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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妊娠期糖尿病临床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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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 22:15: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21年妊娠期糖尿病临床护理(全文)
妊娠期糖尿病(GDM)是孕期常见的并发症之一,正在形成全球流行的趋势。国际糖尿病联盟2017年发布的第8版全球糖尿病地图显示,16.2%的妊娠期妇女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血糖升高,增加了母儿近期及远期不良结局的风险。为了促进妊娠期糖尿病的规范化管理,近年来,各个国家及国际组织均制定了基于证据的临床实践指南。《妊娠期糖尿病临床护理实践指南》包括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产前护理、分娩期护理、新生儿护理、产后护理 5个部分,针对21个健康问题初步拟定了69条推荐意见。
GDM诊断
◆第1次产检时,应评估孕妇是否存在GDM独立高危因素。
对有GDM独立危险因素的孕妇,建议尽早开始非药物干预。
建议所有的孕妇在妊娠24~28周进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OGTT)检查。
妊娠期2h 75g OGTT检查符合以下任何1项或1项以上标准,诊断为GDM:①空腹静脉血糖值(FPG)5.1~6.9mmol/L;②服糖后1h≥10.0mmol/L;③服糖后2h8.5~11.0mmol/L。
GDM诊断的实验室检查应遵循规范的操作程序,正确收集和送检血标本进行血糖检查。
产前管理
◆卫生保健人员应为GDM妇女提供以下信息:①GDM对母亲及胎儿的短期及长期不良影响;②孕期良好血糖控制的益处;③GDM的干预策略,包括饮食调整、适宜运动,必要时采取药物治疗。
卫生保健人员应为所有糖尿病妇女提供糖尿病自我管理的指导,包括提供支持性教育课程(涵盖知识教育和技能指导)、个性化指导及提供符合当地文化的教育资料等。
卫生保健人员应为妇女提供糖尿病自我管理教育与支持时,应以孕妇为中心,尊重孕妇偏好,帮助孕妇做出恰当临床决策。
卫生保健人员应鼓励所有糖尿病孕妇参与到糖尿病自我管理中,通过多种渠道,获取自我管理的知识和技能,促进孕妇进行良好的自我管理。
建议所有确诊GDM的孕妇转至多学科合作糖尿病专科门诊,接受营养咨询,帮助孕妇正确选择食物的种类和数量。
卫生保健人员应为所有糖尿病孕妇提供个体化的饮食方案。
卫生保健人员应评估糖尿病孕妇是否有运动禁忌证。
若无运动禁忌证,建议孕妇进行适当的、有规律的、个体能够适应的运动,孕前规律运动的妇女,可建议怀孕后继续维持适宜的运动。
建议孕妇保持适宜的运动频率(如每周3次或4次),以低至中等强度的有氧运动或抗阻力运动为主,避免连续2d或2d以上不运动。
建议孕妇避免久坐,可将长时间(≥90min)的静坐分散。
糖尿病孕妇给予饮食调整、运动干预1~2周后,若空腹或餐前血糖≥5.3mmol/L,或餐后2h血糖≥6.7mmol/L,或调整饮食后出现饥饿性酮症,增加热量摄入后血糖又超过妊娠期标准者,建议接受药物治疗。
建议需要药物治疗的糖尿病孕妇优先选择胰岛素。
卫生保健人员根据糖尿病孕妇血糖水平,提供个体化的胰岛素治疗方案。
对于不依从或拒绝使用胰岛素的糖尿病孕妇,建议选择口服二甲双胍或格列苯脲,使用时应与孕妇讨论,告知可能的风险。
在糖尿病妇女孕期管理过程中,卫生保健人员应对孕妇的精神和社会心理问题(如抑郁)进行筛查,以提供相应照护。
建议所有糖尿病孕妇进行自我血糖监测,并指导正确的监测方法。
对新诊断的高血糖孕妇、血糖控制不理想孕妇、采用胰岛素治疗的孕妇,建议每日测量血糖7次,包括3餐前30min、3餐后2h和夜间血糖。
对血糖控制稳定的孕妇,建议每周至少测量1次全天血糖,包括空腹血糖及3餐后2h血糖共4次。
建议糖尿病孕妇在妊娠期间,定期随访糖尿病产前门诊以评估其血糖控制情况。
卫生保健人员可通过远程诊疗技术评估孕妇血糖控制情况,并提供自我管理信息。
对使用胰岛素治疗的孕妇,卫生保健人员应根据血糖测量结果及时调整胰岛素用量。
卫生保健人员应与糖尿病孕妇就孕期目标血糖进行沟通,并强调低血糖的风险。
应告知GDM孕妇目标血糖:空腹3.3~5.3mmol/L,餐后1h≤7.8mmol/L,餐后2h4.4~6.7mmol/L。
应指导GDM孕妇识别并处理低血糖症状,出现低血糖时应立刻进食,推荐摄入15g单一糖类。
若糖尿病孕妇出现不明原因恶心、呕吐、乏力等不适或血糖控制不理想时,建议其监测尿酮体。
对疑似酮症酸中毒的孕妇,建议立即接受医疗干预和产科照护。
不建议常规采用糖化血红蛋白作为评估孕妇血糖控制的指标。
GDM孕妇在确诊时,应检测糖化血红蛋白水平以明确是否存在孕前2型糖尿病。
卫生保健人员应告知GDM孕妇孕期糖化血红蛋白值<5.5%。
不建议对糖尿病孕妇常规进行连续血糖监测。
采用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孕妇,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可进行连续血糖监测:①严重低血糖(伴有或不伴有低血糖损害);②血糖水平不稳定者;③需要动态监测血糖变化者。
应为使用连续血糖监测的孕妇提供指导,帮助其掌握连续血糖监测的技能。
建议糖尿病孕妇在妊娠28~36周,每4周进行1次超声检查;根据临床指证可增加检查次数。
建议GDM孕妇妊娠晚期密切监测胎动。建议使用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物者,自妊娠32周起,每周行1次无应激试验(NST)。
应为糖尿病孕妇提供个体化胎儿监测方式。
分娩期管理
◆卫生保健人员应在妊娠晚期产前检查时,与糖尿病孕妇讨论分娩时间和分娩方式的利弊。
建议有并发症或血糖管理不佳的糖尿病孕妇选择在具备糖尿病科、产科、新生儿科专业人员的医院分娩。
若糖尿病孕妇分娩时使用全身麻醉,应从全身麻醉开始,30min监测血糖1次,直至胎儿娩出,产妇完全清醒。
建议糖尿病孕妇在分娩过程中补充足够的热量,以满足其高能量需求。
糖尿病孕妇分娩期间应1h监测1次血糖,确保血糖维持在4~7mmol/L。
对分娩期间血糖不能维持在4~7mmol/L的糖尿病孕妇,可静脉输注葡萄糖和胰岛素。
新生儿管理
◆建议糖尿病孕妇选择有24h新生儿复苏资源及技能的医院分娩。
所有妇产科医院/病区均应有预防、监测和管理糖尿病孕妇新生儿低血糖的书面文件。
妇产科医院/病区应采用可靠的方法监测糖尿病孕妇新生儿的血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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