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款分工不明确,导致评审工作互相推诿
评审条款是综合性评量,有的评量内容很容易确定负责的科室,有的则关系到多个科室,就需要从中明确一个科室负责,若不明确该条款由那一科室负责,会出现互相推诿的现象。
这时负责评审的分管院长与评审办就需要与相关科室沟通,指定条款的主办负责部门和负责人,其他相关的科室作为条款的协办科室,并由协办科室指定相应的协同人员,配合条款负责人准备条款需要的资料。
条款分工确定后,一般评审办会建立一份条款分工管控表,通知相关的科室;若有变动,也会及时更新条款分工管制表。由于条款数量也不少,尤其条款的综合评量牵涉到临床医技领域,就会发生参与协办的科室很多,参与评审工作的人多,加上评审准备的时间长,人员会有变动,就得逐一更新管制表及通知相关的科室。
条款分工管制表的维护也是一件繁琐的事,可将这一份表规划成信息系统,把条款分工详细内容导入到系统,条款负责人、协同人登录系统后,即可查看到自己担任不同角色所负责的条款都有哪些,分工清晰,避免出现责任推诿的现象。
二、评审需要用到的文件散落在各科室,收集困难,且版本混乱
一般医院的文件,除了院级文件有专责部门管理外,都授权科室自行管理科室的文件。医院每日处理医疗产生的文件种类繁多,数量也多,除了与病患关系的病历资料有明确规范管理,一般文件的管理都比较简单的规定,加上科室的人员有限,担任的医疗工作也重,文件的管理就比较松散,散落在个人电脑、文件柜、文件夹內,所以会发生收集难且版本混乱的情况。
医院需要建立自己的文件管理规范,要求各科室日常产出的有价值的文件统一存放保管,而且要有专人负责,负责文件的更新与存放。由于这类的工作也是繁琐,利用文件管理软件有利于文件的管理。但是,医院的文件繁多,如何有效的规划与利用,牵涉到医院对这些文件资产的重视。
医院评审重视在日常PDCA管理过程,应该依照相关制度规范,做好相对应的PDCA工作的产出,这些产出是真实具体的现场所发生的资料与数据,以便可以反应医疗过程是否质量上有发生异常,有助于医院持续提升医疗质量与安全。
所以,医院更需要好的文件与知识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全院PDCA的文件产出管理,不仅有权限管理、版本管理,由各科室管理好科室的文件,也可以做到全文检索功能,提供科室间分享及协助评审,作为证明材料的最佳来源。
三、评审负责部门无法全面掌握评审工作的进度,缺乏量化数据
以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为例,共有636款标准,评审负责部门想要全面掌握条款准备的进度,需要提供一套管理方法,由各条款负责人就条款的自评内容、证明材料、整改事项等,一并纳入一个表中,进行管控,确认那一份事项完成或未完成。
如前所述,条款的综合评量牵涉的内容比较复杂,需要的管理内容也多,一个表可能随时在更新,负责条款一多,难免会有差错,要逐一检查确认,也是一件费时的事。
所以,可以将管理条款的管理方法,规划成信息化系统,通过该系统可以很快统计所有条款的自评进度、各条款负责科室的完成条款的进度、条款目标比例能否达到三甲或三乙的要求。
四、无法重复利用既有资料应对其他的评审
一般在进行医院评审的时候,都会把医院的制度规章,以及PDCA的各项产出表单、记录、报告等盘点与改进,同时各科室也借此将科室的文件进行有系统化的整理。但是这些材料如果都还是一般纸质,也就只能存放在柜子,增加后续的更新或是版本管理,也无法有效地应用到其他卫生单位的检查、其他不同的评审等。
因此医院可以将完善好的医院评审材料,进行电子化的管理,也就是利用前面提到文件与知识管理系统,配合内部的文件管理规范,完善的储存与管理。若还可以将知识库和评审系统整合到一起,建立一对多处理机制,就可以重复利用这些材料到多种评审或多个条款关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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