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养老意愿调查及启示
——以四川省为例
摘要: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按照国际发展经验,人口老龄化必将带来养老服务业的蓬勃发展。供给和需求是分析经济活动的基本视角。通过对四川省老年人的养老态度和意愿进行调查分析后发现,现有的养老服务内容及形式与老年人的预期不匹配,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有效需求明显不足,或者说,养老服务业的供给与需求存在较严重的结构性矛盾。应加大对养老服务内容的结构性调整,多元化发展养老服务,加大养老服务业务宣传,切实加强和完善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推动社会化养老的配套体制机制建设。
一、前言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快速老龄化社会。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22亿人,占总人口的16.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4386万人,占总人口的10.5% 。国际经验表明,人口老龄化必将推动养老服务业的蓬勃发展。依据公共服务概念来划分,养老服务是一种准公共服务,其既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同时需要依赖社会和市场机制来进行调节。因此,将养老行为置于经济学理论框架中进行分析是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普遍规律。一方面,要从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角度考察政府、养老机构、投资者等主体的经济行为;另一方面,还要从服务接受者需求的角度分析老年人群体对养老服务的接受意愿和程度。老年人是否愿意接受养老服务、接受的程度有多大以及有无能力负担养老服务等都是发展和壮大养老服务业的前提和基础。
然而,目前我国养老服务业的发展重视潜在需求,而忽视有效需求(徐倩、周沛,2016),即没有考虑老年人能否支付养老费用。这样就造成了市场的无序发展和供需结构性矛盾。从现有的情况来看,我国养老服务内容存在较为严重的结构性矛盾,如针对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的服务较为集中,而老年人急需的医疗保健服务、精神慰籍服务等较为稀缺;又如养老服务需要大批专业性的护理人才,但实际上很多大专院校毕业生不愿意涉足这一领域。这些矛盾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养老服务的进一步发展。需求是供给的风向标。对老年人养老需求的研究是养老服务供给、政府部门制定政策的重要决策依据。
二、老年人养老意愿调查——以四川为例
四川省地处长江上游,历史文化积淀深厚,是西南重地,被誉为“天府之国”。近年来,四川省在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下实现了社会经济大跨越。然而,由于各种历史和文化原因,四川省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且已经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据省民政厅发布的《2014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止2014年底,四川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649.03万人,占总人口比重约1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114.28万人,占比12.2%。总体来看,四川省老年人口占比超出全国平均水平,已经成为了老龄化程度很高的地区。
人口老龄化的加速推进必将极大激发养老需求。当前,我国政府正在推行供给侧结构型改革战略。养老服务的供给与需求密切相关。推动养老服务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首先需要及时准确把握老年人群体的养老意愿和养老需求结构。本文以四川省为例,尝试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全面系统掌握我国老年人群体的养老需求。2016年7-8月,本课题组组织20多位老师和同学前往四川省各地市州开展针对家庭养老群体、机构养老群体和其他老年人群体的问卷调查,详细了解当前我国老年群体的养老意愿和需求结构,为养老服务产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本次调查主要针对四川省内老年人群体,旨在了解老年人的养老现状、对政府和社会提供的养老服务的态度和意愿、养老生活满意度等内容。考虑到样本选取的均衡性和四川省省情,此次调研范围为四川省绝大部分地市州及其下辖区县,包括成都、绵阳、德阳、南充、达州、内江、自贡、广安、广元、资阳、遂宁、泸州、雅安、眉山、乐山、巴中、宜宾、攀枝花、凉山彝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等20个地市州。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1012份,回收有效问卷918份,回收率为90.71%。