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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水吧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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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2-12 23:30: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回归护理 于 2010-12-12 23:57 编辑

请注意以下几条规定,若有违反,版主有权删除违规主题,并视情节轻重对主题发布人进行扣分、警告、禁言处理。
    1、不得发布造谣、诽谤他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
    2、不得发布暴力、色情、迷信的言论;
    3、不得发布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
    4、不得发布宣扬种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和消息;
    5、不得发布使会员反感的帖子;
    6、请注意使用文明用语,请勿对任何人进行人身攻击、谩骂、诋毁的言论
    7、不得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广告签名被更正后再次违反将视情况给与相应时间的禁言处理;
    8、为了防止病毒,木马,禁止在帖子中链接网址;
    9、发帖内容不得发有关隐私方面的内容,真实姓名请要笔名代替,不得泄露真实姓名,真实电话,真实地址等。
   10  可以版聊,可以盖楼,不得恶意灌水。  


恶意灌水标准:
1、带有人身攻击性语言的帖子;
2、用同样或类似的几句话重复发帖、回帖的;
3、盖楼时每页低于3个ID的;
   以上行为均视为恶意灌水;
4、无故“挖坟”的行为,视同恶意灌水。
    PS:“挖坟”是指在论坛当中经常有人以翻出陈年旧贴为乐,这种行为会影响到大家的正常浏览,所以视同恶意灌水。


实例说明:
1.广告,删!纯表情删!(视情节扣分)
2.签名带广告,警告!三次警告禁言!
3.公开手机号、QQ号及QQ群、踩QQ空间、QQ交友,删!
4.标题和内容一致,都是一句话的,删!
内容为:“如题”或简单表情,没实质内容的,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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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12-20 22:51:29 | 只看该作者
完全支持,我要以阳光的孩童心态,来这里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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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12-21 22:12:31 | 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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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12-22 23:04:16 | 只看该作者
你这个应该作为所有版块的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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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12-27 19:31:34 | 只看该作者
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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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9-23 15:25:39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尽量按照版主老师的规矩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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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9-23 16:02:23 | 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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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2-21 23:29:06 | 只看该作者
明白了,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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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2-22 15:35:16 | 只看该作者
ok,一定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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