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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陪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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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8 16:34: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探视、陪护制度
一、为保证病员的正常治疗与充分休息,防止交叉感染,必须加强探视陪护管理。

二、探视病员要按规定时间,同一病人每次不得超过两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员一般不得探视和陪护。

三、陪伴需严格控制,确需陪护者由医师下医嘱,值班护士发给陪护证。陪护停止,将证收回。

四、探陪人员必须遵守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在病员床上休息。要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使用电、煤油炉在病房内做饭。

五、凡探视、陪伴人员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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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6-7 08:37:26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老师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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