从样本回收的结果来看,农村户籍老年人503位,城市户籍老年人415位,各占比54.8%和45.2%;从学历来看,文盲(不识字)260人,半文盲(会少许的字)193人,小学学历204人,初中学历92人,高中及以上学历169人,各占比28.32%、21.02%、22.22%、10.02%和18.40%;被调查老年人中男性与女性分别为508人和410人,分别占比55.33%和44.66%;汉族老年人871位,布依族、藏族、彝族、羌族、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老年人47位;年龄分布为:60-64岁之间老年人179位,65-69岁之间老年人241位,70-79岁之间老年人261位,80岁以上老年人237位,分别占比19.49% 、26.25% 、28.43%和25.81%;从老年人居住形式来看,与子女居住老年人355人,与配偶居住419人,自己独住119人,入住养老院和其他形式的25人,分别占38.67%、45.64%、12.96%和2.72%。在住房面积方面,居住面积120平米以上131人,60平米以下28人,60-90平米233人,90-120平米408人,与家人一起居住的老年人和农村老年人的居住面积较大,独住老年人的居住面积较小;704人表示与子女关系好,169人为一般,36人明确表示不好,另有9人没有回答;无子女老年人15人,其余为有子女老年人。
(一)老年人的收入和消费情况
此部分主要了解老年人群体的工作状态、收入情况和水平、收入的主要消费去向、房产拥有情况等。
1. 城乡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水平存在较大差异。调研显示,在918份有效问卷中,已退休者421人,还在兼职或从事农活的445人,还在工作岗位上的52人,所占比重依次为:45.86%、48.48%、5.66%。在养老金和退休金拥有情况方面,共有195人既有养老金又有退休金、176人仅有退休金、274人仅有养老金、273人既无养老金也无退休金。考虑到很多老年人对养老金和退休金的概念较为混淆,以两者皆无的指标来衡量老年人的收入较为客观。如表1所示:总体上来看,农村老年人的退休金和养老金拥有率较低,而城镇老年人在这一方面的情况较为乐观。不同年龄段的城镇老年人既无养老金也无退休金的人数明显少于农村同类别老年人人数。这也进一步验证了城乡社会保障水平的差异。
2. 绝大部分老年人有收入,但数额较少。此外,除退休金和养老金外,老年人还可能有其他收入。本次问卷显示,共有430人有其他收入。其中农村老年人301人,占农村样本量的59.84%;城镇老年人179人,占城镇样本量的43.13%。之所以有其他收入的农村老年人多余城镇老年人,原因可能是由于农村老年人更多地倾向于从事较为灵活多样的农活,用以自身老年生活的花销;而城镇老年人受就业环境的限制以及自身养老金和退休金的存在而更多倾向于老年消费。然而,在收入水平方面,城镇老年人的收入水平则明显高于农村老年人。调查显示:农村老年人的收入水平集中在0~500、500~1000两个档次;而城镇老年人的收入水平集中较为平均,如表2所示。这也说明农村老年人从事农活的灵活、分散、额度小等特征。 收入段 | | | | | 0-500 | | | | | 500-1000 | | | | | 1000-2000 | | | | | 2000-5000 | | | | | 总计 | | | | | 表2 城乡老年人收入水平对比 |
3. 老年人的收入主要用于自身日常消费,其他消费较少。在老年人的消费方面,主要调查老年人收入的去向以及花费的领域。调查显示,收入用于自己和配偶来消费的老年人564人次、用于子女来消费的143人次、用于储蓄的146人次,其他75人次,分别占总样本量的61.44%、15.58%、15.90%和8.17%;在自身消费领域,老年人用于日常生活消费的755人次、用于医疗护理的278人次、用于文化娱乐66人次、其他49人次,分别占总样本量的82.24%、30.28%、7.19和5.34%(如表3所示)。 收入去向 | | | | | |
| 自己和配偶 | | | | | |
| 子女 | | | | | |
| 储蓄 | | | | | |
| 其他 | | | | | |
| 表3 样本老年人收入去向和消费领域 (注:本题为多项选择,人次总和多余总样本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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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就医现状
1.老年人慢性病较多,影响其老年生活状况和信心。有326人次的老年人认为自身的身体健康,378人次老年人认为状况一般、169人次认为不好、45人次认为很不好,分别占比35.51%、41.18%、18.41%和4.90%。值得注意的是,老年人对自己身体状况的评价与其对生活的满意度、对未来养老生活的信心都具有很大的关联性。调查显示,老年人身体状况越健康,其对生活的满意度越高,对未来养老的信心也越大。自认为身体健康、一般、不好、很不好的老年人对生活不满意的比率为0%、2.64%、10.05%和22.22%;而其对生活很满意的比率依次为34.35%、14.81%、17.75%和0%。此外,老年人的身体状况与其对未来养老生活的信心也有很大的关系。自认为身体健康、一般、不好、很不好的老年人对未来养老的吴欣欣的比率依次为1.84%、6.08%、17.37%、35.56%(见表4)。由此可见,越觉得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养老信心越大。
