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angwu 于 2018-8-13 16:28 编辑
前言: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垃圾的制造者。对于我们来说,把垃圾一扔仿佛就和自己没有关系了;但是对于城市来说,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却是一种沉重的负担。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垃圾分类。 为有效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垃圾处置效率,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依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8)》、《生活垃圾产生源分类及其排放(CJ/T368-2011)》、《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102-2004)》以及《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结合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及标识导则》,现将我市的垃圾分类相关事项分享给大家!
一、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工作,分类标识也适用于有关产品的外包装。生活垃圾的分类方法与标识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定。
二、分类类别 垃圾分类就是在源头将垃圾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的清运和回收使之得到妥善的处理。 我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
(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再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二)易腐垃圾:是指餐厨垃圾、厨余垃圾、果蔬垃圾、园林垃圾等有机垃圾。主要包括:过期食品、果皮果核、剩菜剩饭、菜叶菜根、茶叶残渣、骨骼内脏、废弃油脂、腐败水果、残枝落叶等。易腐垃圾在居住区域主要为厨余垃圾;在集贸市场主要为果蔬垃圾;在餐饮经营企业主要为餐厨垃圾;在园林区域主要为园林垃圾。 (三)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有害或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含汞废旧电池、含汞灯管灯泡、废弃药品、废弃化妆用品、染发剂、清洁剂、杀虫剂和废旧小家电等废弃物。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上述类别外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受污染无法再生利用的纸张、玻璃、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一次性餐具以及烟头、灰土等。
三、分类收集设施配置
(一) 居住区域 1、居住区域包括散居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居民小区。 2、居住区域分别设置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3、鼓励居民家中备有家用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类分类收集容器,妥善分类收集储存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并按要求规范分类投放。 4、物业管理居民小区。高层及多层住宅应在每层楼楼梯间收集点设置60L的易腐垃圾和其它垃圾收集容器各1个;在楼栋底层或公共区域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收集点配置120L或240L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它垃圾、有害垃圾四种分类收集容器,每个收集点至少设置一组四类垃圾收集容器,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数量。 5、散居居民小区。应根据小区人口密度、数量和实际需要,在公共区域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配置要求与物业管理居民小区公共区域垃圾分类收集点相同。 6、在居民小区出、入口及主要通道,可配置120L或240L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四类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数量和类型根据居住区域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7、居住区域内公共区域的收集容器宜置于垃圾收集亭下,收集亭的设置要求简洁、适用、易清洗。
(二)公共区域 1、公共区域包括人行道、广场、公园、影剧院、体育场馆、公交及轨道交通站(厅)、交通客运站侯客厅、大型商场等文化、体育、交通、商业设施等公共场所。 2、公共区域分别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根据需要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3、道路两侧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间隔距离需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要求执行,每个收集点设置一组60L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4、公共场所的出入口附近和人口密集区应设置120L或240L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分类收集容器,每个收集点至少设置一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数量。
(三)集贸市场(超市)
集贸市场(超市)分别设置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类垃圾收集容器。在不影响市场正常运营、方便投放的前提下,应至少设置一组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垃圾收集容器,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数量。分类垃圾收集容器可采用240L收集容器或垃圾收集箱。
(四)单位(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
1、有集中供餐的单位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单位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 2、有集中供餐的单位垃圾收集设施在每层楼楼梯间设置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其它垃圾收集容器各1个;集中供餐区如餐厅、食堂等应集中设置易腐垃圾收集点。 3、无集中供餐的单位垃圾收集设施参照有集中供餐的单位执行,但不设置易腐垃圾收集点和易腐垃圾收集容器。
(五)餐饮经营企业
餐饮经营企业分别设置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类垃圾收集容器。应在合适的场所设置易腐垃圾收集点,并根据易腐垃圾的产生量配置120L或240L垃圾收集容器。
(六)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应根据区域的性质、人口数量、垃圾产量等实际情况,按照即方便投放又不影响市容观瞻的原则合理进行配置,确保垃圾分类投放及收集方便快捷,科学实用。
(七)应根据收运作业服务范围内垃圾种类、产生量、收运频率等综合因素,配置相应的专业收运车辆。
四、分类收集设施标识
(一)标识颜色 1、可回收物:采用宝石蓝色,色值为C:100 M:20 Y:0 K:0。 2、易腐垃圾:采用绿色,色值为C:90 M:35 Y:95 K:15。 3、有害垃圾:采用红色,色值为C:0 M:100 Y:100 K:0。 4、其他垃圾:采用灰色,色值为C:0 M:0 Y:0 K:60。 当标识粘贴位置底色显著时,标识底色采用白色,色值为C:0 M:0 Y:0 K:0。
(二)标识字体
标识的中文字体为大黑简体,英文字题为Arial粗体,字号比中文名称字号小一号。
(三)标识设置
(1)标识详情 应分别在收集容器的正前方、盖顶、背面设置分类标记;其中容器正前方一面还应标识每类生活垃圾下设的典型组分图例及文字说明,图例为实物图片,做到直观、易懂。
(2)标识样式:(1、正前方)
可回收物
易腐垃圾
有害垃圾
其他垃圾
2.盖顶和背面
(3)标识设置位置 标识设置时,正前方的标识中心应位于收集设施高度的2/3且中心处;标识上边缘距收集设施上端的距离为5-8cm;左右距收集设施壁的距离为3-5cm,盖顶的标识中心应位于中心位置;标识面积应占容器盖面积的1/2至2/3之间;侧方、背面可参照正前方的标识设置。
(4)标识参考尺寸 1、正前方 正前方的标识采用方形。具体尺寸如下:
2、盖顶、背面和侧方 盖顶和容器盖背面多采用矩形。具体尺寸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上述标识尺寸可做适当调整。具体参考样式见附录。
(四)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应按照分类设施配置要求选配使用。选用的标识应与生活垃圾种类一致,选用的图例应与标识相匹配。标识应防水且不易破损,使用过程中保持清晰和完整。
(五)在高层及多层住宅楼梯处收集点、楼栋和公共区域的垃圾收集亭标识可张贴与分类设施相匹配的分类图识和宣传海报,便于市民识别和投放。
五、分类收集容器 (一)分类收集容器颜色
可回收物采用宝石蓝色收集设施,易腐垃圾采用绿色收集设施,有害垃圾采用红色收集设施,其他垃圾采用灰色收集设施。公共区域垃圾分类设施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采用垃圾分类标识进行明确。
(二)收集容器尺寸规格 容器常见规格为60L、120L、240L,具体尺寸如下: 60L: 长500×宽420×高680mm 120L:长460×宽550×高940mm 240L:长600×宽740×高1020mm
(三)收集容器要求
(1)容器材质为高密度聚乙烯HDPE塑料垃圾桶; (2)开启方式容器为脚踏式; (3)符合《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CJ/T 280-2008)》规定; (4)耐酸、耐碱、耐腐蚀、抗老化性和抗褪色性强; (5)投放口圆角设计,易开启,安全无利口,密闭性好; (6)表面光洁,减少垃圾残留,易于清洁; (7)可相互套叠,方便运输,节省空间与费用; (8)能在-30℃~65℃温度区间内正常使用。
附录:
垃圾分类收集垃圾桶标示样式:
1.可回收物
2.易腐垃圾
3.有害垃圾
4.其他垃圾
以上是我市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或许每个城市会有些不同,欢迎各位老师分享你们的分类标准,共同学习,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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