-3人
:100床,护士应不
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清洗组、包装组、质控员、无菌物品发放组、下送组等负责岗位配置护士,其他可配消毒员、工人等
1.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2.护士进岗应接受专业培训,取得本省或同等资格认证
CSSD专科护士
配置1~2名
经省级专科护士资格或同等资格认证

静脉输液配置中心

护 士
根据全院静脉输液量和生物安全柜数量配置







1.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2.护士进岗前应接受专业培训
3.由护理部协同所在科室统一质量考评






内镜诊疗中心
护 士


依据实际护理工作量,由护理部与人事部门共同核定配置人数。
核医学科
护 士
医学影像科
影像室护士
介入病房
导管室护士
高压氧仓
操舱护士
体检中心
体检护士
营养科
营养护士
预防保健科
预防保健
护士
医院感染管理科
感染管理
护士
二级医院配置1人;≥500张床位的医院应配置2人;每增加500张床位应增补1人
具备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
1.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2.接受医院感染管理岗位资格培训
3.由护理部协同所在科室统一质量考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社区护士
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要求。
医护之比为1:2或每千人口2名护士

1.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2.护士进岗应接受专业培训
3.由护理部协同所在中心(站)统一质量考评

注:1.以上护士岗位设置名录、数据及要求引自《护士条例》和卫生部发布的《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78)卫医字第1689号、《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医院感染管理办法》、《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以及《安徽省护理事业发展五年规划(2006-2010年)》。
2.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关于“护理人力资源管理”中明确规定:医院护士总数至少达到卫生技术人员的50%。
3.护士转岗从事党、政、工、群、医保、后勤保障等部门工作,不属于护理岗位设置范畴,不得占用医院护士编制。
4.内镜中心、体检中心、介入、营养及医院感染管理科等岗位设置,国家及卫生行政部门另有规定的,应遵照执行。
5.助理护士(即未注册护士)不占用医院护士编制。急诊科、ICU、新生儿病房、器官移植病房、血液透析中心等高技术含量、高风险科室等不得配置助理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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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9 20:59:40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李老师,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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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9 21:35:03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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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1-9 22:07:28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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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10 08:40:2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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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1-10 11:17:2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李老师,期待都能按照标准配置护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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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1-10 20:39:48 | 只看该作者
正需要,谢谢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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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1-11 08:29:47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与我们省的差不多。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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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1-11 08:34:5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李老师,期待都能按照标准配置护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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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1-11 09:23:08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离要求太远,我们500多张床位,护理部一主任,一干事,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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