导致老年人自认为身体状况不佳的原因在于自身患有慢性疾病。有616人次的老年人患有各种慢性疾病,占总样本量的67.10%。老年人的慢性病主要集中于高血压(337人次)、糖尿病(59人次)、心脑血管疾病(210人次)、胃病(23人次)、风湿病(26人才)、慢性鼻炎、咽炎、癌症等。针对老年人慢性病的就医问题,超过三分之二(67.43%)的老年人自认为没有必要去大医院医治,可以选择就近的诊所、社区医院或老年护理中心,其他人(占32.57%)认为应该去大医院接受治疗。
生活满意度 | | | | | | | | | | 很满意(人) | | | | | | | | | | 满意(人) | | | | | | | | | | 一般满意(人) | | | | | | | | | | 不满意(人) | | | | | | | | | | 不满意人数占比(人) | | | | | | | | | | 表4 老年人健康状况与老年人生活满意度、未来养老生活信心对比表(单位:人) |
2.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基本上由本人和家庭成员照顾。样本老年人中729人可以自理、163人半自理、26人完全不能自理,分别占总样本量的79.41%、17.76%和2.83%。在生活照料方面,绝大部分老年人可以自己照顾自己,或由其子女、配偶、孙子女等照顾,本人、配偶、子女、孙子女和其他人员照顾人数分别为:459人次、392人次、306人次、10人次和23人次。在26位完全不能自理和半自理的老年人中,由子女照顾、配偶照顾、自己照顾和养老机构等其他人照顾的依次为88人次、90人次、60人次和16人次,均无孙子女照顾。由此可见,对于无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来说,子女和配偶等家人照顾占主体,其他人照顾较少。
3. 大多数老年人购买了医疗保险,但受益面有限。调查显示,共有723人购买了城乡统筹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险种,195人表示没有购买,分别占比78.75%和21.25%,表明我国在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上举得了较大的成绩,实现了医疗保险的基本覆盖。但在现实生活中,老年人的就医环境和就医状况不太理想。调查显示,约有511位(55.67%)农村地区老年人表示住所5公里内没有综合医院,仅有小诊所;另有18人(占1.96%)的住所5公里内既无综合性医院,也无诊所。另外,在问及是否享受过医疗报销时,约有619人表示生病后自己处理,没有进行实际报销,占比达67.42%之多。这说明很多地方的老年人生病后就医意识和就医环境不太乐观。
(三)养老态度与意愿
老年人的养老态度和养老意愿是本调查项目的重点和关键。调查显示,我省老年人的养老意识不足、养老需求并没有有效的满足。
1.老年人的社会化养老意识不足,严重影响其养老意愿。调查访问和问卷结果均显示,绝大部分老年人不愿意接受社会化养老形式。统计结果验证:共有639位老年人愿意与子女一起居住,占总样本量的69.61%,279位老年人表示不愿意,占30.39%(如图1所示);在问及是否愿意入住养老院时,有707位老年人表示在有需求的时候不愿意入住养老机构,207人愿意入住,另有4老年人不清楚,分别占比77.02%、22.55%和0.44%(如图2所示)。最后,在问及“您觉得养老主要靠谁?”时,回答“靠子女和家人”、“靠自己”、“靠政府和国家”、“靠社会”等人次分别为378、324、210、59,另有20人次表示不知道(如图3所示)。这说明了老年人对家庭的依赖程度较高,社会化养老意识较浅,且传统思维导致老年人对政府和国家的高度信任,对社会化养老有一定程度的抵触。
2. 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多元化,传统服务内容和形式难以满足其实际需求。针对老年人对养老服务内容的认可度和接受度,问卷设计了老年人对保姆等家政服务、陪聊服务、送餐服务、老年护理服务和老年文化娱乐服务等的接受意愿。调查结果显示:老年人对文化娱乐服务、医疗护理服务、送餐服务的接受程度较高,均有超过50%的老年人愿意接受;而对陪聊服务、保姆等家政服务的接受程度次之。 养老服务内容 | | | | | | 老年文化娱乐服务 | | | | | | 老年护理服务 | | | | | | 送餐服务 | | | | | | 陪聊服务 | | | | | | 保姆等家政服务 | | | | | | 表5 样本老年人对养老服务内容的接受程度 |
此外,约有345人认为我省养老服务中的医疗资源较为稀缺,希望政府等部门提供和加强医疗护理等服务;一些老年人对公共文化服务有较大的需求,希望相关部门更多地提供精神养老、公共文化、社区文化娱乐项目等服务;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接受程度排名从高到低依次为文化娱乐、医疗护理、送餐等日常生活服务、陪聊和家政服务(详见表5)。针对养老服务形式而言,很多老年人希望养老服务的形式更加灵活便利,如养老服务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都应该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和优化。
3.老年人对养老服务了解不够,极大地影响了老年人的养老预期。在调查的老年人中,仅有38人表示很了解所列的养老服务,仅占4.14%的比例,234人表示了解养老服务,占比25.49%,533人表示不了解所列养老服务,占比58.06%,另有113人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养老服务,占比12.31%(见图4);在问及是否接受过所列养老服务时,约有110人表示接受过,占比11.98%,803人表示没有接受过,占比87.47%,5人表示不清楚,占比0.54%(见图5)。
