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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病例讨论,我们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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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5 21:45:5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疑难病例讨论,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中国护理之声助理编辑 xrzhgs0216 陈晓芳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是解决临床疑难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难题及临
床教学的重要方法,为保证我院的疑难重症病例讨论程序化、制度化,
特制定本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2、病例选择:疑难病例一般是指一周内未能确诊或治疗困难或疗效不
佳的患者,需组织疑难病例讨论。七天内未能确诊的疑难病例应组织科
内讨论,十五天内不能确诊者,组织院内讨论,紧急情况即刻组织讨论。
3、各临床科室遇有上述患者,即刻报告科主任,决定讨论范围和时间,
必要时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院内疑难重症病例讨论,
同时也可应患者家属请求吸收院外专家参加。
4、讨论方式和讨论范围:
(1)全科病例讨论:由经管医师提出,科室主任主持,全科各级人员参加。
(2)全院讨论或外院专家参加的讨论会,详细见会诊制度。
5、讨论程序:由经管医师详细介绍病史、诊疗过程及各种检查结果,以
病例诊断、治疗为重点,陈述当前治疗方案、治疗后出现的病情变化,
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介绍,提出诊疗过程中的困难。参加专家需对患者病
历、当前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及针对
病情的可行性诊治方案做进一步讨论,最后由讨论会主持者归纳总结,
尽早明确诊断,形成统一的诊疗方案。6、经治科室讨论前应作好充分的资料准备。应先由经管医师整理有关
临床资料,尽可能写出书面摘要发到参加会诊和讨论的医师手中,有病
理报告者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报科主任决定参加讨论人员,经科室
主任同意后报请医务科备案,由医务科通知相关参加讨论的有关人员。
7、专家讨论对病情的分析,进一步诊疗方案,经治医生必须 认真记载
在“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中,对有争议的学术观点不必记载在病程
记录中(允许记录在科室保存的《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中)。
8、讨论内容包括,病情分析,诊断意见,进一步检查意见,治疗方案,
疗效分析及预后评估。9、病程记录(1)讨论情况应及时摘要记入病程
记录中,可另页书写,也可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内容包括:姓名,住
院号,记录时间,讨论时间,主持人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参加人姓
名及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签名等。(2)“讨论意见”栏简明扼要记
录参加讨论人员的主要意见以及最终诊断,治疗意见,要求集中主题,
归纳讨论总结性意见,讨论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持人审阅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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