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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资讯] 关于中国临终关怀领域中社会保障制度相关政策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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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5 07:36: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中国临终关怀领域中社会保障制度相关政策调查
作者: 戴冕


摘 要:临终关怀进入中国已有二三十年的时间。然而,自进入中国的那一刻起,它在中国的发展就举步维艰。通过访谈、田野观察和查阅相关政策法规文献,并进行分析和文献综述后发现:中国现行临终关怀政策侧重治疗而非护理;零碎而不系统,无宏观政策;受中国传统伦理观念影响很深。并由此提出建议:在教育体系中加入死亡教育的内容;制订临终关怀的宏观发展政策,将其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在条件成熟医院和地区进行临终关怀政策试点。
中国论文网 /3/view-3626435.htm
  关键词:临终关怀;社会保障制度;伦理观
  中图分类号:?R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2)06-0052-04
  随着临终关怀引入中国,中国的临终关怀事业得以起步和发展。临终关怀对于中国人而言,不仅仅是一个新名词的引入,它对于中国人的传统伦理观、价值观、死亡观念、医疗观念都是一个革命性的转变。正是这种转变,使临终关怀事业在中国举步维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关于临终关怀的现行政策,正是中国目前伦理价值观的体现。这是我们讨论现行政策和未来政策发展时所不能回避的。
  一、影响我国临终关怀事业发展的伦理因素
  (一)传统死亡观的影响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无论是先秦百家,还是后来传入的对中国人思想影响很大的佛教,都不愿意直面死亡。无论是儒家的“天命论”还是道家的“天人合一”还是佛家“轮回说”,实际都把死亡这一问题淡化回避。死亡理论是中国科学理论的盲区。人们一般认为死亡是不幸和恐惧的象征,因此,对死亡采取消极、逃避的负面态度,尤其忌讳在言语中提及。直到今天大多数人对死亡仍然讳莫如深,无法在日常生活中接受死亡、善待死亡。“1991年天津医学院在南开大学等一些大学生中统计,对死亡有正确认识的仅占22%,许多人对死亡的认识还很原始,停留在恐惧和孤独痛苦的层次上。可见,调查的对象换成其他人群,那么对死亡有正确认识的比例可能会更少。实际上,许多医护人员同样受到传统文化的深刻影响,也没有树立正确的死亡观,杨晶等对北京某2所三级甲等医院从事临床工作的436名医护人员进行死亡观的调查显示,在家中能‘很公开’地谈论死亡情况的仅占37%。”(邱高会,2008)而临终关怀的理念和宗旨要求真正的临终关怀必然是帮助患者积极面对死亡,使死亡在患者、家属、医务人员之间公开化,对情感的强烈冲击使人们难以适应。因此,传统的死亡观或多或少与“不以延长生命为目的,而以减轻身心痛苦为宗旨”的临终伦理原则相冲突,这势必影响临终关怀在我国的深入发展。
  (二)生命神圣论的影响
  “脑死亡标准的推行、安乐死的立法和实施、器官移植的发展、生殖辅助技术的应用、人类胚胎干细胞的研究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伦理难题,归根结蒂在于‘生命神圣’这一不可逾越的命题。”(程新宇,2003)由于生命是无比神圣的,是不允许侵犯的禁区,因此病人的生命利益和健康利益高于一切,“生命至重,贵于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的医学信条一直指导医生要无条件的维持人的生命。毕达哥拉斯(约公元前582~前493年)曾说:“生命是神圣的,因此我们不能结束自己和别人的生命”。这句话集中反映了生命神圣的人道主义论者对于生命的态度:不允许对生命和死亡有任何的触动、侵犯,也不允许对自然形成的神圣的人体进行任何改进和修补。“生命神圣论是一种道德主义。它的直接后果就是偏重生命的数量,而不顾及生命的价值和质量。如果过分强调这种观点就会和临终关怀的宗旨即不以延长临终患者生存时间为目的,而是以提高患者临终前的生命质量相违背,就会严重影响临终关怀的实施和开展。”(邱高会等,2006)
  (三)传统医学人道主义的影响
  无论是传统医学还是伦理学,“救死扶伤”一直是医务人员所恪守和维护的宗旨。无论在任何的情况下,维系病人的生命,只要有一丝活下来的希望就要进行百分百的抢救是一个医生所应尽的义务。而临终关怀却不以维系病人生命为目的,它的存在就是让病人平静而又有尊严的去面对死亡。这对医务人员来说本身就是一个不小的价值观方面的挑战。这对以救死扶伤为宗旨的医务人员的心理不可避免地产生一定程度地震撼,从而导致医务人员潜意识里对临终关怀的抵触情绪。
  (四)传统伦理“孝道”的影响
  中华文化中对于“孝道”的实施不外乎集中于老,病,死三个方面。赡养老人,生病陪护,死后重葬,一直都被认为是尽孝的最佳体现。特别是生病时,对孝的宣扬近乎极端和变态:“如《太仓州志》载:某孝子为治母病,‘刺左胁割肝和药以进母’(肝本在右侧,却云刺左胁,疑其不实)。类似的记载还有《宋史·孝义传》所载的王翰抠跟,《资县志》所载的宋代龙海孙剔肺,《嘉兴府志》所载的宋代陈四剖心等等。做出此种举动的“孝子”或因其愚昧无知,或由于某种丧失理智的反常心态。”(李祖扬,2001)送老人进临终关怀医院,无异于给他们判死刑,这对于处在社会舆论压力下的子女而言是很难接受的。他们情愿花费高昂的代价进行无用的治疗。而医护人员往往顺应这种“孝道”的“善意”,只把病情告诉家属,对患者则避重就轻,以避免更多的心理打击。这就造成了患者的求医动机较为主动迫切,使家属更加难以决定放弃治疗改为临终关怀。这既不利于临终关怀的开展,也不利于提升患者临终阶段的生存质量。
  综上可见,发展临终关怀所面临的伦理问题,相当尖锐而发人深省。而我国关于临终关怀现行的相关保障政策,脱离不了中国目前的伦理价值观。
  二、中国现行的临终关怀社会保障制度
  (一)现行有关临终关怀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
  临终关怀是一个社会化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而在我国,临终关怀的各种社会支持系统尚未完全建立。目前我国的医疗体制还不健全,对临终关怀的发展规划及卫生政策更是一项空白。临终关怀仅列入大病统筹和公费医疗领域,并无其他特殊政策。而目前中国临终关怀计划只有一个,即深圳2007年1月1日开始的“临终关怀”计划。政府拿出220万元的资金,每个需要临终关怀的户籍老人都可以获得1000元服务额度的资助,用于向有关服务机构购买临终关怀服务。对于临终关怀机构的收费标准也没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普遍的收费比综合医院较低。总而言之,目前中国临终关怀方面的政策散落于各个方面,零星琐碎,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各机构各地也都在摸索阶段。国家层面更是没有一个宏观政策。虽然卫生部年年都在呼吁大力发展临终关怀事业,但雷声大雨点小。目前还没有看到任何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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