三、养老服务业供给侧改革路径
针对以上调查结果,加快养老服务的供给侧改革势在必行,特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传统观念导致老年人的养老意识较为淡薄,养老产业应该循序渐进,不可贸然突击。受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我国很大一部分老年人的家庭观念较深,对生老病死的理解停留在较为原始的状态,认为老年生活就应该在家安享。调查显示:在问及养老安排时,有70%左右的老年人愿意与子女居住,有77%左右的老年人不愿意入住养老院;41.17%(378人)的老年人认为养老应该靠子女;35.29%(324人)的老年人认为养老应该靠自己;只有22.87%(210)和6.42%(59)认为应该靠政府和社会;另有2.17%(20人)的人不清楚。此外,共有803人明确表示从来没有接受过养老服务项目,占总样本量的87.47%。这些数据都表明,老年人的养老意识较为淡薄,对养老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发展不利。因此,在既定的养老需求和消费预期的前提下,养老服务业更应该注重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切不可盲目开发价位虚高、服务定位不实、服务效益不佳的服务项目。
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阶段,养老服务蔚然成风。一些实力较强的企业开始抢占养老服务先机,不断开发“高大上”的老年服务项目,但事实证明很多所谓的高端项目都很难实现大众化发展。在这方面,政府应该制定养老服务项目指引手册,引导相关企业和主体进行合理的投资,加强对项目申请的评审和过程监督,并根据后续发展效果及时调整和优化发展战略。
(二)加快建立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老年人的收入主要由其养老金、退休金、政府补贴和兼职收入等构成。调查显示:老年人的收入与其养老态度和意愿有较大的关联性;城市老年人的养老金和退休金保有量较之农村老年人更多,且数额多余农村老年人。这也导致了城市老年人的养老意愿高于农村老年人。因此,建立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障体系是提高老年人养老意愿、挖掘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关键因素。
首先,需要加快建立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障体系。当前,我国养老保障存在着明显的城乡二元结构性特征。户籍制度的体制性障碍、就业制度和环境的差异、生活配套设施的明显区别都导致城市老年人和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保险和养老形式迥异。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障的缺失不可避免影响其消费预期和选择。因此,需要积极破除城乡户籍制度的体制性障碍,促成城乡老年人户籍身份的统一;加大对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积极引导农村养老消费。
其次,需要加快建立城乡统筹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体系是发挥社会养老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制度落地生根的保护伞。要实现城乡老年人在养老消费上的趋同和一致,就应该在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养老宣传、养老服务人才、养老服务教育、财政投入以及其他生活配套设施的统一。因此,在既有的社会保障水平下,应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加大对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积极营造社会帮扶和养老服务的良好氛围;由政府和市场共同推动农村社区的形成,协同合作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医疗救护、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养老教育等基本服务。
(三)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动养老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的多元化发展。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从程度高低依次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感和被爱的需求、受人尊敬的需求、自我价值实现的需求等五个层次。老年人的老年生活亦是如此。但具体来看,老年人由于处于人生命周期的末期,身体机能开始退化,疾病、行动不便、心理空虚等问题都不断出现,并且与后代可能存在代沟,不可避免在心理层面存在一些有待填补的空白。此外,一些随子女迁移的老年人在远离家乡的背景下,归属感几乎很难找到。这些矛盾都有待通过养老服务内容的充实来解决。