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蒸汽灭菌、干热灭菌以及环氧乙烷灭菌适用范围、灭菌原理与质量控制 表5—1
压力蒸汽灭菌、干热灭菌以及环氧乙烷灭菌适用范围、灭菌原理与质量控制 项目 适用范围 灭菌原理 质量控制 压力蒸汽灭菌 耐高温高压不怕湿的物品 重力置换或机械抽真空通过凝固微生物的蛋白质导致其死亡。 工艺监测 化学监测 生物监测 干热灭菌 不耐高压、怕湿的物品以及油剂粉剂等 使细胞脱水,内源性分解代谢停止而灭活微生物。 化学检测 物理检测 生物检测 环氧乙烷灭菌 电子仪器、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除外液体、油脂类、滑石粉)等 环氧乙烷与微生物的蛋白质、DNA 和RNA发生非特异性烷基化作用而导致微生物的灭活。 仪器监测 化学监测 生物监测 三.待灭菌物品的要求及再生物品的存放与使用 (一)待灭菌物品的要求 1.回收的器械及物品应清洗彻底,干燥备用。 2.包装适宜, 松紧适当,标签清楚(品名、责任人、有效期),指示胶带贴封。 3.包内放化学指示卡。 4.打包后2小时内灭菌,超过2小时应重新清洗处理。 (二)再生物品的存放与使用 1.保证再生物品包装的完整性,避免污染。 2.分类放置、位置固定、标识清楚,并按有效期顺序排列,便于发放取用。 3.存放条件:温度低于250C、湿度低于60%。存放架(橱)必须离地20㎝—25㎝,离墙5㎝—10㎝,距天花板50㎝。 4.有效期:棉布包装材料和硬质容器有效期为10—14天,医用无纺布包装的物品有效期为1个月,医用皱纸包装的物品有效期3个月,纸塑包装物品有效期为6个月。 5.已灭菌物品不得与未灭菌物品混放。 6.物品灭菌取出时手感干燥,包裹水分含量不超过3%,超过6%为湿包,视为未灭菌,不能作为灭菌物品使用。 7.化学指示胶带未达到灭菌的色泽或有疑点,不可作为灭菌包使用。 8.灭菌包掉落在地、误放不洁之处或被打湿,均应视为受到污染,不可作为灭菌包使用。 9灭菌合格物品应放在无菌物品储存室或无菌柜内。运送无菌物品的工具应清洁干燥密闭。 10.灭菌物品超过规定有效期后应重新灭菌,严禁过期使用。 四.再生医疗物品循环流程 再生医疗物品 中心供应无菌车下送到病区 病区使用后初步清洗或消毒 中心供应回收污染物品 在污染区进行分类、清洗消毒 在清洁区制备包装灭菌 在无菌区储存
无菌车将再生医疗物品下送到病区。 再生医疗物品 分类清洗消毒灭菌 下送到病区使用 中心供应回收污染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