因此,满足和丰富老年人的养老生活,就必须从生理和心理两方面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调查显示,绝大部分老年人的消费集中在日常生活和医疗护理领域,文化娱乐消费份额非常小。73.86%的老年人希望并愿意接受政府和社会提供的文化娱乐服务;71.68%的老年人愿意接受老年医疗护理服务;54.03%的老年人愿意接受送餐服务;48.47%的老年人愿意接受陪聊服务。从目前养老服务内容来看,日常生活照料服务较为集中;而文化娱乐、陪聊、医疗护理等很多服务项目都处于空白或较为稀缺。基于此次调研反映的老年人对养老服务内容的意愿和我国养老服务内容现状,有必要加快养老服务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丰富养老服务内容,在已有的服务内容基础上,加大对老年医疗护理、老年人文化娱乐、情感慰籍等服务的投入和支持,推动养老服务内容多元化发展(宋悦、韩俊江,2016)。
此外,针对随子女迁移老年人、空巢老年人、失能老年人、失孤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等不同类别的老年群体,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推动养老服务形式的多样化发展。将养老服务的重点集中到上述特殊群体。如针对空巢老年人,可在社区开设专业性的心理咨询室;针对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可在条件成熟时试点上门送餐和护理、社区定点服务、“医养结合”、智能化养老等服务形式等。
(四)加大对养老服务项目的宣传,以亲民化、人性化的服务方式融入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当中。在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发现,绝大部分的老年人没有听说过或不了解养老服务,接受过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更是少之又少。一些老年人认为养老是自己家庭内部事情,与政府和社会无关。这种现象的出现不仅仅是老年人意识较为单薄,更重要的是相关职能部门和服务机构缺乏针对性的业务宣传。基于此,有必要建立以“政府部门为主导、专业服务机构参与、养老人群体带动分享”的业务宣传机制。
政府职能部门应对养老服务项目的宣传进行统筹和谋划,为老年人养老的社会化服务提供配套服务和支撑,如提高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水平、加强老年人教育、促进医疗、科技、人文等要素与养老的融合发展,必要时可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养老服务知识的科学普及。
积极推动养老机构、业务宣传机构、社会组织等专业服务机构参与养老服务的宣传,加强以义务服务、医疗义诊、业务咨询等方式嵌入老年人群体的服务宣传机制,加大养老公益广告的制作和推广,培育老龄化背景下养老的社会化意识,营造社会养老的氛围。
倡导和鼓励老年人之间的口口相传的业务宣传,老年人将切身经历和体验传递给潜在老年人消费者更能够让人接受。与官方和机构的宣传形式相比较,这种非正式宣传手段的辐射带动效应更广更深,能够产生更加积极的效果。在这方面,政府职能部门、相关企业和养老机构可与社区合作,定期开放养老院和服务机构,促进社区老年人和养老院和相关服务机构老年人消费群体之间的交流互动;也可以将接受过养老服务的老年人作为示范进行宣传。
(五)建立统一的养老需求动态评估体系。老年人群体在年龄、身体状况、家庭结构、自身需求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难以形成固定的养老标准和模式,因此需要更加灵活的反馈机制来保障;一方面,可以通过定期调研实情、建立需求评估机制和服务标准化机制等及时反馈老年人养老的需求变动情况,建立动态的养老需求评估体系。这不仅可以避免因需求固化造成的盲目供给现象,也能够及时开拓服务市场,创新服务内容和形式。另一方面,通过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将原先由卫计、民政和社保等部门的老年服务评估标准和政策进行统一,明确评估标准、分级方法以及对应的服务内容(李志明,2016)。这样才能有的放矢,精准反馈和服务老年人的真实需求。
养老需求动态评估应由政府部门参与指导,以项目招标形式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等级划分,并根据老年人养老需求的意愿程度和强度进行分类,形成较为详细的、具有针对性和现实指导意义的消费指南。以服务需求评估和消费指南推动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的有机统一。
参考文献:
[1] 徐倩、周沛. 我国社会养老服务认识误区及优化方略[J].学术论坛,2016(5): 110-114.
[2] 宋悦、韩俊江. 我国养老产业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纵横,2016(7): 103-107.
[3] 李志明. 中国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思路——构建 “立足社区、 服务居家” 的综合养老服务体系[J].学术研究,2016(7): 99-104.
摘自《老龄科学研究》2017年第3期
作者张仁枫(1985-),男,博士,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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